建筑公司管理制度(汇总19篇)

建筑的风格和形式多种多样,可以反映出不同文化和时代的特点。下面是一些具有创新和独特设计理念的建筑范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2、应用会计准则及相关的财务规定,记录会计系统的财务活动(应收账款部分)

3、监督销售人员的货款回收情况,监督应收款项账户及其明细账目余额变化情况

4、负责分析应收款项账户的数据和交易情况,进行账龄分析工作

5、关注应收账款的统计表,找出应收账款差异的'解决方案

6、坏账的处理与监督

7、制定应收账款的收款策略

8、做好应收账款的抵借和让售工作

9、货款回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参与货款回收工作的考核

10、协助、支持审计部门的相关工作

11、协助外部机构对应收账款的审核,应答其质疑,并向其提供有关信息

12、完成财务部经理交代的其他工作

建筑业公司管理制度

1、申办分公司要具备的以下条件:

(1)必须设立固定的工作办公场所。

(2)必须选好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懂工程建设管理,具有良好从业素质的人员担当分公司负责人。

(3)必须设有专(兼)职财务人员。

(4)分公司必须配备能开展监理工作的监理队伍。最低配备标准为1个总监,2个专业监理工程师,2个专业监理员。分公司为监理人员办理养老保险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包括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员)。

2、分公司的审批

(1)分公司具备以上条件后,由总公司派员进行实地审核,上报总公司批准。

(2)分公司的设立,需经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股东大会讨论批准。

(3)凡在绍兴地区(除绍兴县及绍兴市区外)内设立分公司一律以市、县为分公司区域范围,其他地区一律以地级市为区域范围,一个区域内只设立一家分公司,且同一区域内的工程,结算口径也一律相同。并按公司规定交纳承包保证金和用印保证金。

(4)分公司自行负责分公司的注册备案等工作,总公司负责提供注册备案所需的相关资料。

第二条 分公司的管理

1、分公司要在总公司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开展监理业务。

2、总公司给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须缴纳用印押金,以督促分公司对印章妥善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类章,否则总公司处以5000-50000元的严厉处罚或撤消分公司的经营权。

3、分公司承担承包期间发生的全部经营成本,包括:开办费、交易席位费、工程项目监理费开支、所有税费、分公司日常开支和上缴总公司的管理费,以及分公司经营有关而发生的等所有费用。

4、分公司所承接项目监理费发票和税金统一在总公司所在地开具和交纳。

5、分公司在承揽监理项目时,必须自己组织监理队伍,总监应由总公司进行资格确认和授权,如临时需要借用总公司人员,必须征得总公司同意,并按公司规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费用。分公司不能私自和公司内部人员自行协商,否则总公司可随时撤消分公司资格或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

6、总公司提供公司资质证书、人员上岗证件、执照以及其他的相关资信资料,以便分公司用以办理注册备案及投标过程中使用,借用期限为2个星期,最多1个月。借用公司人员上岗证件收取一定费用。

7、分公司在承揽监理业务时,招投标项目由分公司自行组织编制投标文件,并以总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不得以分公司名义签订监理服务合同,订立合同必须盖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招投标工程如需总公司编制投标文件,总公司将收取标书编制费。

8、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工作质量考核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因出现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用工经济纠纷赔偿,由分公司承担,如给总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总公司将撤销分公司的经营权。分公司借用总公司人员组成的项目监理部,不论何种原因受到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除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对分公司及项目监理部进行处罚外,分公司还应对相关借用人员个人进行经济补偿。

9、分公司在每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汇报分公司上月的工作情况,包括所监理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和财务报表。外地可用传真、电子邮件和总公司网站等形式上报总公司。

10、分公司要遵纪守法,按章纳税,要按照总公司的规定,根据分公司监理费收入按比例及时向总公司上缴管理费,分公司年产值达不到承包目标的,总公司可随时取消分公司经营权。

11、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承接业务,所承接项目监理费必须进入总公司财务,凭总公司发票收取监理费。严禁私自收取监理费,如发现私自收款的,查实后按10倍罚款,罚款金额归总公司所有。

12、分公司已签订的监理合同,在合同规定付款日期或工程结束前总公司财务账上未有体现该工程监理费收取情况记载的,总公司有权按规定向分公司收取该工程的管理费。

第三条 项目监理部管理制度可参照执行。

为规范公司各项管理,明确各岗位职责,使各项目、各部门在管理过程中有章可循,形成一个责任明晰、奖惩分明、运行有序的管理体系,特拟定《管理手册》,供大家遵守执行。

一、公司规章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制订本制度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素质、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和员工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 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各阶段实际情况作修改、调整。

第五条 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均应认真学习、自觉遵守。

第二节 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员工必须树立集体主义精神,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 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执行制度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公司总经理提出。

第三条 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检举的权利。

第四条 员工可按本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享受劳动、休息、工资等各项待遇的权利。

第三节 劳动合同

第一条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公司员工均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条 劳动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表人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并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 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三条 入职:员工入职前必须对员工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健康情况等进行登记,并出具"身份证原件"、"外来人员务工"等证明,并保留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入档;员工有病史或不适于高空作业、重体力活作业、特殊工种作业的,员工必须说明,员工不得谎报或隐瞒个人情况。

第四条 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并执行1至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公司有权即时辞退。

第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如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且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四节 纪律

第一条 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无故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岗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三条 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

第三条 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做到当日工作当日毕。

第四条 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生产,保持施工环境整洁有序,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五条 员工应忠诚企业,严禁无中生有、谣言惑众、搬弄是非。

第六条 同事间团结友善、互尊互重,发生矛盾找工地负责人协助解决;严禁相互谩骂、打架斗殴。

第七条 严禁嫖娼赌博、酗酒闹-事。

第五节 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一条 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公司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二条 考勤由各班组长统一负责,员工必需当日和班组长核对好工日,每月做一次总核对,并签字认可。

第三条 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岗。

第四条 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公司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公司总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 凡未按以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或中途离岗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节 工资福利

第一条 公司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政府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条 员工工资由公司管理人员按员工职务、职称、劳动技能、工作态度、贡献大小综合评定。

第三条 公司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

第七节 安全质量

第一条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班组,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及相应的处分。

第二条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时刻牢记“安全至上”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听取公司的安全教育和班前讲话和安全技术交底,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三条 特种工种作业必须经职业部门考核,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并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 严禁带病作业、酒后作业、超负荷作业。

第五条 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以国家规范和标准为施工准绳,坚持文明施工,精心施工,并在施工中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质量要求、技术指导和工作安排。不得顶撞、谩骂甲方管理人员,如有争议,可找公司领导协调解决。

第六条 严格把好质检关,前道工序未达到施工标准的,坚决不充许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对发生质量事故的,一定要查明事故原因,并即时制订整改措施。

第八节 卫生守则

第一条 不乱倒饭菜、不乱扔杂物、不随处大小便。

第二条 保持宿舍清洁有序,被子床单叠放整齐。

第九节 奖惩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 对以下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

4、 对公司管理人员不称职行业进行举报,经公司核实属实,予以一次性奖励;

5、 见义勇为,对国家、社会做出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6、 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个人称号”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50元,最高无限额。

第三条 对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及相应的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处分分为警告、记过、开除。对于员工的经济处罚及相关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四条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1、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早退或中途逗留在半小时之内的;

(2)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特种工作业不配戴防护用品的;

(3)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的;

(4)在工地上吸烟的;

(5)在生活区乱倒饭菜、乱扔杂物、随处大小便的;

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50元:

(1)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2)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3)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4)非信号工作业人员,擅自动用信号标识指挥作业的。

(1)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2)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3)顶撞、谩骂管理人员的;

(4)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5)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6)发生质量事故,造成原材料浪费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第五条 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的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送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给社会、给公司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公司资金和财产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公司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2、泄露或出卖商务机密,使本公司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第十节 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第二条 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必须认真阅读以上条款,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各项规定,凡因违反以上条例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因此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公司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二、办公室制度

第一条 按时上下班,自觉签到,不迟到、早退,外出办事必须签到注明。

第二条 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得体。

第三条 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三条 不准私自动用办公室物品,如特殊需要应向办公室登记并做好领取记录。

第四条 上班时间不得上网玩游戏、聊天,以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第五条 禁止使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或用公司电话聊天,包括打入的电话。接拨电话言语尽量简洁,做到长话短说。

第六条 办公室人员在工作接触中或在接听电话中要使用文明用语:您好\ 请 \谢谢\ 对不起\再见.

第七条 节约资源。

第八条 做好保密工作,尊重别人隐私和公司制度。

第九条 下班时随手整理自己的办公桌。关闭取暖设备、关窗、断电、 锁门。

第十条 妥善保管各种资料。

三、会场纪律

第一条 按时参加会议,主动签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第二条 认真听讲,不讲话,不看报,不做其他事情。

第三条 勿随意打断、顶撞他人发言,有问题可以待他人发言完毕方可提问。

第四条 发言有针对性,不偏激,对事不对人,切勿以私人情绪对待。

第五条 会场手机调为关闭或振动,保持安静。

第六条 保持会场清洁,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

第七条 参会人员必须做好会议记录。

第八条 保持会场秩序,不来回走动,不随便离开会场。

第九条 会场严禁吸烟。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一)、班组兼职工安全员在专职安全员的指导下,协助班长开展安全工作。在安全生产中要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配合组长,经常组织本组工作学习作规格和新工作入厂安全教育工作。

(三)、协助班长,坚持执行每日班前安全活动,开展无事故竞赛活动,并做好记录。

(四)、教育督促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安全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并在生产随时检查执行情况。

(五)、检查和维护班组的安全设施,做好作业现场状况自检工作,发现生产中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并报告。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

第二条员工必须严格服从公司分配的'各项任务、不得损毁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机密;

第三条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工作时间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报纸;不得嬉笑打闹、睡觉影响本公司形象。

第四条为了不影响公司形象,提高工作效率,所有工作人员中午一律不得饮酒。

第五条工作时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5分钟,办公桌严禁乱堆乱放,必须做到整洁清爽;

第六条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七条认真完成上级领导分配的任务,做到当日事当日毕,不拖延、不积压。

第八条员工对顾客应保持谦和礼貌、诚恳友善的态度。对顾客委办事项应力求周到机敏处理,不得草率敷衍或任意搁置不办。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除办理本公司业务外,不得对外擅用本公司名义。

(二)对于本公司机密无论是否经管,均不得泄漏。

(三)未奉核准不得擅离职守。

(四)对于所办事项不得收受任何馈赠。

(五)非因职务之需要不得动用公物或支用公款。

(六)对所保管的文书财物及一切公物应善尽保管的职责,不得私自携出或出借。

(七)不得私自经营与本公司业务类似的商业或兼任本公司以外职务。

(八)不得任意翻阅不属自己负责的文件、帐簿表册或函件。

第十条本公司各级员工有违反前条规定,应按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惩处,该主管知情不报者,亦应负连带责任而受惩处,其涉及保证事项的保证人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国家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个班组人员都要贯彻执行。

2.开工前都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制定,防止一般化,并经公司及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3.开工前都必须明确工地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并签发任命书。

4.搞好现场平面管理工作,根据总平面进行系统周密的计划,保证现场交通道路、给排水的畅通,电气线路的合理假设,大型机械、材料堆放、临时附属设施的合理不止,达到安全防火、卫生、文明的要求,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5.施工现场禁止非生产人员、小孩和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的坑、井、孔洞、升降口、楼梯、通道口及易燃易爆场所。

6.高空作业要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从事高空作业者,要进行培训和体检,经考核合格和体检合格方可上岗,井字架安全防护装置、脚手架的搭设要符合有关要求,搭设完毕要经验收后方能使用,并经常检查加固。

7.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要安全有效,要经常检查,定期维修保养,机电设备要专人专管,操作人员要经过严格考核,持证上岗。

8.实行逐级的安全技术交底,开工前,工程技术负责人将工程的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措施向全体生产人员进行详细交底,施工员在工序前或工种变换,改变作业环境事要向操作者、新工人、民工、临时工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作签证。

9.施工现场、宿舍和易燃易爆场所要由足够的防火设备和灭火器材,放置于适当地点,要对职工进行防火知识教育,使职工掌握一般的消防知识,严禁在工棚、宿舍生火(如拜神、燃香、纸扎等)和使用电炉、油灯及蜡烛,严禁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

10.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灵活掌握季节劳动时间,如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等,注意劳逸结合,改善劳动条件,各职能机构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提供充足的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设施,保证职工的劳动安全防护得到落实和完善。

11.经常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与职工个人的荣誉和经济利益挂钩,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确保生产的安全,所有奖罚金归个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排处理。

12.若发生重达伤亡事故,应及时向上级公司报告,不得隐瞒或拖延不报,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候处理。

13.特种作业人员(如焊工、机械工、电工、架工等)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未经培训考试合格从事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并要做到名册齐全。

14.每周安全员要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日,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季节性应注意的事项进行指导,经常在广大工人头脑里敲响警钟,促进安全意识的提高。

15.各班组要结合“安全生产班组活动”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及时检查与总结本班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

二、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为了规范工程部的财务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地提供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反映工程项目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特制定适合于本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办法:

1、财务人员应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2、财务账目应按每个单位工程项目设立总账、分类账和明细账及固定财产登记簿。

3、财务账目要认真做到日清月结,按时向公司及项目部提交(月、季、年)财务报表。

4、各种款项的收支、出纳应依据会计凭证支付、会计应依据项目经理签批的(合法)原始凭证办理、记账。

5、原始税票、票据必须注写清: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供货车号)、时间、对方联系电话;品名、规格尺寸、数量、单价、大写金额、用途;项目经理、材料员、收料员(三人以上)签字为(合法)凭证。(用途及签名应写在发票背面且经办及签字人应填写签字时的时间)。

6、严禁任何人携带印件齐全的空白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特殊情况、若确需携带印件齐全的空白支票、支票应限额且不超过壹万元,并经公司经理同意、两人同往办理。

7、在银行帐户支取现金、须俩人同往、一人不得支取现金,否则所发生不良后果自负。传送现金在壹万元以上须俩人同往。

8、支付材料、人工款项,应针对合同签订人,他人不得代签代领,否则后果自负。

9、会计有权定期不定期的对出纳库存进行盘查,出纳有权对会计账目进行监督;会计出纳每月月底清库存、对账目,如有问题及时书面上报公司。

10、支付人工、材料款时对方应开发票,金额在300元以下可开收款收据、但需优惠、另文字说明,一切票据严禁白条。

11、会计应按照《材料分类表》及其公司《管理方案》中(工程项目部财务月报表)的格式、将每张票据当天及时按类别输入计算机、每月月底、月会前向公司及项目经理出据一份成本核算汇总表。单项工程完工后报汇总表。

12、财务每月月底收回所有人员流动资金后再重新办理借支手续,若当事人所短部分、以挪用公款加罚所短金额150%并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备用金只对项目经理指定的材料员预借、并由项目经理签批后借支、每次借金额不超过5000元、笔笔清、不能累借,超5000元在10000以内须经公司经理签批。

13、每张票据、借据须经项目经理及其三人签字方为有效(合法)票据;所有票据、借据须经公司经理在一月期限内签批完。票据、借据等签字时间超过一月者、根据签字人签字时间、追究其压票人的责任。

14、每笔款项支付时、经办人应和原订合同内容对照,复核是否与合同内容一致,是否按合同条款执行,审查复核其内容及数据复算。

15、人工费、材料款无结算审批挂账的、项目经理及财务人员不能给予借款。人工费及材料款应按月或分项及时结算挂账。

16、不同品名的材料应分类汇总、结算、装订。

17、公司印章应由项目经理或会计专人保存、不得乱借;须盖章时保管人亲自盖章。

18、银行支票管理(转账支票、现金支票、电汇单、进帐单)每次购买回后、会计、出纳应按编号登记,在帐本及凭证上每次支付每笔时注写清所用支票号码;作废支票也应按号码登记。

19、项目部管理及后勤人员当月工资表、会计应在下月五号前根据项目经理所汇总(大写总工日)的考勤表、编制签批完毕,每月12号按时发放上月工资。项目部除了给材料员、灶管员借备用金外、给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借款,特殊情况需要借款、须经公司经理签批。

20、项目部工地灶房、由项目部自行管理,单列账本、票据、工资,(相关票据须经本项目部三人审签)独立核算;每月月底向公司汇报盈余情况,本项目部管理人员监督。

21、项目经理在月底月会前、安排专人结算当月:人工费、材料费、钢化租赁费、成本核算等,另安排专人审核、签字,签字人均应注写其签字时日期;且合同签订人签字认可后交财务汇总列表挂账。

22、财务每月月底、(按照公司所制定的统一格式)向公司及项目经理各交一份《人工费、材料费计划付款单》。单项工程完工后报汇总表。

23、各项目经理应针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记一本总账:(投标文件相关内容、合同主要条款、甲供材料量、建设单位拨款总额及笔数、人工费及材料费各施工组每次的结算金额、付款金额、欠款金额、保修金额、水电费等)。

24、相关人员应在审核、审检、审批时严格要求、认真把关,仔细一一复算、对比、对照、查寻、查访、电话访,认真负责、切实把关。

25、项目部购置的办公用品,先入库、后领取,财务报销办公用品票据时须先入库单后报销。

26、由×年×月×日起、所有材料发票、材料结算单、钢化租赁费、机械设备、工具用具票据均由材料科长全部复审签字;其它所有票据由公司经理复审签字,人工费结算单由预算员审定后公司经理复审签字。复审签字时限不得超过30天。

27、每一批计划付款票据签字时应与计划付款单一同送上,以便核查核对。计划付款票据应与计划付款单金额相同,付款不能随意更改变动。

建筑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为推进公司发展,提升企业文化,健全员工管理,公司依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相关条例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中所称的员工,系指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及试用期间的新进员工。

凡公司员工,均应严格遵照执行本规章制度(除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2、招聘与录用

2.1公司对员工采用聘用制管理,基本政策是:根据年人力资源规划、人员动态情况和人力成本控制目标,保证人员选聘和录用工作的质量,为本公司选拔出合格、优秀的人才,并使之适应业务发展要求。

2.2公司招聘、选聘、录用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

1)公正、公平、平等竞争、亲属回避;

2)先内部选聘、调配,后外部招聘。

2.3公司聘用员工内部流程:

1)用人部门提出岗位人员需求计划,填写《人力需求申请表》上报总经理审批;

2)公司行政人事部依据总经理的批示,按照《岗位分析说明书》的要求办理内部选聘、调配,或对外统一发布招聘信息。

2.4应聘人员须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供应聘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和用人部门联合对应聘材料进行斟选,确定拟聘人选和招聘考核方式http://,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安排招聘的面试考核工作。

2.5参加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应真实填写有关表格,按表格规定程序完成面试考核,公司行政人事部保留调查核实员工工作经历及个人背景的权利。

2.6面试考核:

1)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初试,完成对应聘人员身份、学历、证件、任职资格的`考核;

2)由用人单位面试,完成专业任职资格的考核;

3)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复试并完成应聘者资格核查。

4)对于重要职位的招聘需由总经理作最终的面试考核。

5)考核由以下几项内容组成:

a)仪表、修养、谈吐;

b)求职动机和工作期望;

c)责任心和协作精神;

d)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

e)相关工作经验;

f)素质测评;

g)必要时增加笔试;

6)具体办事流程见《招聘面试流程》。

2.7经核准拟试用的外部应聘人员,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通知试用并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可在入职后一周内提供有效体检证明),体检合格者,按规定时限到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拒绝受聘。

2.8外部应聘人员办理入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及户籍证复印件;

2)学历证明、英语级别证书;

3)职称证明、岗位资格证明;

4)结婚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与原单位解除劳务合同证明;

6)原单位社保证明以及近期体检报告;

7)当期免冠近照4张;

8)亲笔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

上述资料不齐者,不予办理入职手续。确因特殊原因需延迟提交者,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于入职后2周内补齐资料,否则不予留用和资遣。

2.9公司全体员工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均应及时知会公司行政人事部,以确保与你有关的各项权益:

1)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2)婚姻状况;

3)诞生子女;

4)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2.10公司保留审查新入职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立即被除名,并要求赔偿公司为招聘该员工而付出的一切费用。

2.11报到程序包括:

1)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签订《新员工入职试用合同》;

2)领取考勤卡、办公用品和资料等;

3)接受入职培训;

4)与部门主管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受聘者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达公司行政人事部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公司行政人事部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2.12本公司聘用的新进人员,从入职之日起算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对于特殊的岗位(如高技术含量或高业务资格的岗位),可根据具体岗位情况,适当的延长试用期时间到6个月。试用期内工作成绩突出,表现优异者,可提出书面申请经用人部门同意,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据考核情况核准,公司总经理批准,缩短试用期。反之,确有需要经审批同意,试用期可延长,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2.13试用期内,新进员工如果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公司,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新员工的工作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试用。

2.14如试用合格并通过入职前培训,可到公司行政人事部领取《员工试用期工作表现评定报告》,由试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上报总经理审批。

2.15具体办事流程参见《试用转正流程》。

2.16新进员工在试用期内原则上不能请假。如确实有需要请假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若请假超过一个月,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2.17入职引导人帮助:

1)试用期间,公司会指定入职引导人帮助新员工接受在职培训;

2)入职引导人的职责:

a)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

b)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标准;

c)帮助新员工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为新员工安排培训的时间。

d)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办公位、领取办公用品、使用办公设备、用餐、公司宿舍等,尽可咨询入职引导人。

附件:1、员工试用期工作表现评定表

2、招聘面试流程

3、试用转正流程

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一、 工作守则

1、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每位员工都要存高度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

3、员工要具备创新能力,不断努力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4、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愿付出、快节奏、高效率是所有员工的敬业要求。

5、要善于协调,融于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6、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7、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二、 考勤管理制度

1、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

2、时间规定:早上8:00~11:30

下午2:00~5:30

3、上班时间开始后迟到10分钟~30分钟内,扣当日工资的20元,

超过30分钟~2小时内的,扣当日工资的30元,

超过2小时以外,视矿工处理,

早退与之相同。

4、当月全勤者,有全勤奖励

三、请假制度

1、请假必须提前告知上级领导,三天以上(含三天)必须以书面形式告呈,待批准方可离岗。

2、对于突发性事件的发生,必须告知领导,待批准方可离岗。

3、连续矿工3天或累计矿工5天者,公司有权给予辞退。

四、工资、福利、奖惩

1、工资的发放:每月15号前发放上月工资和上月绩效提成。

2、当月全勤者,全勤奖励50元。

3、矿工半天扣其当日工资50元,一天扣其当日工资100元,依次类推。

4、根据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公司将发放适当福利。

5、公司遭遇任何灾难或发生紧急事件时,责任人或在场职员未能及时全力加以挽救者给予处罚。

6、在公司外的行为足以妨碍其应执行的工作及公司声誉或利益者给予处罚。

7、玩忽职守、责任丧失、行动迟缓、违法规范给公司业务或效益带来损害者给予处罚。

五、报销制度

1、每周星期一凭报销单,方可兑现。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十、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为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建设方针特定本制度如下:

项目经理是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管理者,是工程项目的质量法人代表,对承建的项目质量负总责。为了精心组织,精心施工,严把质量关,应做到: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质量验收标准,不得随意降低质量评定标准。

二、合理搭配施工技术力量,各级技术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

三、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特点,落实质量保证体系。

四、杜绝不符合国家建材标准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对外物件要有相应资质的工厂加工,到场后经检验合格方能进行施工,对分包工程纳入标准质量管理体系监督管理。

五、督查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进行工程技术难点、疑点的技术处理,实行各项技术交底工作,严格执行自检、互检。职能部门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六、组织落实各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使技术管理资料归档存查。

七、组织落实质监站对单住工程的总体质量评定工作。

八、组织落实竣工移交验收工作将质量好、工期短的建筑产品奉献社会。

项目经理责任制。

一、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对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具体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规章制足。

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组织交底与实施。

四、实行单位工程经济承包责任制,承包责任要有安全指标(轻、重伤指标)要求和奖罚措施。

五、负责组织对本施工区内的主要监建设施、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及其它重要设施的安全技术检查、鉴定与验收工作。

六、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新工人入厂前的第—级培训工作,经常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并有记录资料入档。

七、负责组织每周一次安全检查,针对现场存在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限期定人整改。

八、组织实施文明生产和安全达标,发生事故后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困,实施改进措施。

九、严格按规定提留(取)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并主要用于保证和提高劳动安全生产,总结与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本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工程安全目标标准。

(二)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组长,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要素的指挥者,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全面责任。

(三)、要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纳入工作议事日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当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四)要组织好对本工程项目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五)负责本工程项目的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塔吊、施工用电、施工机具的施工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并履行交验签字手续。

(六)项目经理要组织好每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会议,组织好班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入场新工人上岗前三级教育,变换工种职工新岗位安全生产教育等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工作,作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长抓不懈。

(七)要选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热爱本职工作的人任专职安全员。要大力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发挥安全员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使他们在生产方面真正有职工、有责、有权。

(八)有权拒绝不安全的指令,作到不违章指挥。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根据情节分别给予批准教育、罚款及行政处分,使责任者和职工受到教育。

(九)、保证本项目安全防护用品用施工用电气产品的质量,对本项目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用电气产品,执行准用证制度,严禁购买和使用伪劣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

(十)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和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十一)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上报,协助事故调查组搞好事故调查工作。对发生的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使干部职工受到教育,防止此类事故在此发生。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用心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务必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推荐,并用心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务必有防火安全的资料,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贴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持续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务必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贴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务必贴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一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齐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必须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为了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地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潜力,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特制订以下训练计划。

(1)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可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观观摩会、观看录像等。

(2)活动的形式和资料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安排,通过活动使队员们深刻地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工程实际状况,结合工程进度明确防火重点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识,提高危险因素分析潜力和扑救方法。

(3)及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消防联防工作。有计划地到当地消防部门参与联谊活动,观察消防队员消防演习。

(4)定期举办义务消防队员消防操作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5)根据工程进展实际状况实际状况,适时举办一些消防培训活动。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堆积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务必贴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必须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务必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对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状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0c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持续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1)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2)使用机械务必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及时更换。

(3)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一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按国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职责。

(1)机修间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机管员全面负责。

(2)机修间各种防火警告牌务必齐全,各种制度上墙。

(3)机械设备安放位置选取合理,电线及配电箱设置规范,做好机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时切断电源。

(4)油类物品要归类存放,配备必须数量有效的灭火器。

(5)按规定做好每一天的检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1)电焊间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种工种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务必贴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务必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工地油漆间设专职的仓库保管员。

(2)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化学危险品的基本性质,工作认真。

(3)严禁库内吸烟,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

(4)建立“禁火区”动火审批制度。室内电器设备应贴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确配置灭火器材,做好定期检查。

(6)严禁闲人入内。

(1)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职工宿舍每50m2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持续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间内个性是灶间灭火器务必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4)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5)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职责。

(1)奖励方法

1)关心消防工作,用心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着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3)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4)用心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着贡献的。

7)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2)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值班人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4)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职责人。

5)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一)总包单位有对分包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进行管理的权力和责任。

(二)总包单位必须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对没有安全资质的单位,不得发包工程。

(三)对分包单位承包的工程项目要作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认真的监督检查。

(四)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蛮干的分包单位,有权勒令停工,并进行有效经济惩罚。

(五)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发生的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并按承包合同的规定,处理分包单位的工伤事故。

(一)分包单位领导一把手是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分包单位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标准、方针、政策及总包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

(三)分包单位领导第一把手是该单位施工生产的指挥者,当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四)分包单位有权拒绝总包单位的不安全生产指令,禁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五)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及时上报总包单位,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事故调查组作好事故调查工作。

1、依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2、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是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搞好安全生产的前提。通过安全教育提高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加强安全工作的责任制与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才能掌握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和操作技术水平,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3、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思想、知识、技能、事故、法制等方面的教育。

4、按规定,对入场的新工人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教育,严把新工人安全生产素质关,入场的新工人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做好新工人入场前三级教育记录入档。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司炉工、起重机械司机、厂内机动车驾驶员等,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后并再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方可上岗作业。

6、工人调换工种必须进行换岗教育。换岗前,批准换岗的有关部门领导要对换岗工人进行新岗工种的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经教育不准上岗。

7、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时必须由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安全技术规定(程)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8、公司对各级领导干部(包括经理、项目经理、工长等)每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文件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法制观念。

9、公司每年冬闲季节组织一次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

10、施工班组由班组长组织实施班前教育,针对班组的施工生产场所、工作内容、工具设备、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项,对全组职工进行教育,防止事故发生。

11、各单位在雨季、冬季,要根据季节的变化,进行雨季防雨、防雷电、防洪,冬季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的季节性安全教育。

12、公司(项目部)每月底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一个月来的安全生产情况,抓住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进行分析研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针对工程具体情况,制定下月安全生产计划。并做好会议记录入档。

13、班组每周至少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可在班前或班后进行。其内容是:学习国家、省和本单位随时下达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分析班组工人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形势,表扬好人好事。

14、适时安全教育根据施工特点坚持“五抓紧”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出赶任务,往往忽视安全,要抓紧教育;工程接近收尾时,容易放松安全,要抓紧教育;施工条件好时,思想麻痹,要抓紧教育;季节气候变化,作业环境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紧教育;节假日,心情不稳定,要抓紧教育,使之做到常抓不懈。

15、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或根据各自的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典型事故、图片展览、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等等。安全教育要讲究实效,并要坚持经常化、制度化。

1、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一是通过检查,可以发现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二是利用安全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种规章制度、规范、标准;三是通过检查,增强领导和群众安全意识,纠正违章作业,提高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四是通过检查,可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交流经验,吸取教训;五是通过检查深入了解安全生产动态,为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对策,加强管理提供信息和依据。

2、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施工用电、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基坑支护、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塔吊、伤亡事故的处理等等。

3、安全检查的方法及要求:

a、公司对项目部施工现场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分,掌握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对检查了现的安全事故隐患组织落实“三定”,即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做好检查评分记录入档。

b、项目部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对不能纠正解决的疑难问题,要采取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并作好检查记录入档。

c、施工现场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环境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检查,可随时消除事故隐患。互检:班组之间开展安全检查,可以做到互相监督、共同遵章守纪。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班组长及其他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认无误后或合格后,方能交给下一道工序使用。如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塔吊等,在搭设好使用前,都要经过交接检查。

d、各种安全检查都应该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特别是大范围、全面性的检查,要明确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人员参加,并进行分工,明确个人负责检查的内容、标准及要求。

e、每种安全检查都应有明确的检查目的和检查项目。重点、关键部位设立的“保证项目”要重点检查。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不仅要检查是否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还应进行应知应会知识的抽查,以便了解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的安全素质。

f、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要认真细致。特别是对事故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如隐患部位、危险程度及处理意见等。采用安全检查评分表的'应记录每项扣分的理由。

g、安全检查需要认真地、全面地进行系统分析,用定性和定量做出安全评价。

h、整改是安全检查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的最终目的。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限期、整改、复查、销项。

4、对事故隐患的处理:

c、对于违背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必须当场指出,立即纠正;

d、受检单位领导对存在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按照“三定”(即定人、定期限、

定措施)的要求进行治理,在隐患没有排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e、整改完成后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派人员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后,进行销项。

5、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龙门架(井字架)、施工机具、脚手架、“三宝”“四口”的防护及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塔吊、外用电梯、打桩机、压力容器、模板工程等项目,在施工前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编制安全技术交底,安装完成后,在使用前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有关作业班组长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报公司安全处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验收报审表》报工程所在地安全监督站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合格后签发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验收合格通知书和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安全准用证,准用证要悬挂在机械设备的醒目位置,未经安监站检查验收合格签发验收合格通知书和准用证的安全防护用具和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并履行好交验资料入档。

6、公司每季度组成由生产副经理任组长的安全生产检查组,对所属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完毕进行总结并发通报。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以《事故隐患通知书》通知受检负责人,限期整改。

7、安全处每月对所属工地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指定项目经理立即限期整改。

8、项目部专职安全人员,根据本项目部的生产安排制度巡回检查,对本单位所属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通知项目经理整改,并上报公司安全处。

9、各项目经理,除在日常检查时,随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外,每周六对所属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并作为周一教育的内容。

10、生产班组的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班前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工具设备进行检查,生产过程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11、各项目部在雨期、冬期前要做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工作。由项目经理带队,安全、机械、电气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雨期重点检查脚手架、龙门架、电气设备、施工用电的安全状况;冬期重点检查机械设备、施工用电、消防、预防煤气和外加剂等中毒以及防滑防冻措施等。

建筑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财务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管理制度《建筑装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建筑装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细则遵照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企业,有利于职员的企业宗旨,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最高准则,亦是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审计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公司设立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本办法的实施经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财务部门实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经济行为的审计经监事会授权,由公司审计部门或聘请中介审计机构实施。

第四条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各门店有关财务管理细则,不得与本细则相违背,如有违背均以本细则为准。

第五条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商业企业会计制度》及其它财务规章制度,认真、负责贯彻实施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六条根据会计核算原则,组织好公司的财务核算,包括购进、存货、往来、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短期、长期投资、费用工资、税金、利润及利润分配等核算,按要求建帐、记帐、算帐、结帐、对帐。

第七条及时,完整,准确,真实编制月报和年报报表。

第八条及时编制公司各门店,下属分公司的经济效益考核表,为计提工资和资金提供财务依据。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1、各施工单位应当认真贯彻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立质量管理机构,设置专职质检员,建立质量责任制,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对各自施工工程范围的施工质量负责。

2、施工单位应按照新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规范的标准,控制工程质量,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采取有效的手段,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为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3、业主要求总承包单位按照本工程的总体质量目标参与全部工程质量管理,总承包单位应按照总体质量目标,针对充分满足使用功能、设计效果和观感质量,全面提高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目的,提出合理化建议,各分包施工单位应给予配合执行。总承包单位配合监理单位加强施工单位自身质量管理能力,充分强化和调动各施工单位的质量意识和积极性,实现全员、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4、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质标准,每周至少定期一次由监理组织,业主、总包单位和各分包单位责任人参加质量检查,对各施工单位本周完成的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对不合格工程或质量隐患下达整改指令,并将评定结果在监理例会上通报。

5、各分包施工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质检员的各项口头或书面的整改要求,对不服从管理的施工单位,总包单位应报业主和监理,经批准后可采取强制措施。

6、各分包单位必须编制分项工程作业设计或施工方案,由总包单位报业主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实施,方案必须符合工程总体质量目标要求。

7、各分项分部工程所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验标准、设计和相关合同文件要求,材料进场时,提供产品合格证和有效质量证明文件,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材料,必须有施工单位和监理方见证取样,并送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检验。

8、对施工单位私自更换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品牌或自行更换具有同样效能的材料的行为,一经发现监理单位将给予严厉处罚,并对已施工的部位予以返工处理。

9、施工过程中的上一道工序未经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责任人对分项工程的工序节点和成品验收,验收时必须先向监理报验,并提前24小时向监理单位送报验材料。

10、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施工质量可追溯的依据,各单位应该与工程同步,及时有效的整理,要求项目齐全,内容具体,手续完备,真实、准确、可靠。工程资料的填写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050328―20xx和《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统一用表》的规定整理填写。

11、工程竣工时,各施工单位必须交业主四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音像资料),其中一套必须是原件,复印件必须字迹清晰,有关签字完整有效。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不断提高项目部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经理、工程技术人员、有关业务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在管理施工生产技术的同时,管理好安全技术工作。项目技术总工技术部部长以及工程技术人员对各级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负责。

第三条、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安全生产措施的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具体内容要求。

第五条、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如土方工程、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式起重机,起重吊装等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第六条、对于结构复杂、作业危险性大,特殊性较强的工程如:爆破、沉箱、沉井、烟囱、水塔以及拆除工程等,除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还应有设计计(验)算和详图。

第七条、必须按照公司编制施工组织(施工方案)的权限规定,按各部门、各人员的职责,编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审批的不准施工。

第八条、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必须遵照招待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由编制人员出具变更通知书,审批人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施工现场的施工负责人,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向分项作业负责人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持一份,工地安全员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检查落实情况。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符合施工、安装和生产的具体情况,交底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第十条、施工现场架体、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项目安全员、施工安装负责人共同验收,确认符合标准、规范等要求后,认真填写验收单,履行签字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各项验收单的填写必须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内容要量化。存在问题必须整改后重新验收。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1、审核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的有效期限。

2、审核企业性质。

3、审核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面积或承担过的工作量。

4、审核资质等级证书、外省市施工队伍的进沪许可证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员的核定数量。

5、审核安全资质证书,对以往有无重大伤亡事故作必要调查。

1、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身份证、暂住证、健康证、就业证、资格证)。

2、审核证件有效性,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务人员的持证要求。

1、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选择工程分包单位。

2、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劳务分承包方名录》中选择劳务分包单位。

3、对名录以外的分包单位,按本企业规定程序进行评定和审批。

1、必须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组织进场施工的原则。

2、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有关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治安、消防管理协议”等。

3、合同应明确总包与分包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分包单位应对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1、工程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向分包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总交底。

2、以分包合同为依据,交底内容包括施工技术文件、安全体系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应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双方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签字,并保留交底记录。

4、总包负责解决分包方住宿、就餐、饮用水等生活需求。

5、合同规定施工过程中应由总包向分包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双方必须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签字生效。

1、分包队伍施工人数超过50人以上,应由分包单位指派专职安全人员,协助总包方对施工全过程执行监控。

2、分包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遵守总包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和接受总包的监督管理。

3、分包队伍自带各类机电设备,必须向总包提供有效的验收合格证明。

4、分包队伍各施工班组必须进行“三上岗一讲评”活动,并设立台帐记录。

1、原则上总包单位有权利及义务对其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2、业主指定的分包方与总包签订分包合同,总包应同自己选择的分包方一样实施评价、管理和控制。

3、建立分包方评价档案。

4、各项目部对分包方施工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做好日常管理考核资料的积累,为以后对分包方的业绩评定提供证明材料。

5、分司有关部门对分包方安全管理状况和能力进行年度安全业绩评定。

6、分包方如对安全管理松懈,整改措施不到位,事故频发,总包方将给予处罚,还可作清退处理。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各项管理,明确各岗位职责,使各项目、各部门在管理过程中有章可循,形成一个责任明晰、奖惩分明、运行有序的管理体系,特拟定《管理手册》,供大家遵守执行。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制订本制度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素质、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和员工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各阶段实际情况作修改、调整。

第五条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均应认真学习、自觉遵守。

第二节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员工必须树立集体主义精神,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执行制度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公司总经理提出。

第三条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检举的权利。

第四条员工可按本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享受劳动、休息、工资等各项待遇的权利。

第三节劳动合同。

第一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公司员工均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条劳动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表人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并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三条入职:员工入职前必须对员工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健康情况等进行登记,并出具"身份证原件"、"外来人员务工"等证明,并保留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入档;员工有病史或不适于高空作业、重体力活作业、特殊工种作业的,员工必须说明,员工不得谎报或隐瞒个人情况。

第四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并执行1至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公司有权即时辞退。

第五条劳动合同期满,如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且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四节纪律。

第一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无故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岗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三条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

第三条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做到当日工作当日毕。

第四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生产,保持施工环境整洁有序,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五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严禁无中生有、谣言惑众、搬弄是非。

第六条同事间团结友善、互尊互重,发生矛盾找工地负责人协助解决;严禁相互谩骂、打架斗殴。

第七条严禁赌博、酗酒闹事。

第五节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一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公司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二条考勤由各班组长统一负责,员工必需当日和班组长核对好工日,每月做一次总核对,并签字认可。

第三条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岗。

第四条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公司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公司总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凡未按以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或中途离岗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节工资福利。

第一条公司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政府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条员工工资由公司管理人员按员工职务、职称、劳动技能、工作态度、贡献大小综合评定。

第三条公司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

第七节安全质量。

第一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班组,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及相应的处分。

第二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时刻牢记“安全至上”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听取公司的安全教育和班前讲话和安全技术交底,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三条特种工种作业必须经职业部门考核,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并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严禁带病作业、酒后作业、超负荷作业。

第五条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以国家规范和标准为施工准绳,坚持文明施工,精心施工,并在施工中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质量要求、技术指导和工作安排。不得顶撞、谩骂甲方管理人员,如有争议,可找公司领导协调解决。

第六条严格把好质检关,前道工序未达到施工标准的,坚决不充许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对发生质量事故的,一定要查明事故原因,并即时制订整改措施。

第八节卫生守则。

第一条不乱倒饭菜、不乱扔杂物、不随处大小便。

第二条保持宿舍清洁有序,被子床单叠放整齐。

第九节奖惩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对以下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

4、对公司管理人员不称职行业进行举报,经公司核实属实,予以一次性奖励;

5、见义勇为,对国家、社会做出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6、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个人称号”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50元,最高无限额。

第三条对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及相应的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处分分为警告、记过、开除。对于员工的经济处罚及相关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四条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1、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早退或中途逗留在半小时之内的;

(2)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特种工作业不配戴防护用品的;

(3)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的;

(4)在工地上吸烟的;

(5)在生活区乱倒饭菜、乱扔杂物、随处大小便的;

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50元:

(1)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2)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3)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4)非信号工作业人员,擅自动用信号标识指挥作业的。

(1)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2)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3)顶撞、谩骂管理人员的;

(4)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5)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6)发生质量事故,造成原材料浪费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第五条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的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送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给社会、给公司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公司资金和财产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公司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2、泄露或出卖商务机密,使本公司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第十节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属xxx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第二条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必须认真阅读以上条款,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各项规定,凡因违反以上条例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因此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公司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第一条按时上下班,自觉签到,不迟到、早退,外出办事必须签到注明。

第二条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得体。

第三条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三条不准私自动用办公室物品,如特殊需要应向办公室登记并做好领取记录。

第四条上班时间不得上网玩游戏、聊天,以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第五条禁止使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或用公司电话聊天,包括打入的电话。接拨电话言语尽量简洁,做到长话短说。

第六条办公室人员在工作接触中或在接听电话中要使用文明用语: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

第七条节约资源。

第八条做好保密工作,尊重别人隐私和公司制度。

第九条下班时随手整理自己的办公桌。关闭取暖设备、关窗、断电、锁门。

第十条妥善保管各种资料。

第一条按时参加会议,主动签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第二条认真听讲,不讲话,不看报,不做其他事情。

第三条勿随意打断、顶撞他人发言,有问题可以待他人发言完毕方可提问。

第四条发言有针对性,不偏激,对事不对人,切勿以私人情绪对待。

第五条会场上将手机调为关闭或振动,保持安静。

第六条保持会场清洁,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

第七条参会人员必须做好会议记录。

第八条保持会场秩序,不来回走动,不随便离开会场。

第九条会场严禁吸烟。

建筑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管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以及对其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符合本规定。

第三条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

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和工程项目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考核发证

第五条“安管人员”应当通过其受聘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考核机关)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不得收费。

第六条申请参加安全生产考核的“安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历,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并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第七条安全生产考核包括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和管理能力考核。

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内容包括: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基本理论等。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内容包括: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辨识和监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发现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等方面的能力。

第八条对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考核机关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予以公告;对不合格的,应当通过“安管人员”所在企业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证书式样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第十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安管人员”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由本人通过受聘企业向原考核机关申请证书延续。准予证书延续的,证书有效期延续3年。

对证书有效期内未因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违反本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已按规定参加企业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考核机关应当在受理延续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准予证书延续。

第十一条“安管人员”变更受聘企业的,应当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通过新聘用企业到考核机关申请办理证书变更手续。考核机关应当在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十二条“安管人员”遗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应当在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通过其受聘企业向原考核机关申请补办。考核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十三条“安管人员”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三章安全责任

第十四条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督促检查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五条主要负责人应当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定项目安全生产考核目标、奖惩措施,以及企业为项目提供的安全管理和技术保障措施。

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企业应当与分包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六条主要负责人应当按规定检查企业所承担的工程项目,考核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发现项目负责人履职不到位的,应当责令其改正;必要时,调整项目负责人。检查情况应当记入企业和项目安全管理档案。

第十七条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负责,应当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项目管理人员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有效使用。

第十八条项目负责人应当按规定实施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时排查处理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隐患排查处理情况应当记入项目安全管理档案;发生事故时,应当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开展现场救援。

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当定期考核分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第十九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检查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项目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处理在建项目违规违章行为,并记入企业安全管理档案。

第二十条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每天在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入项目安全管理档案。

第二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对“安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培训情况应当记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第二十二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工程项目应当按规定配备相应数量和相关专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应当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安管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和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参加,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有关企业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安管人员”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或者处理建议告知考核机关。

第二十六条考核机关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安管人员”的信用档案。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安管人员”及其受聘企业应当按规定向考核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安管人员”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考核的,考核机关不予考核,并给予警告;“安管人员”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

“安管人员”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由原考核机关撤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管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

第二十八条“安管人员”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开展“安管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或者未按规定如实将考核情况记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建筑施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

(二)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未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安管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第三十一条“安管人员”未按规定办理证书变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建筑施工企业停业整顿;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第三十三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不具备法定条件的“安管人员”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为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建设方针特定本制度如下:

项目经理是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管理者,是工程项目的质量法人代表,对承建的项目质量负总责。为了精心组织,精心施工,严把质量关,应做到: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质量验收标准,不得随意降低质量评定标准。

二、合理搭配施工技术力量,各级技术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

三、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特点,落实质量保证体系。

四、杜绝不符合国家建材标准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对外物件要有相应资质的工厂加工,到场后经检验合格方能进行施工,对分包工程纳入标准质量管理体系监督管理。

五、督查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进行工程技术难点、疑点的技术处理,实行各项技术交底工作,严格执行自检、互检.职能部门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六、组织落实各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使技术管理资料归档存查。

七、组织落实质监站对单住工程的总体质量评定工作。

八、组织落实竣工移交验收工作将质量好、工期短的建筑产品奉献社会。

项目经理责任制

一、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对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具体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规章制足。

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组织交底与实施。

四、实行单位工程经济承包责任制,承包责任要有安全指标(轻、重伤指标)要求和奖罚措施。

五、负责组织对本施工区内的主要监建设施、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及其它重要设施的安全技术检查、鉴定与验收工作。

六、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新工人入厂前的第—级培训工作,经常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并有记录资料入档。

七、负责组织每周一次安全检查,针对现场存在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限期定人整改。

八、组织实施文明生产和安全达标,发生事故后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困,实施改进措施。

九、严格按规定提留(取)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并主要用于保证和提高劳动安全生产,总结与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规定和上级指示、决议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贯彻措施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二、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必须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每周应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讨论安全生产动态,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三、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有关部门检查执行情况。

四、加强对职能部门和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五、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安全经费,确保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不断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六、必须按上级要求,设置符合条件的专(兼)职安士管理(检查)人员并积极支持他们的工作。

七、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做到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经费,限期整改不留隐患。

八、凡发生轻伤事故应积极组织调查,按“三不放过”的原则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凡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含重伤)和重大未遂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九、强对外用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十、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项目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上级指示决议和规章制度,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

二、认真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规定。

三、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及时分析和掌握本项目安全生产动态,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责成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布置下周安全生产工作。

四、根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分别向工长(施工员)和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接双方均应在安全技术交底卡上签字。

五、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新工人,转换工种的工人和外用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凡未经教育培训的人员和无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安排工作。

六、以身作责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七、发生工伤事故,必须及时抢救,并保护好现场,按程序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参加调查,分析事故,并完善改进措施。

八、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企业防护用品,防暑降温饮品的发放工作,同时做好职工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丸、有权拒绝上级违反劳动安全法规的指令。

项目技术副经理安全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标准、规范,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二、在项目管理中,对本项目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因而必须把安全技术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技术工作。

三、组织、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必须根据施工方法,使用机具设备和施工工艺等情况编制出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技术依据。

四、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作业中的安全检查,及时研究和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难题。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转换工种工人及外用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对专(兼)职安全人员的安全技术指 导。

六、负责对项目生产副经理、施工员(工长)进行详细 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后双方均需在安全技术交底卡上签 字。

七、总结交流安全生产技术的经验。

八、对重大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从技术上分析原因,提 出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项目支部书记、政工、工会于事安全生产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规定,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职工安全思想动态,抓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牢固树主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支持和协助行政领导及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的贯彻实施。

三、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职工遵章守纪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把安士工作纳入竞赛评比内容。

五、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

施工员责任制

一、作到熟悉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了解设计要求及细部节点做法,弄清有关技术资料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二、在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技术经济文件对施工顺序施工方法、技术措施、施工进度及现场布置的要求。

三、检查班组作业前的准备工作,是否符合条件,工人班组能否按交底要求进入施工现场,掌握施工方法和操作要求,能否按规定时间和质量,节约安全文明要求完成施工,发现问题应采取补救措施。

四、对关键部住要组织有关人员加强检查,预防事故发生。

五、确保安全双明施工,在施工中创造安全操作的环境.制订各种防护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

六、随时纠正现场施工中各种违章违纪、违反施工操作规程及现场施工规定的倾向问题。

七、严格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及时进行工程隐检预检,督促有关人员做好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

八、坚持做好技术资料和验收资料的积累。

质检员责任制

一、热爱本职工作,对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遇事能积极主动,对工作中不足之处能不断改进,从而达到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二、遵照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决议,按时完成本职工作认真努力完成技术、质量上所需求的标准。

三、不断加强有关的管理水平,充分加强各处对技术、质量管理,经常深入检查各项工作质量,努力创造全优工程。

四、工作上出现较大的问题时,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以口头或书面汇报,同时提出妥善的措施和方案。

五、加强各班组的管理,提高工人对技术、质量方面的操作程序水平。

六、工作上自觉带头遵章守纪、安全文明、高速生产、树质量第一的方针,为社会建筑事业的发展努力工作。

安全员责任制

一、在施工员和安全科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安全法规及企业内部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纠正并向领导汇报。

二、参加制定本单位承担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向班组逐条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验收并履行签字手续。

三、深入现场每道工序,掌握安全重点部位的情况,定期检查各种安全防护设施。

四、参加项目经理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发现危险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制止,并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区域。

五、发生工伤事故,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填表上报,认真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不隐瞒事故情节,据实向有关领导汇报情况。

档案员责任

一、现场档案员必须熟悉工程情况。

二、随时作好各种现场会议、检查记录。

三、收集、整理好各种资料,随时备查。

四、工程完工后,要把各种资料分类归档,装订成册后移交公司存档。

材料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和措施。

二、制定出材料进场计划,以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的顺利施工。

三、认真组织好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构件的质量检查和试验工作禁止一切不合格材料进场。

五、积极向质检员、资料员提供材料合格证和有关试验报告。

六、做好材料进场记录,做到日清月结,提高材料管理的透明度。

建筑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法规、规范和规定,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发展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二、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共同把关,做好安全工作。

三、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狠抓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落实,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四、施工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做到会议上有布置,日程上有安排,工作中有检查,月、季和年终有考讯。

五、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按报告程序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分析和处理,同时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杜绝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项目工长(施工员)安全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对分管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

二、认真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指导施工,同时对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在执行中如需修改,必须经原编制审批单位批准,不违章指挥坚决制止违章作业。

三、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把安全生产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特别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的时候,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四、指导所属班组搞好安全生产,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五、教育工人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在工作中检查劳保防护用品的执行情况。

六、对架、网、塔吊、井架,吊栏架等的搭设应负责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七、对所管项目工程范围内的环境和安全防护设施(机、电、架、网、四口、五临边等)是否完好、齐全、有效、符合要求等负直接责任。

八、凡发生工伤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按程序上报项目负责人或有关部门。

九,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项目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规,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的职能。

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三、参加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四、组织指导班组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报告领导处理。

五、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发证工作。

六、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

七、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清凉饮品。

八、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执行防尘、防毒、预防职业病和防暑降温措施。

九、督促有关邪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十、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有关邪门和人员在劝阻无效时,可越级报告。

项目材料部门(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一、负责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生产所需材料的采购,保质保量供应。

二、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做好个人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

三、定期对架料、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施工材料及安全用具进行检查验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及时更换。

四、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机械管理人员安全责任

一、对本项目所有机械设备配齐可靠的安全防护和保险装置,并经常检查其是否齐全、灵敏、有效,并督促有关人员进行日常维护、维修。

二、建立健全机电设备,压力容器,内转车等的安士规章制度,加强检查维修保养审查,试运转等工作确保安全运转,安全行驶。

三、负责本业务系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和年审工作

四、负责本项目机电设备和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报告工作。

班组长安全责任

一、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士生产制度,根据本班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当一个班组分配两处或多处工作时,要指定临时负责人负责安全工作对本班组安全负责。

二、组织本班组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开展安士活动,坚持班前安全讲话,具体交待注意事项并认真填写每天的班组活动记录。

三、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熟悉环境和岗位并指定专人照管其人身安全。

四、经常检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五、督促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六、教育班组人员坚守工作岗位,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同时作好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

七、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抢救要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告,组织全班人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

八、支持班组安全人员工作,及时采纳正确意见,发动职工提出搞好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并共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吊装人员规章制度

一、安装时,基座必须牢固,设置地锚并搭设工棚,操作人员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起吊的物件。

二、工作前检查卷扬机与地面固定情况,防护设施、电线路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使用皮带和开式齿轮传动的邵快,均设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

四、以动力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和操纵开关上指示的方向一致。

五、从卷筒中心线到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虽巨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长度的 15倍,无槽光筒应大于20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轴心线垂直。

六、在卷扬机的手、脚制动操作杆动的行程中,不得有障碍物。

七、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如发现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时用手、脚去拉,踩钢丝绳。

八、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工作的卷扬钢丝绳,起动时吊栏内严禁站人,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休息时吊栏应降至地面。

九、操作人员必须下班后检查机具,锁好电源开关。

十、严禁卷扬机手酒后操作。

石工组长责任制

一、基槽、基坑开挖前要根据土质放坡,按设计要求挖到设计持力层。时刻检查是否有土方裂缝、塌方。

二、条石基础安砌前要清理基底,放好轴线,安砌位移偏差不能超过规定值。

三、条石安砌要凿平天底座,砂浆饱满,层层放线,控制轴线。

四、不得赤脚或穿硬底鞋上班。

五、以上各条,须严格遵守,如违章操作视情节。每条给予20~100元的罚款。

钢筋工组长责任制

一、按图施工,下料准确节约用料。

二、原料、成品分别堆放,堆码整齐,不得暴晒、淋雨。

三、钢筋制作安装严格按照施工图及规范操作,成型尺寸偏差不得超过规范偏差,安装时不得出现位移,绑扎牢固。

四、砼工浇筋砼时要派人跟班,随时矫正钢筋。

五、钢筋制安时严禁光脚或穿硬底鞋施工。

六、以上各条,必须严格遵守检查发现违反一条,处以20~100元的罚款。

模板工组长责任制

一、按图施工,节约用料。

二、制模要严格按图示尺寸施工,偏差不得超过施工规范,支撑牢固。

三、模板拆模后要收集堆码整齐定点堆放。

四、木工机具要有防护罩用电要接地或接零。

五、木工房严禁烟火、木屑必须天天清除千净。

六、木工在制模施工悬空,临边危险地方时必须控安全带。

七、以上各条,必须严格遵守否则发现其中一条违规处以20~100元罚款。

砼工组长责任制

一、各种材料必须清洗干净,不得有超过允许范围的杂质。

二、严 格按照砼配合比配料,各种材料搅拌前过称。

三、搅拌要达到规定时间,控制好水灰比,搅拌均匀

四、运输要用不能漏浆的工具,以免影响进强度。

五、工作台搭设牢固,长、宽要满足施工要求。

六、浇筑砼前要润湿木模或钢摸,清除杂物。

七、砼振捣要按规范,振捣密实,揭面平整。散落在地的砼要及时回收使用。

八、做好砼的养护工作。

九、以上各条,必须严格遵守,违章操作,发现一条按情节处以20~100元罚款。

砖工组长责任制

一、砌体砌筑前,在施工员的指导下放好轴线、门窗洞口等边线,然后开始砌筑。

二、砌筑时按操作规程,做到横平竖直,灰浆饱满。

三、按照图纸预留好各种孔洞,安置砌体拉接筋。

四、各种预制构件的安装要到位,位移不得超过允许偏差。

五、砌砖时必须立正数杆、控制标高和门窗洞口的高度。

六、做到工完场清,及时清除建筑垃圾。

七、以上各条,必须严格遵守,违章操作,发现一条按情节轻重处以20~100元罚款。

电、焊工组长责任制

一、必须持证上岗,有实际操作经验。

二、设备线路必须按规定书卜整齐不得乱拉乱接。

三、搞好机电安装的接地保养工作。

四、焊工对焊的钢筋规格尺寸必须严格的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进行操作。

五、经常检查线路,发现隐患立即整改,防止事故发生。

六、加强防止火险隐患,保护公共财产和人身安全。

架子工责任制

一、必须持证上岗有实际操作经验。

二、脚手架、钢管、扣件、脚手板在搭设前要检查其质量、安全性能是否达到要求,有严重锈蚀、弯曲裂纹的不能使用。

三、脚手架搭设必须按操作规范搭设,必须有足够的稳定性,足够的承载能力。

四、根据工程进度搭设,不能影响主体工程施工进度。

五、没用上的或拆除的脚手架、脚手板,如不能及时运出场地的要定点堆放。堆码整齐。

全体职工安全生产责任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二、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知识,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安全人员指挥,做到不违章冒险作业。

三、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爱护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随意开动他人操作的机械和电气设备,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检查操作规程。

四、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应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搞好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五、有权越级报告有关安全生产的一切情况,遇到有严重人身危险而无保证措施的作业、有权拒绝施。同时立即报告或越级报告有关部门。

工作人员制度

为了使该工程顺利完成,为了提高工程效益,搞好安全生产及质量管理,每个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一、每个工作人员应有高度的集体观念,提高质量素质,要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三、上班时不准穿拖鞋、高跟鞋、打赤脚,不准酒后上班。

四、不准在施工现场打架、闹-事、高空作业上戏闹。

五、机械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行,各种机械设备电线安装要合符要求。

六、库房、木工房(棚)内严禁吸烟生火,夏季施工应搞好防洪工作。

八、每个工作人员对现场材料、机具等要爱护保管。应做到节约、整洁、文明的施工现场。

九、严格控制三不,对不合格的材料、配件不使用,上道上序质量不合格不承接,本道工序质量不合格不交接,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事故,按实际情况和数据及时上报。

十、施工区域严禁赌博和酒后闹-事。

以上规定如违反者,根据情节严重的给子罚款5~100元。

施工现场十不准

一、不戴安全帽,不准进现场。

二、酒后和带小孩不准进现场。

三、井架等垂直运输不准乘人。

四、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

五、模板及易腐材料不准作脚手板使用,作业时不难打闹。

六、电源开关不准一问多用,未经培训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

七、无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

八、吊装设备未经检查(或试吊)不准吊装,下面不准站人。

九、木工场地和防火禁区不准吸烟。

十、施工现场各种材料应分类堆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

现场出入规章制度

几属本公司工作的全体员工必须认真执行该项目工程规定的条例。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二、现场工作人员凭工作胸卡出入,未佩带胸卡者给予处罚。

三、非本单位工作人员及老、弱、病、残、小孩不得进入施工场地。

四、若发现外来人员进八施工现场,给子值班人员处罚。

五、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在场职工不难拿走工地任何材料,如有违者按情节轻重罚款。

六、严格执行以上条例,检查发现违反一条处以10~200元罚款。

材料采购、检验、保管制度

一、采购建筑材料;必须由供应部门提出合格证明原材料的质量规格数量必须与设计要求相符合。

二、每一品种、型号、批次的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明,或经检验合格的技术文件,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三、在使前必须进行抽查,送实验室复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几在现场配制的各种材料,均需按照试验机构确定的配合比,操作方法配制施工,施工班组不得擅自改变。

五、材料进入现场保管员应按品种型号数量,进行入库登记,经常对所有材料进行清理、检查,不得有变质、损坏、遗失等现象发生。

六、收集全部材料的质量证明资料及抽查、检验的证明资料移交工程档案员记入档案。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核定制度

建筑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及核定是对建筑产品成果的检验,是对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和建筑工人技术水平验收和肯定,应高度重视。

一、各分部分项工程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质量验收标准执行检查布点要有广泛的代表性,对各点的检查结果应按实填写,对照标准统计出得分数,得出自检结果,报公司职能都门现场复检,确定各分部分项结果。

二、查核工作应每完一道工序,就应组织评定该项工作结果,不能抹灰完成后,再评定砌筑工作结果。

三、应将自检评定资料,按实填报,会同质监站做出检查验收后评定等级。

四、应从平时和质监站的评定审核过程中总结成绩,找出不足,以利今后的质量工作有个较大的提高。

三 检 制

一、工程质量做到材料保证、工人保障,在作业过程中要随时检查。

二、工程质量要保证做到三检,即自检、互检、专职检,各工种的操作者首先要自行检查自己操作的部位,对有不符合要求者要做适当处理,互检,各工种之间要相互检验,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专职检、工地质检员要深入每道工序,严把质量关,做到不合格者不交工,督促工人做好关键部位的质量,使工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现,真正做到质量的检验合格制度。

技术交底制度

一、由公司总工程师带头,会同设计、质监站进行图纸会审技术要求难点、疑点及质量控制措施,制定出理解该工程的技术,符合本工程特点的技术施工组织措施。

二、在工程正式施工前,由企业总工程师向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等交底,明确关键性的施工技术问题,主要项目的施工工艺及材料提出试验项目,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等。

三、项目技术负责人向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材料员及班组长进行图纸施工方法、技术措施、操作要求等方面的技术交底。

四、施工员向班组工人交底,必须结合具体操作部位质量要求,操作要点及注意事项,制订保证质量、安全的技术措施,应反复、细致地向班组,工人进行交底,必要时作文字、样板和示范操作交底。

五、对技术要求高或采用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强调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先学匆试做、做好样板再进行交底。

六、对全都项目、工序的交底做好记录、签字并整理存档。

工 程 质 量 样 板 制

一、砌体工程应砌筑前摆砖调缝,使横竖缝均匀做好样板墙后,经有关部门认可后,方能进入大面积施工。

二、对新工艺、新材料的使用,应首先做好试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施一。

三、抹灰前应打巴出柱、充筋,保证墙面的平整度和垂直度阴、阳角符合要求,待样板墙、天棚合格后,才能参照施工。

四、地坪应首先做基层后,再做整体面层或贴砖,待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才能参照样板楼地面施工。

五、外墙饰面,应首先做好基层,按设计要求拼花接缝调包后做好样板饰面,经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大面积施工。

六、对钢筋、模板、异型造型应按实放样后,设计及各职能部门认可后,才能按样施工。

七、各项安装工程,应按设计要求做好样板间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大面积施工。

工 程 保 修 制 应

施工应对所修建筑物的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作一定的质量保证及承诺。

一、承建的建筑应符合有关现行建筑设计标准,现行防火和抗震设计标准。

二、已通过市、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单位工程的验收,并有书面的准用证书。

三、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但须经专业主管部门鉴定。

四、对装饰各项出现的质量问题应按新建房屋质保书中规定执行。

五、对各项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建筑管理条例”执行、协调。

砼 工 责 任 制

一、各种材料必须清洗干净,不得有超过允许范围的杂质。

二、严格按照砼配合比配料,各种材料搅拌前过称。

三、搅拌要达到规定的时间,控制好水灰比,搅拌均匀。

四、运输要用不能漏浆的工具,以免影响砼强度。

五、工作台搭设牢固长、宽要满足施工要求。

六、浇筑砼前要润湿木模或钢模,清除杂物。

七、砼振捣要按规范,振捣密实,揭面平整,散落在地的硷要及时回收使用

八、做好砼的养护工作。

九、以上各条,必须严格遵守,违章操作,发现一条按情节处以20~100元罚款。

砖 工 责 任 制

一、砌体砌筑前,在施工员的指导下放好轴线,门窗洞口等边线,然后开始砌筑。

二、砌筑时按操作规程,做到横平竖直,灰浆饱满。

三、按照图纸,预留好各种孔洞,安置砌体拉接筋。

四、各种预制构件的安装要到位,位移不得超过允许偏差。

五、砌砖进必须立正数杆,控制标高和门窗洞口的高度。

六、做到工完场清,及时清除建筑垃圾。

七、以上各条,必须严格遵守违章操作,发现一条按情节轻重处以20~100元罚款。

石 工 组 责 任 制

一、基槽、基坑开挖前要根据土质放坡,按设计要求挖到设计持力层。时刻检查是否有土方裂缝、塌方。

二、条石基础安砌前要清理基底,放好轴线,安砌位移偏差不能超过规定值。

三、条石安砌要凿平天底座,砂浆饱满,层层放线,控制轴线。

四、不得赤脚或穿硬底鞋上班。

五、以上各条,须严格遵守,如违章操作视情节,每条给予20~100元的罚款。

钢 筋 工 组 责 任 制

一、按图施工,下料准确节约用料。

二、原料、成品分别堆放,堆码整齐,不得暴晒、淋雨。

三、钢筋制作安装严格按照施工图及规范操作,成型尺寸偏差不得超过规范偏差,安装时不得出现位移,绑扎牢固。

四、砼工浇筋砼时要派人跟班,随时矫正钢筋。

五、钢筋制安时严禁光脚或穿硬底鞋施工。

六、以上各条,必须严格遵守检查发现违反一条,处以20~100元的罚款。

木 工 组 责 任 制

一、按图施工,节约用料。

二、制模要严格按图示尺寸施工,偏差不得超过施工规范,支撑牢固。

三、模板拆模后要收集堆码整齐、定点堆放。

四、木工机具要有防护罩,用电要接地或接零。

五、木工房严禁烟火、木屑必须天天清除干净。

六、木工在制模施工悬空,临边危险地方时必须拴安全带。

七、以上各条,必须严格遵守,否则,发现其中一条违规,处以20~100元罚款。

伙食团长责任制

一、要做到帐目明确,日清月结,向职工公布当月收支帐目。

二、缩小开支、降低成本,提高职工生活水平,使职工以满意接受。

三、要经常对炊事员进行思想教育,搞好伙食团内外的环境卫生。

四、要配合炊事员,了解生活中各种食用料的使用情况,并能制定出一系列对伙食团的管理制度。

五、经常跟职工沟通思想,了解职工在生活中的思想状况和品味,才好进购生活中的各种食用科。

六、要做到节约粮食光荣,浪费可耻的光荣传统。

炊事员服务规则

一、炊事员首先做到为工人同志热情服务。

二、炊事员应做到个人清洁卫生和环境卫生。

三、炊事员应做到爱惜粮食光荣。

四、炊事员应做到饭熟、菜香多样化,使伙食成员吃得好、吃得满意。

五、炊事用具应清洗干净,经常进行消毒。

六、食堂内外,几吃完饭后都要打扫干净。

七、炊事工具不要乱放,厨房内外发现地赃了,立刻清扫于净,不定次数。

八、保证每天工人有开水喝,发现吃完即时送上。

九、做到每天晚上有热水洗脚,目前必要时有热水洗澡,夏天每晚都有热水洗澡。

十、虚心接受伙食成员的要求和建议。

职工住宿规章制度

一、在职工宿舍内,就寝人员必须讲卫生、爱清洁。

二、必须爱护宿舍周围的绿化环境。

三、宿舍内,必须每天进行换班清扫,不能随地大小便。

四、职工对自身的清洁卫生一定要搞好。

五、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能私拉乱接各种电线、电器。

六、夜间每个职工必须在十点以前入睡。

七、寝室内不得高声喧哗,不准酗酒闹-事,不准聚众赌博等不良行为。

食 堂 规 则

一 、本伙食团成员人人爱清洁,个个讲卫生。

二、每个成员应做到爱惜粮食,如果有剩余饭菜,不要倒在地上,以兔造成浪费和妨碍公共卫生。

三、短时间需要什么东西须得向炊事暂时借用,不得任意损坏,用后将原物即时交还。

四、菜、饭不合口味可向炊事员提出建议。

五、成员们喜爱吃什么,可向伙食管理人员提出要求。

外注:如有对伙食帐目不够明确,可派成员进行查帐。

安全教育制度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使职工熟悉和自觉遵守安全生产中的各项章程,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凡新吸收或调换工种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入操作。

二、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主管部门办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要结合安全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四、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3、机电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及预防措施。

5、尘毒的危害和防护。

6、执行入队教育、现场教育、岗位及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治安保卫制度

1、专职保卫员应有明确的标志,戴好袖章。

2 、夜间换班巡察宿舍及施工区域周围的安全。

3、来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将物品携带出场。

4、出入施工现场应接受保卫人员的检查,填写登记后方可出入。

5、防止失盗及失火现象发生。

6、如发现价盗情况,应立即报警。

卫生防病宣传

1、不得在宿舍及施工区域地大小便。

2、不应饮用生水。

3、用餐前应先将餐具等洗干净。

4、宿舍内应每天清扫,垃圾应及时清理。

5、以上几条应预防且自觉遵守。

工程项目部会议制度

一、工序质量检查

凡班组每一工序完成后,由班组自检,对不合格处进行返工,自检合格后,方可进行下工序施工。各班组进行互检,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专职检查、工地质检员要深入每道工序,严把每道质量关,做到不合格者不进行下工序施工,督促每一班组做好每一工序的质量。

二、隐蔽工程质量检查

凡隐蔽工程按三检制检查合格后,报请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质监站一齐检查验收,对不合格部位必须处理,合格后才允许隐蔽,并做好各种资料。

三、现场质量罚款制

对现场施工质量采取奖罚措施,对经自检仍不合格者,经互相、专职检及监理、建设、质监单位检查不合格者,每处罚款200~500元,对经检查多次发现不合格者,将对班组进行停工整顿,甚至调换班组。

现场质量检验制度

一、工序质量检查

凡班组每一工序完成后,由班组自检,对不合格处进行返工,自检合格后,方可进行下工序施工。各班组进行互检,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专职检查、工地质检员要深入每道工序,严把每道质量关,做到不合格者不进行下工序施工,督促每一班组做好每一工序的质量。

二、隐蔽工程质量检查

凡隐蔽工程按三检制检查合格后,报请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质监站一齐检查验收,对不合格部位必须处理,合格后才允许隐蔽,并做好各种资料。

三、现场质量罚款制

对现场施工质量采取奖罚措施,对经自检仍不合格者,经互相、专职检及监理、建设、质监单位检查不合格者,每处罚款200~500元,对经检查多次发现不合格者,将对班组进行停工整顿,甚至调换班组。

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工程质量事故不论大小,都必须上报,不准隐瞒不报。工序自检、互检中几发现质量问题,班组必须向质检员、施工员、技术负责人汇报,并向项目经理汇报,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根据项目部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凡涉及影响结构和使用功能的质量事故,必须上报公司质检科,由公司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小组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方案上报质监站和设计单位、监理和建设单位,经同意后按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根据公司规定对相关人员和班组进行处罚。

质量规章制度

一、材料检验制

所在进入现场材料。须由供货部门提供合格证,或经检验合格的技术文件,方可进入现场,进入现场后按规定进行送检,检验合格后才允许使用。现场制作立品,须按试验室配比单和施工规范及图纸进行施工。并经检验合格后才准使用,绝不允许不合格材料投入使用。

二、施工现场质量检验制度

施工中对质量进行严格检查,进行施工单位内部自检,互检和专职检,再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质监站进行检查.凡对不合格部位进行返工处理,做到严每一工序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

三、技术交底制

在每一工序施工前,由公司总工程组织现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进行技术交底,再由现场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质检员组织各班组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各工序施工方法、技术措施质量要求,采取文字、示范操作相结合。

四、工程质量样板制

对砌体、抹灰、楼地面、外墙装饰等工程,先做好样板墙、样板间,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才允许大面积施工。对钢筋、模板,异形造型按时放样后,经检查验收后才允许大量制作。

五、工程质量评定、核定制

分项工程由公司质检科和现场质检员进行检查评定,分部工程由质检科、专职质检员检验自评后报监理、建设、设计单位和质监站进行核定。工程质量等级由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评定,并报送质监站。

六、工程保修制

工程交工验收后,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终身保修,屋面工程在交工验收后保修十年。水、电工程保修半年。在保修期内,属于施工单位质量问题,将迅速组织人员进行修理,以确保用户利益。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一、材料检验制

所有进入现场材料,须由供货部门提供合格证或经检验合格的技术文件,方可进入现场,进入现场后按规定进行送检,检验合格后才允许使用。现场制作产品,须按试验室配比单和施工规范及图纸进行施工,并经检验合格后才准使用,绝不允许不合格材料投入使用。

二、严格执行三检制

施工中对工程质量严格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质监站进行抽检,凡对不合格部位进行返工处理,严把每一工序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

原材料和成品、半成品质量检测制度

一、凡进场原材料,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和化验报告单,如无原件而使用抄件,须注明原件存留处,原材料进场时,按规范要求抽取试件进行试验,合格后才允许使用,不合格不准使用。

二、凡所购买成品,必须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并检查其外观、型号。并按规范规定取样送实验室进行检验。现场制作的半成品,必须由现场监理共同取样,送实验室试验,并将各种资料整理完成。

三、进入现场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如材料不合格,一律不准使用,如有使用者,将追究其责任。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职工的整体素质,提升公司施工队伍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遵循'培训、考核、使用、待遇'一体化的培训管理原则,使职工确立上岗要培训,岗位靠竞争的观念,进行管理、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的培训。

1.1培训工作的领导与组织。

1.1.1公司副经理主管公司培训工作。

1.1.2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培训工作的日常管理。

1.1.3各项目部、分公司经理负责各部门的培训工作,并由各部门人资员处理本部门的日常培训工作。

1.2人力资源部培训职责。

1.2.1制定和完善适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培训制度、考核管理办法;。

1.2.4对技术工人进行技术考核,并组织岗位练兵、技术比武;。

1.2.5安排有关人员参加上级部门安排的学习和培训;。

1.2.6组织公司各专业在职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鉴定;。

1.2.7定期召开公司培训工作会议,组织经验交流,收集意见,提高培训工作的水平。

1.2.8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国内外先进技术和先进安装工艺。

1.3培训分类。

1.3.1新工人包括大、中专生的入厂、实习培训;。

1.3.2资格准入培训、持证上岗培训;。

1.3.3管理干部、专业干部、技术工人的专业和业务培训;。

1.3.4继续教育;。

1.3.5企业文化教育及信息讲座。

2.培训考核。

凡经过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或委托举办的各类业务、技术讲课、资格培训、上岗培训等学习的人员须参加培训结业考试。考试合格者准予结业,培训过程记入培训档案。考试不合格人员不予结业,培训过程记入职工培训档案。

3.岗前培训。

3.1项目部管理人员:在中标一周后开始组织开工前培训。内容包括: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施工管理、p3管理、e*p管理等。

3.2施工人员:根据施工进度对各分公司施工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质量、安全及岗位应知应会培训。

3.3施工期间根据公司年度培训计划,进行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

4.资格评定。

4.1需取得资质的专业人员参加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社会组织的取证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培训组织部门发给相应的证书。

4.2特殊作业人员参加由主管部门组织的资格培训,培训合格后由主管部门发给相应的证书。

4.3技术工人参加相应的技能鉴定后,取得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

4.4以上人员在取得相应证件后还需同其它人员一起参加由公司组织的项目施工上岗培训,培训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发给合格人员上岗证书。

5.上岗。

新工人包括新入厂的大、中专学生必须经过厂前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专业技术工人和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准予上岗操作。干部、技术人员、工人都要定期进行技术业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与竞聘和上岗。

公司所有参加昔阳工程施工的人员需参加上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发给上岗证书。无上岗证的人员不得参加本工程施工。

建筑公司工程管理制度

1、经营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材料供应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2、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3、经营部长参加与建设单位合同条件的谈判,并负责审查合同内容,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与建设单位签订。

4、签订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由经营部统一备案管理,两日内分别报送以下部门:财务经理,复印件抄送董事长、总经理、项目经理、项目预算员。

5、负责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及材料供应合同时,必须企业证件齐全有效。

6、依据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及公司的指定要求,拟定分包合同初稿,经总经理审批后,方能签订正式合同。

7、分包合同、劳务合同、材料供应合同应在进场前签订。

8、签订完的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及材料供应合同原件,三日内分别报送以下部f-j:总经理、财务经理、经营部、项目部,原件由经营部统一备案管理。

9、经营部必须配合公司相关部门严格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处理因施工合同引起的经济纠纷。如需修改、变更的内容,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将修改、变更的内容存档备案。如有合同终止,必须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10经营部负责组织建设单位直接分包项目管理协议的签订。

11负责向财务部提供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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