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实用20篇)

在执行工作方案时,我们应该严格按照计划进行,并及时进行进度和成果的评估。以下是一些经过实践验证的工作方案,希望可以为大家提供借鉴和参考。

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结合20xx年为民服务日活动,以“心系群众,为民履职”为主题,开展一次“珍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图片等媒介,大力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为珍爱生命,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

市县人大代表、交警中队全体干警、镇一中全体师生。

加强领导,统一组织,此次活动由镇人大牵头组织。

采取大会形式,集中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特别是与中小学生有切身联系的交通法规。

一、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主动维护交通秩序,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

二、不驾乘无牌、无证摩托车,驾驶摩托车不超员、超载。

四、不在道路上强行拦车、扒车、追车和抛物击车,不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和长途客车。

五、不驾驶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不无证驾驶机动车,不使用拖拉机、农用三轮车、老年车载人营运。

七、行人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八、行人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九、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

十、学前班儿童在道路上行走须有家长或教师带领,未满12岁的学生不得在道路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不得在公路、街道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十一、驾驶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得闯红灯。

十二、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

十三、不得在街道上乱停乱放机动车。

十四、爱护公路两侧的花草树木,不损坏交通设施。十五、骑自行车要靠边行驶,不侵占机动车道、逆向行驶、抢行猛拐;不骑车搭人和追逐打闹;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得闯红灯。

十六、驾驶车辆时,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十七、驾驶车辆时,不得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抽烟、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十八、严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

十九、驾乘车辆时,不得向车外吐啖、乱扔垃圾、乱丢烟头。

二十、发生交通事故时,不得肇事逃逸。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

二十一、遇有交通事故或治安、刑事案件时应及时报警,积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物,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二十二、其他方面交通法规讲解。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为了在全区进一步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着力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增强公民的文明交通意识,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和省文明办、省公安厅关于在全国、全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统一部署以及《张掖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从xx年起至,在全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现结合辖区实际,制定《xx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坚持教育引导、严格管理,整合社会资源,实施综合治理,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为抓手,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大力开展文明交通实践活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深入宣传发动,严格规范执法,科学规范管理,实现文明交通,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及和谐社会建设。

(一)总体目标。力争经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使公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交通执法更加规范,交通管理更加科学,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文明交通深入人心,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习惯逐步形成,文明交通素质明显提高。初步建立文明交通长效机制,实现宣传、管理、执法各方面工作的常态化。

(二)具体目标。

1、xx年,全面启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大力组织专项整治行动,集中解决日常交通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文明执法和科学管理,促进交通参与者知法、守法,努力实现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明显提高,机动车驾驶人交通陋习及危险驾驶行为进一步减少,道路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公务人员进一步发挥文明交通表率作用,执法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活动首先在城区取得明显实效。

2、xx年,大力解决交通行为中的痼疾。通过组织专项检查,督促工作落实,促进交通参与者身体力行文明礼让,努力实现安全带、头盔使用率明显提高,机动车停放规范有序,路口、路段人行横道交通事故发生率明显降低,酒后、超速、疲劳等危险驾驶行为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道路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隐患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执法效率和科技应用水平明显提升,并取得明显成效。

3、,巩固前两年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成果。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扩大活动实效,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全社会文明交通良好风尚的形成,努力实现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的文明素质显著提高,机动车交通违法率、事故率显著下降,城市和公路建成一批交通秩序好、事故少的“示范路”,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感以及对交通环境的满意度大幅度提高,执法能力显著增强,执法形象、执法公信力大大提升。活动向全区城镇全面铺开,取得明显成效。

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这一活动主题,重点组织开展以下四项活动:一是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二是“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三是“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四是“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即进一步完善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

(一)开展文明交通教育。区文明办和公安交管部门将组织力量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采取专题讲座、征文、演讲、座谈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文明交通知识教育培训,使广大公民增强“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意识,明确文明安全出行的基本要求,逐步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交通行为习惯。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大对机动车驾驶人、中小学生和农民群众等重点群体的教育力度,将文明交通常识教育纳入驾校培训及记满12分驾驶人再培训内容。与交通运输部门密切沟通协作,加强营运驾驶人安全行车责任意识教育,落实违法、事故信息抄告和通报制度。要商请教育行政部门,抓好《公共安全教育纲要》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制度,推进交通安全“进学校”活动。要商请劳动保障部门,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深入劳务市场、建筑工地等外来务工人员集聚场所,开展交通安全巡讲活动。整合各类资源,大力开展安全常识普及等公益宣传活动。要发挥、驾驶员协会、车友会、汽车俱乐部、汽车安全组织等团体和组织的作用,对私家车驾驶人进行文明交通教育引导。依托全市共享数据库建设,进一步完善“违法系统”的录入、处理、交换、传递和监管功能,充分发挥交通违法记分管理的后续教育功能。要综合运用多种警告教育手段,对交通违法行为通过抄告单位、组织看教育片、参与协勤、公开曝光等多种方法,教育警示当事人,增强执法的社会效果。

(二)完善交通管理设施。持续推动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深入开展,实施“畅通工程”,公安交通与城建、交通运输部门密切合作,认真排查、完善道路交通管理设施,为文明出行创造良好道路通行条件。一是加强交通设施建设。清理影响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的障碍物,整修不符合标准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改造设计、渠化不合理的路口,调整设置不合理的公交站点。对交通流量大、行人过街困难的,建议政府规划增设天桥、地道等过街设施,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通行权利。完善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以及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对一些交通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公路、城市道路等,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二是完善交通管理设施。贯彻《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国家标准和《行人过街信号控制设置规范》、《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行业标准,规范道路信号设置和城市道路路内停车管理,解决道路拥堵问题。对涉及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护栏等交通管理设施不齐全、不规范的,及时上报上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进行调整完善。对同一路段相邻人行横道信号灯实行联动控制。在双向六车道以上的道路路口施划行人二次过街等待区、非机动车左转等待区,在无信号灯但人流量较大的人行横道设置黄闪警示灯、减速、停车让行等标志标线,规范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行为,保护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安全。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财政和发改部门支持,加大科技投入,科学设置电子监控设备,规范使用非现场执法装备,提高科技应用与管理水平。本着“架构合理,平台先进,功能实用,注重产出”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队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努力实现城市主要路口信号灯管控率达到90%以上,城区主干道行人过街设施的平均距离不超过300米,路口渠化率达95%以上,学校周边安全设施设置率达100%,人行道非交通占用率低于2%。

(三)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公安交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创造良好通行秩序为目标,对交通秩序混乱、易阻塞路段,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不按序排队通行、随意变更车道、乱停乱放、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对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及占道经营堆物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对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速50%以上、超员20%以上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高限处罚。要优化路口交通渠化、信号管控方式,合理分配通行权,为行人、非机动车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条件。实现高等级公路行驶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100%,城市达到80%以上。实现非恶劣天气因素、自然灾害条件下,省际交界处公路、高等级公路不发生滞留长度5公里、滞留时间4小时的拥堵,省内公路不发生滞留长度10公里、滞留时间5小时的拥堵。城区行人、非机动车遵守交通信号灯率分别达到80%和85%以上,其中主干道路口分别达到90%和95%以上,机动车遵守交通信号灯率达到100%。

(四)提升规范执法水平。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契机,强化交通执法技能、公共关系建设培训,提高交通秩序管理、事故处理执法水平。要细化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管理,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交警队伍执法形象。深化警营开放、警务公开,创新服务模式,继续推出交通管理便民、利民措施,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健全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完善值日警官制度、法制员审核制度和特邀监督员制度,增强内外监督力度。依据公安部交管局和省厅交警总队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清理、整合、完善现有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交通协管员的教育、管理、使用和经费保障问题,统一核发《交通管理协勤证》。统一路面固定执勤点和临时执勤点的外在标识设置,统一制作标志标牌、统一设置规范和防护要求,实行路面执勤点编码管理。要按照《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岗位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要求,全市事故处理岗位达标率达到100%,路面执勤民警具备事故处理资格的比例达到80%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系统录入率达到100%。要充分运用记分手段,严格执法管理。充分运用摄像、视频等电子监控设备,进行取证查处,提高管理效能。

(五)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继续发挥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成员单位的职能,持续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的深入开展。一是加强媒体宣传。要积极主动地向文明委、宣传部汇报,做好与各新闻媒体的协调工作,区文明办、公安交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区电视台、广播电台、《张掖日报》、《张掖广播电视报》和网络等媒体,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栏目,要继续发挥张掖交警网的优势,及时准确的向群众提供各类交通管理信息,提供服务咨询,接受群众投诉,并对一些典型的交通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要不断拓展交通安全宣传领域,组织媒体开展深度报道,介绍不文明交通行为引起的典型事故案例,追根溯源,深入剖析,开展警示宣传。利用媒体专栏,集中宣传“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措施,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公布举报电话,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二是加强正面宣传,注重舆论引导。要强化正面宣传、新闻宣传意识,积极主动地宣传公安交管部门理性、文明、平和、规范执法的工作理念和具体管理措施,通过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公众舆论,遏制负面舆情报道。三是开展特色宣传。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积极组织开展各种雅俗共赏、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把文明交通行为寓于群众喜爱的文艺节目和文化作品中,丰富交通安全宣传内涵,提升交通安全宣传效果。四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要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结合交通状况实际,围绕道路交通突出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推广开展文明交通一日活动,引导人们从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做起,自觉遵章守纪,文明礼让。五是开展窗口单位和户外宣传。公安交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车辆驾驶人管理以及交通事故处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等窗口单位和户外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在窗口单位和户外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利用楼宇、公交车、公交车和客运车站点、长途客运车辆安置的媒体电视、道路电子显示屏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张贴交通安全宣传画。进一步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主题公园、广场和基地建设,支持开展各种交通安全体验活动,引导人们从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做起,自觉遵章守纪,文明礼让。六是继续深化“五进”宣传,开展“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要制作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明交通宣传作品,在学校、单位、社区设置交通法规宣传栏,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家喻户晓,在全社会营造践行交通文明,告别交通陋习的浓厚氛围。要通过开展“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不断发展。七是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要动员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员工、学生、社区居民等组成志愿者队伍,开展经常性交通违法劝导活动。力争经过三年在全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社区居民知晓率达90%以上,公务员、驾驶人和中小学生知晓率达100%,全体公民普及率达到95%以上。

(六)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监管,制定公务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日常管理、考核、抄告制度。完善群众举报制度,选聘文明交通监督员,并赋予其相应权限,通过照相、摄像等方式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现象,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批评曝光。探索将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良记录纳入保险系统,建立机动车保险浮动费率机制。严格落实执法公开制度,组织定期信息发布,增强执法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建立并完善涉警舆情工作系统,落实舆情民意定期分析研判制度,梳理群众反映的管理问题,改善执法管理,赢得群众理解和社会支持。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愿望,直接面向公众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实践活动。区文明办、公安交管部门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原则,积极和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结合本地实际,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健康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生动实践,作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作为改善道路通行秩序、缓解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建文明和谐道路交通环境的重要措施,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实施计划,做出周密部署。要建立健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机制,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上成立“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任组长,区公安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区广电局、交通局、教育局、司法局、安监局、建设局、交警大队为领导小组成员,“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警支队。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明确部门职责。区文明办、公安交管部门要对“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在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安全设施、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强化社会监督等方面,各司其职,多管齐下,综合施策。xx大队要发挥牵头作用,做好联络协调、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检查考核等工作。文明办要组织新闻、出版等单位积极主动参与,精心组织策划系列交通安全宣传。要与当地宣传、教育、司法、建设、交通运输、安监、保险、军队等部门和新闻单位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要明确驾驶人所在单位、运输企业、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的职责,充分调动他们参与文明交通行动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全民参与、上下衔接、群策群力、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

(三)务求抓出实效。要紧密结合本地群众文明交通素质、交通出行需求、交通方式、交通行为表现、导致或诱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特征等,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分类分步逐年推进。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从具体事情抓起,从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抓起,确保“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坚持以社会反响和群众评价检验活动成效,不搞形式主义。要紧紧抓住中央文明办把“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内容这一契机,紧密结合开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实施“畅通工程”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充分发挥考核评比的杠杆作用,进一步推动各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职责任务的落实,力争从根本上解决一批长期制约道路交通安全发展的重大实际问题。

(四)发挥示范作用。要充分发挥文明城市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全国、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率先开展活动,要健全完善激励机制,通过树立一批“文明交通行动示范单位”,发挥示范作用。通过推出一批城市道路的“文明交通示范路”、“文明执法示范岗”和“人民满意交警”、“执法示范单位”、“执法标兵”等先进典型,发挥带动作用。通过评选一批“文明驾驶人”、“文明行车标兵”、“优秀文明交通志愿者”,鼓励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要建立健全科学的考评机制,通过社会调查、民意测评等方式,形成科学的评价体系,对“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效果进行阶段性、动态性的评估。区文明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不断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文明交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实现“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长期目标。

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一)辖区临水临崖路段、事故多发易发及排查出的隐患、危险路段告知提示;

(二)春季安全出行常识,防坠崖、坠水以及交通事故逃生自救常识宣传教育;

(四)查获的受到严处的农村地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五)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方式及途径宣传告知。

(一)每月开展巡回宣讲活动。乡道安办要在已经建立的“警保联动”农村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交通安全宣讲队的力量,壮大队伍,结合赶场日、中小学集体活动、村委会人员集中时间段,组织宣讲队员开展巡回宣传,并将辖区危险隐患路段告知、提示,重点宣传交通事故自救逃生常识,农村地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等内容,乡道安办及村(社区)巡回宣传每月不少于1场。

(二)全覆盖使用农村喇叭和劝导站喊话器,每日开展滚动播报警示提示。乡道安办要持续运用农村大喇叭、劝导站喊话器、流动巡逻车音频播放器,每日高频次、反复开展宣传提示,并运用“两站两员”,在开展劝导的同时,采取各种手段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提示,使广大农村交通参与者人人受到一次“知危险会避险”见危知著的安全教育。

(三)每周推送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各村(社区)利用微信群,每周向群众推送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乡道安办每月向本辖区车主和驾驶人全覆盖推送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

(四)紧跟交通违法严管整治,每周组织媒体开展警示宣传和案例曝光。清溪交巡警大队和乡道安办在开展道路交通各类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积极邀请媒体随警采访,开展专项整治宣传报道,对查获的受到严惩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从重处罚结果曝光警示;并利用各种手段对严重交通违法开展有奖举报、兑现奖励,并对违法受到严处的案例进行宣传报道,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有奖举报。

(五)针对辖区危险隐患路段,每月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公布提示。乡道安办每月将排查出来的道路隐患、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及时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提示标语,强化安全提示,并有针对性地提示广大驾驶人行经相关路段时谨慎驾驶,注意交通安全。

(六)结合季节特点和案例警示,每季度更新农村地区宣传阵地宣传资料。乡道安办要将农村“大喇叭”播报系统、农村天气及自然灾害预警短信群发系统、微信群等效率高、传播速度快的宣传手段与村社“大安全”宣传栏、劝导站“曝光小黑板”等常规宣传手段相结合,用好农村线上线下宣传阵地,及时对宣传阵地内容和设施进行更新维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春季是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的重要时间节段,各单位要做好交通安全宣传相关措施,将农村地区交通秩序整治、事故预防、宣传教育有机结合,全力确保农村地区交通事故持续稳定、稳中有降。

(二)细化工作措施。各单位要按照“统筹推进、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原则,针对本辖区交通安全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措施,不断夯实宣传阵地、拓展宣传队伍、丰富宣传形式,把握节奏、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提升宣传教育的新颖性和吸引力。

(三)及时跟踪问效。乡道安办要强化检查指导,及时跟踪问效、掌握进展。乡党委政府将对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农村地区,及时倒查宣传工作落实情况,对发现因宣传工作不到位导致交通安全意识薄弱的约谈责任人,督促问题整改,并纳入20__年相关考核板块予以考评。

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为坚决遏制涉及老年人交通交通事故的高发势头,根据县政府“7。13”道安工作会上县政府代县长刘永强的指示精神及县道安办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

通过开展全镇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使老年人进一步认识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加深他们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了解和掌握,呼吁广大老年人“珍爱生命,幸福养老,从遵守交通法规开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知危险、会避险,远离事故,安全出行,切实提高老年人交通安全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涉及老年人伤亡事故的发生。

(一)开展进村(社区)入户宣讲。各村(社区)要努力打通老年人交通安全知识传播的“最后一米”,依托各村(社区)老年协会,采取集中宣讲,或通过走村串户“面对面”交流,为老年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老人们讲解近年来涉及老年人的交通事故案例,以案说法、深入浅出,分析老年人易发交通事故的原因并提出预防措施;要为老年人讲解如何正确“走好路”“骑好车”,摒弃交通陋习,加强自我保护,降低事故风险。

(二)电影广播下乡宣传。有条件的村(社区)要配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电影公司在人员积极开辟老年人协会、宗教场所等宣传新阵地,组织开展“美丽乡村安全行”电影下乡系列活动,利用电影播放前的等候时间,向老年人“点对点、面对面”宣传本地典型交通事故和违法案例,让“文明安全出行”耳熟能详、深入人心。

(三)开展特色宣传活动。镇道安办、凤城派出所要拓展活动载体和内容,实施精准化宣教。要把宣传警示、提示标语“贴单”“印刷”到头盔、钥匙扣、购物袋、小扇子、牙杯、脸盆、纸巾盒等宣传“小礼品”,进村、进老人会、进人流集中广场等摆起“小地摊”,吸引老年人围观、驻足观看交通安全宣讲活动,并通过参与朋友圈转发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方式,获取宣传物品,让老年人天天看、天天用,让交通安全入心入脑。

(四)设置固定宣传站点。镇道安办、凤城派出所要牵头在辖区内老年人较为集中场所至少设置一处固定宣传阵地,通过利用led、淘屏等媒介进行宣传,或者悬挂横幅、张贴海报挂图、摆放展板等形式,用活阵地宣教手段。要结合近期正在开展的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夏季交通违法“夜鹰”行动,开展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突本站出典型案例警示,让老年人充分认识到违反交通法规造成的严重后果,形成“天天见宣传、时时受教育”的全覆盖模式。

(五)曝光严重交通违法。各村(社区)要根据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制作的《老年人交通违法告知单》,通报至所在的村、社区,由村、社区干部负责入户送达,将交通违法情况及危险性告知违法行为人家属,使警示曝光更加有针对性、精准化。

(六)组建老年人宣传小分队。各村(社区)要以村居、社区为单位,发动文化素质较高、离退休干部以及威望较高的老年人,联合当地志愿者,组成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小分队,利用他们自身独有的群众优势,进广场、进田间、进茶园、进家庭,用朴实的语言、生动的案例宣传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同时,让老人年互讲、互学、互动,共同提升交通安全常识及意识,让交通安全人人知晓、人人重视。

(七)建立二级微信宣传矩阵。要构建交通安全微信镇、村(社区)二级宣传预警矩阵。各村、社区要牵头组建老年人“交安微学群”,镇道安办负责将宣传视频等材料推送至“村(社区)交安微学群”,村(社区)负责推送至“老年人交安微学群”。一级推送一级,层层利用“交安微学群”开展“点对点”精准提示工作,及时推送交通安全警示提示、相关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等文字、短视频材料,确保老年人人人观看,人人知晓。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紧密结合辖区具体实际,认真细化宣传工作方案。

(二)强化协作配合。镇道安办、凤城派出所和各村(社区)要通力协作,以近年来发生在身边的涉及老年人典型的交通事故案例、典型交通违法案例及常见的交通安全规则为素材,制作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宣传短视频、交通安全顺口溜、小口诀等推送给各村(社区),推送至各“老年人交安微学群”进行有效宣传。

(三)强化督导问责。宣教活动期间,镇道安办将不定期开展督导指导工作,各村(社区)凡因宣传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期间再发生涉及老年人死亡交通事故的,镇道安办将呈请镇政府启动督查问责机制,实施责任倒查,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及时上报信息。各村(社区)要指定一名联络员,并要按照责任分工,逐项抓好贯彻落实及信息报送工作,各村(社区)于8月6日前上报老年人宣传小分队的名单,并且建村(社区)“老年人交安微学群”将开展活动的工作方案、照片发送至镇道安办。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办公室、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望城区城市综合治理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望办发[20xx]37号)精神,进一步改善城市容貌,创造良好人居环境,充分发挥百姓城管志愿者协会的能动作用,特制定如下方案。

长沙市望城区百姓城管志愿者协会是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市民组成,参与城市管理的群众组织,按照《长沙市望城区百姓城管志愿者协会章程》开展工作,服务于城市管理工作,业务上归口市政管理局。长沙市望城区百姓城管志愿者协会的工作宗旨是:以创建文明卫生城市为目标,发扬雷锋精神,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管公益活动,在人民管理城市中,让开放、发展的望城变成秀美、宜居的望城,让望城人民生活得更美好!

充分发挥百姓城管志愿者协会的作用,广泛组织动员和引导人民群众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城管活动,协助整顿城市秩序,搞好环境卫生,努力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人居环境。

1、积极宣传教育和培训会员。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文明交通常识和基本要求。利用公交车、社区宣传栏等宣传文明交通常识。组织对百姓城管志愿者协会会员,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文明交通知识教育培训。加大对重点群体的教育力度,将文明交通常识教育纳入驾校培训内容。全面推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制度,开展交通安全“进学校”活动。

2、加强环卫保洁工作。环卫作业“全覆盖”,清除卫生死角。重点根治环卫业务考评中“扫面子,不扫底子”的“积弊”;“重外环境、轻内部卫生”,对环卫作业工具和环卫设施保洁不到位的“尴尬”;“一手松,一手紧”,重视正常清扫保洁时段的作业效果,轻视工人早、中、晚交接班时的“大意”。从规范一线工人的作业行为、服务态度、到岗到位情况等细节入手,着力培养环卫工人良好的作业习惯,文明的服务态度,使“粗活细做、细活精做”成为常态。

3、积极开展文明劝导活动。交通文劝明导队的主要职责是上街值勤,纠正、制止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宣传、劝导广大市民遵守交通规则,维护社会秩序遵守社会公德,革除陋习,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具体是:对各种车辆(含汽车、摩托车、电瓶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等)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违反交通规则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负责对行人翻越隔离栏、乱穿公路、乱丢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乱贴乱画、有意损坏公物等违反社会公德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有效的劝导和制止;宣传创建文明交通的目的意义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教育和引导市民养成文明礼貌、健康向上的良好日常行为习惯。

4、积极发挥典型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先进典型不仅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引领着文明交通的方向,同时也发挥着教育后进、激励后进的作用。他们用实际行动,教育、感化相对后进,使后进学有标杆、赶有方向,促使后进对照先进找差距、学习先进见行动、奋发向上当先进,进而让大家都来关心城管、支持城管、参与城管、监督城管。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文明交通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明确目标,积极发挥百姓城管志愿者协会的能动作用,为活动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2、丰富载体,深入推进。积极创新活动载体,主动采取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深入推进实践活动,努力形成文明交通的社会风气。

3、加强督导,典型引路。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督促检查和日常考核,定期和不定期对百姓城管志愿者协会的工作成效进行考核评比。此外,需要注重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进百姓城管志愿者活动顺利开展。4、加强反馈,及时总结。各单位要加强"百姓城管志愿者活动"的信息报送,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并注意做好经验总结和影像资料收集和存档。

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为坚决遏制涉及老年人交通交通事故的高发势头,根据县政府“7。13”道安工作会上县政府代县长刘永强的指示精神及县道安办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

通过开展全镇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使老年人进一步认识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加深他们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了解和掌握,呼吁广大老年人“珍爱生命,幸福养老,从遵守交通法规开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知危险、会避险,远离事故,安全出行,切实提高老年人交通安全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涉及老年人伤亡事故的发生。

(一)开展进村(社区)入户宣讲。各村(社区)要努力打通老年人交通安全知识传播的“最后一米”,依托各村(社区)老年协会,采取集中宣讲,或通过走村串户“面对面”交流,为老年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老人们讲解近年来涉及老年人的交通事故案例,以案说法、深入浅出,分析老年人易发交通事故的原因并提出预防措施;要为老年人讲解如何正确“走好路”“骑好车”,摒弃交通陋习,加强自我保护,降低事故风险。

(二)电影广播下乡宣传。有条件的村(社区)要配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电影公司在人员积极开辟老年人协会、宗教场所等宣传新阵地,组织开展“美丽乡村安全行”电影下乡系列活动,利用电影播放前的等候时间,向老年人“点对点、面对面”宣传本地典型交通事故和违法案例,让“文明安全出行”耳熟能详、深入人心。

(三)开展特色宣传活动。镇道安办、凤城派出所要拓展活动载体和内容,实施精准化宣教。要把宣传警示、提示标语“贴单”“印刷”到头盔、钥匙扣、购物袋、小扇子、牙杯、脸盆、纸巾盒等宣传“小礼品”,进村、进老人会、进人流集中广场等摆起“小地摊”,吸引老年人围观、驻足观看交通安全宣讲活动,并通过参与朋友圈转发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方式,获取宣传物品,让老年人天天看、天天用,让交通安全入心入脑。

(四)设置固定宣传站点。镇道安办、凤城派出所要牵头在辖区内老年人较为集中场所至少设置一处固定宣传阵地,通过利用led、淘屏等媒介进行宣传,或者悬挂横幅、张贴海报挂图、摆放展板等形式,用活阵地宣教手段。要结合近期正在开展的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夏季交通违法“夜鹰”行动,开展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突出典型案例警示,让老年人充分认识到违反交通法规造成的严重后果,形成“天天见宣传、时时受教育”的全覆盖模式。

(五)曝光严重交通违法。各村(社区)要根据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制作的《老年人交通违法告知单》,通报至所在的村、社区,由村、社区干部负责入户送达,将交通违法情况及危险性告知违法行为人家属,使警示曝光更加有针对性、精准化。

(六)组建老年人宣传小分队。各村(社区)要以村居、社区为单位,发动文化素质较高、离退休干部以及威望较高的老年人,联合当地志愿者,组成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小分队,利用他们自身独有的群众优势,进广场、进田间、进茶园、进家庭,用朴实的语言、生动的案例宣传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同时,让老人年互讲、互学、互动,共同提升交通安全常识及意识,让交通安全人人知晓、人人重视。

(七)建立二级微信宣传矩阵。要构建交通安全微信镇、村(社区)二级宣传预警矩阵。各村、社区要牵头组建老年人“交安微学群”,镇道安办负责将宣传视频等材料推送至“村(社区)交安微学群”,村(社区)负责推送至“老年人交安微学群”。一级推送一级,层层利用“交安微学群”开展“点对点”精准提示工作,及时推送交通安全警示提示、相关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等文字、短视频材料,确保老年人人人观看,人人知晓。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紧密结合辖区具体实际,认真细化宣传工作方案。

(二)强化协作配合。镇道安办、凤城派出所和各村(社区)要通力协作,以近年来发生在身边的涉及老年人典型的交通事故案例、典型交通违法案例及常见的交通安全规则为素材,制作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宣传短视频、交通安全顺口溜、小口诀等推送给各村(社区),推送至各“老年人交安微学群”进行有效宣传。

(三)强化督导问责。宣教活动期间,镇道安办将不定期开展督导指导工作,各村(社区)凡因宣传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期间再发生涉及老年人死亡交通事故的,镇道安办将呈请镇政府启动督查问责机制,实施责任倒查,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及时上报信息。各村(社区)要指定一名联络员,并要按照责任分工,逐项抓好贯彻落实及信息报送工作,各村(社区)于8月6日前上报老年人宣传小分队的名单,并且建村(社区)“老年人交安微学群”将开展活动的工作方案、照片发送至镇道安办。(联系人:xxx)。

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加强我校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帮助学生远离伤害、健康成长,提高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广大师生出行安全。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自20xx年11月17日至11月27日,开展为期10天的学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为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格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案,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安全即发展”的理念。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在校园内大力宣传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本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实现“四个到位”和“四个不发生”,即: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规范到位,不发生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接送学生车辆摸排到位,不发生学生搭载不合格车辆上下学行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到位,不发生涉及学校或学生责任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对校园内部的交通管理到位,不发生校内道路交通事故。通过专项整治,我校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根本性治理,交通安全条件充分改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家长接送学生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一)完善学校交通安全制度。

(二)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定期开展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三)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要求家长使用安全车辆,不超速,不超载,经常对家长接送学生进行督察。

(四)禁止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原则上要求家长接送,对附近步行回家学生加强教育,路途中严禁打闹,追逐,遵守交通规则。

(五)坚持上下学排路队并由值班领导和教师在校门口接送学生。

学校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20xx年11月17日开始,11月27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调查摸底,隐患排查阶段(11月17日-11月18日)。

按照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对本校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建立学生交通情况档案和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及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梳理建档,着重排查以下几种情况:

1、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情况;。

2、家长接送学生情况;。

3、学生步行回家情况;。

4、与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情况。

(二)制定措施,集中整治阶段(11月19日-11月23日)。

针对排查出的交通安全隐患,实行分级负责,逐一整改,做到整改资金、责任、措施、时间、预案“五落实”,确保安全无事故。

1.健全组织,明确职责。结合这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完善安全组织,形成安全管理网络。建立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展开工作,严格落实。

2.大力宣传,强化意识。要把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和法制教育内容,通过主题班会、板报宣传、演讲比赛、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活动,组织学生、教职工学习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基本知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养成文明交通行为,彻底告别十大交通陋习。

3.制定措施,全面整改。对排查出的交通安全隐患,深入研究,逐一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治理安全隐患。校长严格把关,不留死角,做到“四不放过”:隐患未查清不放过;隐患未整改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师生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4.突出重点,加强督查。要抓住本校交通安全的重点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组织专人专项管理,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健全制度,长效管理。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台账,把交通安全管理作为本校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实行常规管理,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签订师生安全责任书,充分掌握师生员工乘车情况、接送学生上下学情况、保险状况等,及时发现新情况,不断研究新问题,落实新措施,杜绝新隐患。

(三)督查验收阶段(11月24日-11月25日)。

对于存在的隐患,要在短时间内尽快解决,迎接上级教育督导部门检查验收。

(一)提高认识,宣传到位。迅速召开会议,及时传达《永昌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进一步进行动员部署。组织教师向学生宣讲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学生不乘超载车、不乘“黑车”、不乘三轮车、农用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要利用广播开展专题宣传,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提示;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借助校园广播、墙报、主题班会、《致学生幼儿家长关于交通安全的一封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深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劝告学生家长不雇用无资质的车辆、驾驶人接送学生。同时,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全方位、针对性地抓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常识,提高自护能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校长、班主任、任课教师在交通安全管理和教育方面的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使全体教职员工都承担起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管理,排查到位。一要认真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二要认真排查交通安全管理隐患。主动掌握学生到校返家的交通情况,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作为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的依据。要认真摸清学生居住地、到校返家行走路线经哪些交通要道,学生到校返家主要乘坐什么交通工具,存在哪些交通隐患;三要严禁学生乘坐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机动三轮车。教育学生不在公路上玩耍、奔跑、运动锻炼,不攀爬车辆,主动避让过往车辆。未满12周岁学生不骑自行车;四要强化路队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路队”管理办法,保证放学集合有序,队列行进有序,考核评比到位,把路队管理纳入年级、班级考核;五要落实交通安全值班巡查。每天上、放学前安排人员到校门口执勤,严禁车辆入校,保证道路畅通。

(四)落实责任,整改到位。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千方百计抓好整改,切实做到整改不留后患。

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20xx年春运从1月1日开始至2月21日结束,为期40天。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运期间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宣传提示工作,为春运交通安全创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根据上级部署和xx支队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围绕“平安春运交警同行”的主题,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媒体力量和群众力量,加强警媒、警民联动互动,切实做好春运交通安全提示、教育引导和出行服务等工作,确保宣传教育率先启动并贯穿春运交通管理工作始终,努力创造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和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一)提前排查本辖区交通违法行为重点驾驶人名单,对营运驾驶人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进行曝光,禁止参加春运。(负责单位:车管所、秩序科)。

(二)整理辖区企业重点车辆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制作宣传展版、宣传材料等进行警示宣传;加强“路况信息播报”制度,认真落实“两公布一提示”。20xx年1月12日前公布节日期间交通流预判和分流绕行预案,公布道路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和易拥堵路段,提示节日期间交通安全事项。结合本地交通出行规律和流量、天气、事故等情况,针对营运驾驶人、乘客、自驾人员和农村群众等,一是及时编辑春运交通安全出行、路况信息等提示。通过当地主流媒体、“两微一端“、互联网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户外led、公交车led显示屏等持续发布交通安全预警提示,加强针对性宣传引导与提示。二是提示内容尽可能做到“字说明+路线图”图并茂的形式发布,让广大群众看清楚、看明白。优先发布“四类信息”。即:禁止参加春运的客运驾驶人和隐患突出企业,春运危险路段,省界拥堵路段、绕行路线、年内新开通高速公路通行提示,灾害天气交通影响分析预警,加强针对性宣传引导。三是1月1日春运启动前,整理编辑近年辖区春运期间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及交通违法行为案例,全面综合分析事故及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进行警示宣传。四是春节小长假前后集中出行阶段,要针对客流集中出行的情况,通过电台、“双微”及手机短信平台等,实时发布天气道路路况、交通事故通报、分流管控措施和绕行路线,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切实实用的路况信息服务;要细化提示信息内容,对交通流量大的高峰路线、城市出入口等路段要提示分流路线、发布分流路线时耗对比,引导群众合理安排出行。五是春节、元宵节期间,针对群众走亲访友、聚会聚餐、庙会活动增多,超员、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农村面包车人货混装、农用车载人等违法行为高发的特点,结合交通秩序整治邀请媒体随警采访,对典型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密集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违法行为的现实危害。同时加大对雨、雪、雾、霾恶劣天气交通安全提示,要及时向社会发布道路通行状况、交通诱导信息、安全出行常识和事故发生后的安全防护知识。(负责单位:宣教科)

(三)突出重点群体,深入开展春运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教育。春运期间,各科室所队要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通过组织集中学习、编发《致客运驾驶人的一封信》、推送安全提示短信等方式,加强对营运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农村面包车等“五类重点车”驾驶人的宣传教育。一是在春运启动前,要向客货运输企业通报近年春运期间运输企业重特大事故案例,确保每一位企业安全负责人和驾驶人能收到警示教育,做好春运交通安全预警提示。二是要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督促客运企业对参加春运的驾驶人开展1次冬季安全驾驶培训与应知应会春运交通安全知识学习。三是在学校放假和务工人员集中返乡前,至少进1次学校、务工人员集散地、用工企业等,宣讲安全乘车常识和乘坐超员车、“黑车”的危害,提示交通参与者安全返乡。四是要结合春运交通违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通过开展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条幅、摆放宣传展板、事故警示案例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对驾驶人进行警示教育。五是要充分依托农村“两站”“两员”和“一村一墙一栏”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农用车载人、超员、酒后驾驶等农村常见违法行为的危害,每个村至少悬挂1条宣传标语、张贴1组宣传海报、摆放1组宣传展板。(负责单位:各科室所队)。

(四)联合媒体,开展全媒体立体化宣传。要用好广播、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平台,积极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媒体宣传,营造春运交通安全浓厚氛围。一是加强组织策划。在1月1日前,邀请当地新闻媒体记者共同商讨春运宣传方案;协调xx电视台交通安全专题栏目《交通你我他》在黄金时段全频道播放春运交通安全公益视频和电视游走字幕;利用自办、协办电视栏目,至少策划制作2期春运交通安全专题节目;二是充分利用xx人民广播电台《一路阳光》专题栏目,组织大、中队领导走进直播间,加强与群众互动;在春运启动前、出行高峰期密集开展春运直播报道;录制本地主要领导、交警春运音频提示,春运期间通过当地交通广播滚动播放。三是要在春运重点交通违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期间,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实地体验严查交通违法和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推出有传播力的警示节目。(负责单位:各科室所队)。

(五)做好“双微”“直播”及手机短信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提示。一是利用微博、微信等各种互联网平台,向不同群体将法律法规、安全提示、防护安全知识、天气道路情况等春运不同峰期所需宣传内容层层推出,强化宣传效果。二是春运期间,大队“双微”平台要设置围绕#平安春运#、#情满旅途交警同行#为主内容的春运话题发布动态信息、曝光典型案例,要围绕春运路线勘探、春运启动、重点违法查处、重要点位体验等内容开展微直播活动,实时在线解答群众问题,服务群众出行,提高群众对春运交通安全参与度。要精心组织、提前策划,指定专人负责,春运期间必须组织一次微直播活动;大队官方微博每日至少更新条以上内容,微信公众平台至少发布2条以上信息。三是要发挥交通安全手机短信平台作用,根据春运不同时期交通安全重点群体,及时发布“点对点”提示警示手机短信,春运期间平均每周发送手机短信不少于条。(负责单位:宣教科)。

(六)用好各类宣传阵地,强化社会面宣传教育。要充分运用好各类宣传品,利用不同的宣传阵地集中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春运交通安全社会氛围。在客货运站、加油站、收费站、交通安全执法站张贴宣传挂图、宣传标语;在业务窗口、车管所业务大厅、汽车4s店等服务场所摆放宣传资料、展板,滚动播放春运公益视频和警示教育片;要通过辖区大型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巡逻车辆可变信息板等载体频繁播放春运交通安全公益音视频及提示警示信息,积极营造春运安全出行良好氛围。(负责单位:各科室所队)。

(七)宣传交警故事,增进警民关系。各科室所队要积极宣传并上报公安交警坚守一线、不辞辛苦、无私奉献、服务帮扶群众等生动故事和感人素材,大力宣传公安交警好形象,传播交警队伍正能量。一是要注意发现春运期间工作的交警舍小家为大家、守护春运平安出行的“好故事”,组织主流媒体记者跟踪报道,力争通过媒体人的近距离感受,传播xx公安交警队伍良好风貌和感人事迹;鼓励引导一线民警利用执法记录仪、手机等,随时拍摄记录民警恪尽职守、服务群众的鲜活场景和感人瞬间,即时联系报送素材。二是利用大队“双微”平台反映民警在岗坚守,守护平安,亲人探望警营过年等温馨场景。三是要在春节、元宵节组织开展公安交警向人民群众拜年送祝福活动,利用城市户外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公安交警祝福辞,努力营造亲和有情的警民关系,树立xx公安交警良好形象。

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营造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和浓厚的宣传氛围,结合全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核心,通过开展多种形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增强公民交通安全意识和相关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减少道路交通伤亡,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安全保障。

(一)扎实开展宣传活动。

各级政府要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在重要节点、集中开展治理货车“超限超载”整治等重大行动实施前,要以新闻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拟实施活动的内容、措施及目的意义,以赢得社会各界对开展攻坚活动的理解和支持。

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在办公场所、车管所办证大厅、交通事故和违法行为处理窗口、服务执勤点、机动车检测站、物流集散地等场所悬挂2条以上宣传标语,摆放和张贴2套以上宣传展板或招贴画;每天滚动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和公益广告片。要大力开展“122”交通安全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单位(企业、学校、村)”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建立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发布平台,面向社会各界发布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信息、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提示、警示信息、典型事故案例,引导安全文明出行。大力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与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与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自觉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使用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坚决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超载、强行超车)。

各级文明办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施情况纳入《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内容,并从方案制定、组织实施、部门职责落实、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考评标准。要会同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等部门,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交通劝导、发放传单、进社区宣讲等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规范活动内容、形式和志愿者标识。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有关单位在客运站(场)、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挂图和标语横幅、设置宣传栏、播放交通安全宣传视频。督促客运企业运用公交、出租车、长途客运车辆等的led显示屏、车载电视等媒介载体,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和交通安全宣传视频。对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双超”违法、违规车辆信息使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提醒驾驶人在就近出口驶出高速公路。要指导、督促运输企业组织制定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督促客货运输企业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确保企业人员受教育率达100%。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生德育和社会实践教育内容,采取场景教育、互动体验等方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组织中小学校每学年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每个学期为学生安排2个课时以上交通安全课,并在安全教育日、开学日、放假前等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会同当地公安交管部门,每学期举办1次“小手拉大手”主题交通安全体验活动,将交通安全教育辐射到家庭。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宣传内容。结合“六·五”普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深入机关、学校、运输企业和农村,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讲活动。督促并协助乡镇、街道、社区、村委等基层组织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或交通安全宣传橱窗,依托乡镇司法所和基层普法工作人员,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咨询点,定期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宣传,为群众提供交通法律法规咨询和援助。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安全社区建设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督促有关部门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城市广场、公园、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宣传载体建设力度,确保在宣传栏、公益广告牌、橱窗板报、电子屏幕等载体平台上每月至少宣传1次交通安全公益内容。

各单位和企业要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文化建设内容,积极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单位(企业)”建设,积极弘扬倡导“文明用车、安全行车、遵纪守法、文明礼让”的现代交通理念和安全文化建设。每季度在本单位至少开展1次以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利用交通安全宣传挂图、交通安全读本、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软件(课件)和专题(短)片等多种形式,增强文明交通理念的社会认知和文化传播,提高职工交通安全意识。

(二)充分发挥媒介优势。

各级通信主管部门要督促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履行交通安全公益宣传职责,每2个月免费向本地网内用户至少发送1条安全警示、温馨提示等交通安全宣传短信。

各级宣传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年度宣传方案,协调媒体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全年至少牵头召开两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主题新闻媒体通报会,组织媒体记者深入一线报道。

各级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传播优势,针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策划宣传报道。在主要版面、时段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确保至少每季度有交通安全宣传专栏,每月有公益安全宣传,交通广播电台每天白天至少滚动播出1次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手机报每半月至少播发一条交通安全知识。

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收集道路交通联合执法行动等重点活动的相关资料,在互联网上设立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资料库,及时更新文字、图片、影像等道路交通安全专题宣传教育资料及安全常识,供有关单位、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下载使用。

各级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机)、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结合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宣传报道计划,与各级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建立宣传联动机制,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活动专栏,进一步加强官方微博、微信、qq群等“自媒体”建设,重点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各行业、各单位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宣传典型事故案例,在全省形成声势浩大的安全生产立体宣传场景。

(三)狠抓重点人群教育。

交通运输部门要监督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严格按照规定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职业道德、文明行车、高速公路行车规则等知识列入教育培训内容,对未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组织培训的违规驾驶人培训机构依法进行处罚。要与管辖范围内的货运企业、货运驾驶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强宣传教育,从源头上拒绝超载超限。要将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情况纳入企业评审、驾驶人评优、评先考核内容,会同文明办、公安交管等部门,开展文明企业、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

公安部门要强化客货运驾驶人、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宣传教育。要把职业道德教育、高速公路行车规则等纳入驾驶人科目一考试内容。要按照“点面结合、信息共享、沟通宣传、防范在先”的原则,对重点车辆(客运车辆、大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辆)、重点驾驶人推行“户籍化”登记、联系和服务,建立健全客运安全“点对点”宣传帮教新机制。要建立曝光台,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50%、客运车辆超员20%或违反规定客货混载、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人,以及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查处地县级公安机关在当地媒体曝光一次;对驾驶人异地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由查处地公安机关将违法信息传递至驾驶人所属地公安机关进行新闻曝光;市(州)公安机关将醉酒驾驶、无证驾驶、超速50%、客运车辆超员20%,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当地媒体曝光,并同时上报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级媒体曝光;对连续两次被曝光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

公安派出所要积极配合交警大(中)队和交通、农机等部门做好辖区乡镇、社区、办事处、村委会、中小学校开展机动车驾驶人教育活动;派出所组织民警和乡镇“交管办”人员每逢集市、街天、节庆、假日等时间节点上路纠正和查处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对违法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并建立台帐。

农业部门要定期对农机驾驶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规范使用农业机械车辆。

道路运输企业、车辆较多的单位、驾驶人协会(交通安全联组)及居(村)委会,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会,建立驾驶人“安全联组”学习机制,驾驶人必须定期接受“安全联组”再教育培训,提高驾驶人对交通违法行为和不良驾驶习惯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一)细化方案,强化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工作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是各级政府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各级政府及公安(交警)、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农业(农机)、教育、司法、文明办等职能部门,要结合当地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牵头制定本地区(行业、领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将宣传任务细化到人头,紧紧依靠重点平台,抓住重点时段、重点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把交通安全宣传覆盖到每一位交通参与者。要尽可能调动宣传资源,坚持正面宣传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大力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鼓励、推动交通安全文化、文艺、影视作品创作和传播,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卡通形象设计、标语短信征集等群众性活动,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确保安全宣传的质量和效果。

(二)严格督查,强化考核。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责任,制定考核制度,严格奖惩措施,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年行动宣传工作的督查,促进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顺利开展。宣传部门要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考评办法,并定期对媒体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类媒体制定细化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免费宣传)计划,刊播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及专题片。省政府安办将把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此次活动的宣传情况及工作实绩列为20xx年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收集信息,及时上报。

各地要加强本次宣传活动的信息收集,重大活动及时沟通,及时总结上报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每周要向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至少2条相关动态信息。尤其注意收集整理重大事件、典型案例第一时间的视频资料(包括天网、道路监控、gps系统、执法记录仪、手机、dv等设备拍摄的视频资料),无需编辑,只需配备简单的说明文字(如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后果、报送单位、联系人电话等),最快时间上传至省道路交通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次活动的宣传工作方案请于20xx年1月10前报送省政府安办(省安全监管局),宣传工作总结请于20xx年年1月5日前报送省政府安办。省政府安办汇总整理后及时上报省政府。

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营造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和浓厚的宣传氛围,结合全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核心,通过开展多种形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增强公民交通安全意识和相关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减少道路交通伤亡,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安全保障。

(一)扎实开展宣传活动。

各级政府要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在重要节点、集中开展治理货车“超限超载”整治等重大行动实施前,要以新闻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拟实施活动的内容、措施及目的意义,以赢得社会各界对开展攻坚活动的理解和支持。

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在办公场所、车管所办证大厅、交通事故和违法行为处理窗口、服务执勤点、机动车检测站、物流集散地等场所悬挂2条以上宣传标语,摆放和张贴2套以上宣传展板或招贴画;每天滚动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和公益广告片。要大力开展“122”交通安全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单位(企业、学校、村)”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建立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发布平台,面向社会各界发布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信息、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提示、警示信息、典型事故案例,引导安全文明出行。大力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与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与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自觉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使用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坚决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超载、强行超车)。

各级文明办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施情况纳入《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内容,并从方案制定、组织实施、部门职责落实、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考评标准。要会同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等部门,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交通劝导、发放传单、进社区宣讲等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规范活动内容、形式和志愿者标识。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有关单位在客运站(场)、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挂图和标语横幅、设置宣传栏、播放交通安全宣传视频。督促客运企业运用公交、出租车、长途客运车辆等的led显示屏、车载电视等媒介载体,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和交通安全宣传视频。对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双超”违法、违规车辆信息使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提醒驾驶人在就近出口驶出高速公路。要指导、督促运输企业组织制定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督促客货运输企业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确保企业人员受教育率达100%。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生德育和社会实践教育内容,采取场景教育、互动体验等方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组织中小学校每学年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每个学期为学生安排2个课时以上交通安全课,并在安全教育日、开学日、放假前等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会同当地公安交管部门,每学期举办1次“小手拉大手”主题交通安全体验活动,将交通安全教育辐射到家庭。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宣传内容。结合“六·五”普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深入机关、学校、运输企业和农村,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讲活动。督促并协助乡镇、街道、社区、村委等基层组织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或交通安全宣传橱窗,依托乡镇司法所和基层普法工作人员,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咨询点,定期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宣传,为群众提供交通法律法规咨询和援助。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安全社区建设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督促有关部门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城市广场、公园、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宣传载体建设力度,确保在宣传栏、公益广告牌、橱窗板报、电子屏幕等载体平台上每月至少宣传1次交通安全公益内容。

各单位和企业要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文化建设内容,积极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单位(企业)”建设,积极弘扬倡导“文明用车、安全行车、遵纪守法、文明礼让”的现代交通理念和安全文化建设。每季度在本单位至少开展1次以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利用交通安全宣传挂图、交通安全读本、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软件(课件)和专题(短)片等多种形式,增强文明交通理念的社会认知和文化传播,提高职工交通安全意识。

(二)充分发挥媒介优势。

各级通信主管部门要督促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履行交通安全公益宣传职责,每2个月免费向本地网内用户至少发送1条安全警示、温馨提示等交通安全宣传短信。

各级宣传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年度宣传方案,协调媒体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全年至少牵头召开两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主题新闻媒体通报会,组织媒体记者深入一线报道。

各级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传播优势,针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策划宣传报道。在主要版面、时段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确保至少每季度有交通安全宣传专栏,每月有公益安全宣传,交通广播电台每天白天至少滚动播出1次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手机报每半月至少播发一条交通安全知识。

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收集道路交通联合执法行动等重点活动的相关资料,在互联网上设立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资料库,及时更新文字、图片、影像等道路交通安全专题宣传教育资料及安全常识,供有关单位、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下载使用。

各级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机)、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结合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宣传报道计划,与各级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建立宣传联动机制,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活动专栏,进一步加强官方微博、微信、qq群等“自媒体”建设,重点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各行业、各单位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宣传典型事故案例,在全省形成声势浩大的安全生产立体宣传场景。

(三)狠抓重点人群教育。

交通运输部门要监督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严格按照规定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职业道德、文明行车、高速公路行车规则等知识列入教育培训内容,对未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组织培训的违规驾驶人培训机构依法进行处罚。要与管辖范围内的货运企业、货运驾驶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强宣传教育,从源头上拒绝超载超限。要将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情况纳入企业评审、驾驶人评优、评先考核内容,会同文明办、公安交管等部门,开展文明企业、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

公安部门要强化客货运驾驶人、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宣传教育。要把职业道德教育、高速公路行车规则等纳入驾驶人科目一考试内容。要按照“点面结合、信息共享、沟通宣传、防范在先”的原则,对重点车辆(客运车辆、大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辆)、重点驾驶人推行“户籍化”登记、联系和服务,建立健全客运安全“点对点”宣传帮教新机制。要建立曝光台,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50%、客运车辆超员20%或违反规定客货混载、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人,以及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查处地县级公安机关在当地媒体曝光一次;对驾驶人异地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由查处地公安机关将违法信息传递至驾驶人所属地公安机关进行新闻曝光;市(州)公安机关将醉酒驾驶、无证驾驶、超速50%、客运车辆超员20%,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当地媒体曝光,并同时上报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级媒体曝光;对连续两次被曝光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

公安派出所要积极配合交警大(中)队和交通、农机等部门做好辖区乡镇、社区、办事处、村委会、中小学校开展机动车驾驶人教育活动;派出所组织民警和乡镇“交管办”人员每逢集市、街天、节庆、假日等时间节点上路纠正和查处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对违法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并建立台帐。

农业部门要定期对农机驾驶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规范使用农业机械车辆。

道路运输企业、车辆较多的单位、驾驶人协会(交通安全联组)及居(村)委会,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会,建立驾驶人“安全联组”学习机制,驾驶人必须定期接受“安全联组”再教育培训,提高驾驶人对交通违法行为和不良驾驶习惯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一)细化方案,强化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工作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是各级政府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各级政府及公安(交警)、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农业(农机)、教育、司法、文明办等职能部门,要结合当地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牵头制定本地区(行业、领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将宣传任务细化到人头,紧紧依靠重点平台,抓住重点时段、重点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把交通安全宣传覆盖到每一位交通参与者。要尽可能调动宣传资源,坚持正面宣传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大力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鼓励、推动交通安全文化、文艺、影视作品创作和传播,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卡通形象设计、标语短信征集等群众性活动,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确保安全宣传的质量和效果。

(二)严格督查,强化考核。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责任,制定考核制度,严格奖惩措施,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年行动宣传工作的督查,促进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顺利开展。宣传部门要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考评办法,并定期对媒体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类媒体制定细化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免费宣传)计划,刊播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及专题片。省政府安办将把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此次活动的宣传情况及工作实绩列为20xx年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收集信息,及时上报。

各地要加强本次宣传活动的信息收集,重大活动及时沟通,及时总结上报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每周要向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至少2条相关动态信息。尤其注意收集整理重大事件、典型案例第一时间的视频资料(包括天网、道路监控、gps系统、执法记录仪、手机、dv等设备拍摄的视频资料),无需编辑,只需配备简单的说明文字(如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后果、报送单位、联系人电话等),最快时间上传至省道路交通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次活动的宣传工作方案请于20xx年1月10前报送省政府安办(省安全监管局),宣传工作总结请于20xx年1月5日前报送省政府安办。省政府安办汇总整理后及时上报省政府。

联系人:xxx、xxx电话:xxx、xxx。

电子邮箱:xxx传真:xxx。

邮寄地址:xxx邮编:xxx。

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8月31日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xx〕102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湘政办明电〔20xx〕102号文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湘交安监〔20xx〕127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宣传,根据湖南省公路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宣传方案的通知》(湘路办〔20xx〕131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播放或发放宣传资料。根据省局统一布置,将道路运输安全公益宣传片、编印宣传画册在治超站等人流密集场所进行播放或发放,切实增强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安全常识,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用好自有宣传阵地。局机关和各县市区公路管理局要在门户网站醒目位置开设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宣传专栏,并安排专人负责更新维护。各单位要通过内部杂志、简报、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形式加大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宣传力度,尽快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阵势。

(三)加强与主流媒体沟通联络。加强与省内外电视、电台、报纸、网站、手机客户端等主流媒体的沟通联络,形成有声音、有头像、有文字的宣传效果。一是邀请主流媒体随同执法、暗访;二是及时主动向主流媒体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形成信息共享机制;三是邀请主流媒体集中进行领导专访、政策解读、工作情况通报;四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对媒体报道情况给予一定稿酬奖励;五是鼓励在主流媒体开辟宣传专栏,形成持续报道。

(四)加大正面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深入一线明察暗访,对于发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要及时通过媒体进行宣传、推介;对于工作推而不动、隐患查而不改的,要坚决予以曝光。

(五)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向社会通报。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加大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的调度汇总和调查研究,尤其是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分片包干制度落实等方面的情况,及时、主动采取合适方式向上级单位和领导进行汇报、向社会各界进行通报。

(一)市局机关要在9月6日前在门户网站醒目位置开设宣传专栏,局安委办牵头组织,局办公室配合。各县市区公路管理局也要按照要求在本单位门户网站醒目位置开设宣传专栏。

(二)从即日起至9月中旬,市局邀请市内主流媒体、各县市区公路管理局邀请所在县市区主流媒体随同暗访督查,相关集中宣传报道不应少于2次。

(三)各县市区公路管理局每周要将辖区内全行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集中调度并书面报市局安委办。市局每周要将省内全行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集中调度并书面报省局安全处,省局把关后集中定期向省主流媒体通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此次集中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措施广而告之,确保监管的高压态势有增无减,确保安全大局稳定特别是g20峰会期间安全稳定。市局成立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宣传领导小组,市局党组书记、局长罗本锋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定良、李守平、梁渊任副组长,局安委办、干线公路养护科、农村公路养护科、工程科、办公室、路政管理支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县市区公路管理局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确保必要的人员、经费等保障条件,统一思想认识,深化责任落实。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行业实际,迅速制定细化的、切实可行的宣传工作方案,要求明确具体宣传内容、完成时间、责任人。请各县市区公路管理局将工作方案于9月7日12:00前报市局办公室。

(三)加大考核力度。此次宣传活动是特殊时段的重要宣传内容,省局、市局将此次宣传成效列入年度新闻宣传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单位要及时将宣传报道作品报市局安委办备案。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根据《xx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xx〕75号)、《xx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文件的通知》(红政办发〔20xx〕69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镇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提升广大在校学生的文明交通意识和交通事故防范能力,确保校车(含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运行,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出行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维护师生生命安全为目的,通过强化日常管理,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完善交通设施,落实部门责任,建立健全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交通事故发生。

通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各职能部门等部门之间的协作和联动,使广大学生的交通法制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有明显的提高,进一步完善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责任落实,管理、措施有力;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隐患得到排查整治;接送学生车辆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得到遏制;接送学生车辆的驾驶员、学生、教师和家长交通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确保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为确保我镇学校交通安全管理教育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以东山镇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xxx。

成员:xx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服务中心,负责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和资料收集上报工作。各中小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1、切实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提升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抓手,积极营造文明交通进学校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广大学生的文明交通意识和交通事故防范能力。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的规定,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正常教学计划,设定教育课时,保证交通安全教育进学校、进课堂。将20xx年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州教育局编印发放的《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读本》、《中学生交通安全知识读本》等交通安全常识教育作为必修课程纳入中小学校教育内容,做到师资、教材、课时三确保,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生德育和社会实践教育内容,并采取书面学习、场景教育等方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同时,各学校每学年要坚持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每个学期为中小学生安排至少2个课时的交通安全课。要在每年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周)、安全生产月和开学日、放假前等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2、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组织在校学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网上竞赛活动。要充分利用家长学校,组织开展面向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关注学校交通安全、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良好氛围。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文明出行,安全出行”为主题的交通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各学校会同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展“小手拉大手,共走平安路”主题交通安全体验活动,将交通安全教育辐射到每一个家庭,进而带动整个社会文明出行、安全出行。要将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情况以及在校学生发生交通事故情况纳入对学校的考核内容,促进学校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3、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出行习惯。联合派出所交警中队结合各个时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部署,始终把学校作为重点对象之一,积极开展文明交通进学校活动。要根据学校群体的特殊性,适时向学校提供最新的交通安全知识学习资料,帮助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墙报、宣传栏、“双微”平台、校园广播等载体,广范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学生“关爱生命、文明出行”的理念,养成文明交通良好习惯。

(二)着力改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

1、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联合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镇应急办服务中心等部门经常性组织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缺失、损坏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登记备案,联合向当地政府报告,尽快加以完善,确保各类交通标志标线及安全防护设施清晰、完整、醒目、有效。

2、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联合东山派出所交警中队加强对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维护,通过开展“护学行动”,严查严处交通违法行为,要科学组织学校周边交通,合理规划学校门前临时停车泊位,加强校园周边动静态交通组织管理,有效减少上学、放学期间校园周围违法停车行为。要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行动,严厉打击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周边黑车揽客行为,净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环境。

(三)切实加强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监管。

1、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联合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镇应急办服务中心等部门进一步清理整治接送学生车辆,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接送学生车辆审批制度,严格审查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每学期开学初,联合对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排查梳理,特别是对民办学校(幼儿园)及私人提供车辆接送学生等情况要纳入车辆户籍化管理,详细掌握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基本情况,健全完善接送学生车辆档案,切实做到“分类建档、不漏一校、不漏一车、见车见人、不留死角”。要切实加强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的路面管控,严厉查处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规范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运行秩序,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2、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幼儿乘坐“黑校车”、超员、无资质等车辆对学生、幼儿生命危害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学校常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指派专人记录学生集中乘坐上下学车辆的车型及车号,广泛收集“黑校车”线索信息,并及时通报当地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核查处理。

(四)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制度。

1、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联合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镇应急办服务中心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认真落实各项交通安全管理措施,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底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学校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强管理对策措施。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指导和督促学校落实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所学校。

2、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联合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镇应急办服务中心等部门适时组成督查组,对辖区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及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交通安全隐患未消除导致接送学生车辆、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一)准备阶段(20xx年4月20至5月20日)。

2、制定实施方案。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调查摸底和分析研判基础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管理实施方案(具体时间:20xx年5月1至5月20日)。

(二)实施阶段(20xx年5月21日至12月20日)。

2、着力改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20xx年5月21日至12月20日);

3、切实强化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监管(20xx年5月21日至12月20日)。

4、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制度(具体时间:20xx年9月3至9月9日)。

(三)总结和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2月21日至20xx年1月31日)。

总结形成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健全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监管机制。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规范、系统、持续地开展好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学校交通安全环境。

(二)密切协作配合。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加强与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镇应急办服务中心等部门联系,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共同做好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把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当作学校安全的重点工作来抓,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上报工作,认真做好数据统计和日常相关信息采集、报送工作,及时收集总结本地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文明交通参与意识,有效避免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扎实推进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和百日攻坚行动,确保我镇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上级的部署和县领导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有关单位职能部门作用。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增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能力,有效实现“减量控大”目标;通过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中小学生(幼儿)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御能力;深化“畅行安全路幸福奔小康”交通安全进村入户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广大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文明和法治意识。

(一)开展宣传阵地建设。

1、各单位依通过led电子显示屏、移动警示牌、路侧标志牌、宣传栏等宣传阵地(以上宣传阵地建设每月进行健全完善),开展“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九字警句以及酒驾、超员、超速、分心驾驶、疲劳驾驶、占用应急车道、突发应急处置、二次事故预防等方面宣传提示,各单位每月不少于2条次。

2、各单位在村庄出入口、路口、农村文化广场、礼堂等场所开展宣传劝导,每月至少开展2次宣传活动。

1、结合春季开学交通特点,通过线上线下授课、摆放展板、互动体验、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召开主题班会、交通安全云课堂、组织学生及家长观看警示教育片的宣教方式,为广大师生和家长上好校园开学季“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活动,提升教师、学生及家长安全守法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2、广泛开展学生和家长交通安全警示宣传活动,督促学校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展板、召开主题班会、发放宣传折页等方式,讲解和剖析学生及家长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大力宣传大型车辆(特别是渣土车、工程搅拌车、长挂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驾驶“内轮差”和“视觉盲区”,普及“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常识。

3、加强新媒体矩阵宣传提示活动。充分利用“双微”、短信、微信群等宣传渠道,策划专题报道,集中发布学生出行交通安全常识和提示信息。通过发送手机短信,每周向“五长一员”、农村面包车、校车驾驶人和管理人至少发送一条交通安全出行提示短信,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科学防护,安全生产、安全出行。

(三)“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1、集中主题宣传。全方位多角度高频次将“一盔一带”主题宣传贯穿行动全过程,发挥“声屏报网端”全媒体作用。推广应用交通安全“云课堂”,开展“指尖上的交通文明”传播。

2、突出源头宣传。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广泛传播头盔、安全带的重要性和使用常识。发动村委会,在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驾校、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销售点,通过播放led、张贴海报、设置展板、发放材料等方式开展宣传,并加大公园、广场等老年人活动区域宣传力度、即日起利用镇村两级“交安微学群”、小区业主群、农交安app等平台,每周发布“一盔一带”事故案例、安全提示等信息不少于2条,延伸宣传触角,提高群众知晓度。

3、加强劝导提示。发挥农村“两站两员”作用,加强对村民“一盔一带”佩戴使用情况的常态化检查、宣传、劝导。

4、注重倡导引导。倡导汽车驾驶人安装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中小学生骑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反光标志制服、提高未成年人安全防护水平。引导私家车驾驶人提醒乘车人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为乘车人配备安全头盔,助推习惯养成。

1、加强“一老一小”安全防护。教育、派出所等部门,要开展学校周边特别是公路沿线学校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将风险点通报相关部门,并及时设置提示警示牌。利用农村集市、圩日等,加强老年人等留守人群普法宣传,重点宣讲规范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安全过马路等常识。

2、加强“大喇叭”宣传。依托全镇村两级有线广播联播联控机制,结合疫情防控等工作落实常态播报机制,每周至少播报2次交通安全内容,加强交通安全提示,形成“普法村村播,提示周周有”的宣传态势。编写贴近民生、通俗易懂的广播稿。发挥网络广播或数字广播优势,实现“大喇叭”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远程遥控、远程播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主动履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职责,力求取得实效。

(二)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意识到,大张旗鼓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我镇广大驾驶员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患能力,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以人为本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抓好提升广大驾驶员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患能力的各项宣传工作。

(三)保障宣传经费。各单位要落实必要的宣传经费,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经费支出(含交通安全员经费补贴)纳入财政保障,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提供必要的装备和经费,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规范交通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优先解决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设施不足、宣传力量薄弱等突出问题。

(四)及时上报信息。各有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按照责任分工,逐项抓好贯彻落实,要于每月25日下午下班前将当月开展活动的工作佐证按以下分类网传镇道安办邮箱(xxx)。

1、开展宣传阵地建设。

3、“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

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营造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和浓厚的宣传氛围,结合全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核心,通过开展多种形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增强公民交通安全意识和相关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减少道路交通伤亡,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安全保障。

(一)扎实开展宣传活动。

各级政府要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在重要节点、集中开展治理货车“超限超载”整治等重大行动实施前,要以新闻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拟实施活动的内容、措施及目的意义,以赢得社会各界对开展攻坚活动的理解和支持。

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在办公场所、车管所办证大厅、交通事故和违法行为处理窗口、服务执勤点、机动车检测站、物流集散地等场所悬挂2条以上宣传标语,摆放和张贴2套以上宣传展板或招贴画;每天滚动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和公益广告片。要大力开展“122”交通安全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单位(企业、学校、村)”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建立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发布平台,面向社会各界发布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信息、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提示、警示信息、典型事故案例,引导安全文明出行。大力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与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与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自觉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使用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坚决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超载、强行超车)。

各级文明办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施情况纳入《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内容,并从方案制定、组织实施、部门职责落实、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考评标准。要会同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等部门,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交通劝导、发放传单、进社区宣讲等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规范活动内容、形式和志愿者标识。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有关单位在客运站(场)、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挂图和标语横幅、设置宣传栏、播放交通安全宣传视频。督促客运企业运用公交、出租车、长途客运车辆等的led显示屏、车载电视等媒介载体,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和交通安全宣传视频。对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双超”违法、违规车辆信息使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提醒驾驶人在就近出口驶出高速公路。要指导、督促运输企业组织制定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督促客货运输企业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确保企业人员受教育率达100%。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生德育和社会实践教育内容,采取场景教育、互动体验等方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组织中小学校每学年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每个学期为学生安排2个课时以上交通安全课,并在安全教育日、开学日、放假前等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会同当地公安交管部门,每学期举办1次“小手拉大手”主题交通安全体验活动,将交通安全教育辐射到家庭。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宣传内容。结合“六·五”普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深入机关、学校、运输企业和农村,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讲活动。督促并协助乡镇、街道、社区、村委等基层组织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或交通安全宣传橱窗,依托乡镇司法所和基层普法工作人员,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咨询点,定期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宣传,为群众提供交通法律法规咨询和援助。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安全社区建设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督促有关部门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城市广场、公园、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宣传载体建设力度,确保在宣传栏、公益广告牌、橱窗板报、电子屏幕等载体平台上每月至少宣传1次交通安全公益内容。

各单位和企业要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文化建设内容,积极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单位(企业)”建设,积极弘扬倡导“文明用车、安全行车、遵纪守法、文明礼让”的现代交通理念和安全文化建设。每季度在本单位至少开展1次以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利用交通安全宣传挂图、交通安全读本、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软件(课件)和专题(短)片等多种形式,增强文明交通理念的社会认知和文化传播,提高职工交通安全意识。

(二)充分发挥媒介优势。

各级通信主管部门要督促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履行交通安全公益宣传职责,每2个月免费向本地网内用户至少发送1条安全警示、温馨提示等交通安全宣传短信。

各级宣传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年度宣传方案,协调媒体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全年至少牵头召开两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主题新闻媒体通报会,组织媒体记者深入一线报道。

各级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传播优势,针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策划宣传报道。在主要版面、时段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确保至少每季度有交通安全宣传专栏,每月有公益安全宣传,交通广播电台每天白天至少滚动播出1次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手机报每半月至少播发一条交通安全知识。

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收集道路交通联合执法行动等重点活动的相关资料,在互联网上设立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资料库,及时更新文字、图片、影像等道路交通安全专题宣传教育资料及安全常识,供有关单位、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下载使用。

各级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机)、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结合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宣传报道计划,与各级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建立宣传联动机制,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活动专栏,进一步加强官方微博、微信、qq群等“自媒体”建设,重点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各行业、各单位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宣传典型事故案例,在全省形成声势浩大的安全生产立体宣传场景。

(三)狠抓重点人群教育。

交通运输部门要监督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严格按照规定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职业道德、文明行车、高速公路行车规则等知识列入教育培训内容,对未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组织培训的违规驾驶人培训机构依法进行处罚。要与管辖范围内的货运企业、货运驾驶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强宣传教育,从源头上拒绝超载超限。要将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情况纳入企业评审、驾驶人评优、评先考核内容,会同文明办、公安交管等部门,开展文明企业、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

公安部门要强化客货运驾驶人、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宣传教育。要把职业道德教育、高速公路行车规则等纳入驾驶人科目一考试内容。要按照“点面结合、信息共享、沟通宣传、防范在先”的原则,对重点车辆(客运车辆、大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辆)、重点驾驶人推行“户籍化”登记、联系和服务,建立健全客运安全“点对点”宣传帮教新机制。要建立曝光台,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50%、客运车辆超员20%或违反规定客货混载、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人,以及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查处地县级公安机关在当地媒体曝光一次;对驾驶人异地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由查处地公安机关将违法信息传递至驾驶人所属地公安机关进行新闻曝光;市(州)公安机关将醉酒驾驶、无证驾驶、超速50%、客运车辆超员20%,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当地媒体曝光,并同时上报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级媒体曝光;对连续两次被曝光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

公安派出所要积极配合交警大(中)队和交通、农机等部门做好辖区乡镇、社区、办事处、村委会、中小学校开展机动车驾驶人教育活动;派出所组织民警和乡镇“交管办”人员每逢集市、街天、节庆、假日等时间节点上路纠正和查处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对违法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并建立台帐。

农业部门要定期对农机驾驶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规范使用农业机械车辆。

道路运输企业、车辆较多的单位、驾驶人协会(交通安全联组)及居(村)委会,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会,建立驾驶人“安全联组”学习机制,驾驶人必须定期接受“安全联组”再教育培训,提高驾驶人对交通违法行为和不良驾驶习惯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工作要求。

(一)细化方案,强化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工作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是各级政府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各级政府及公安(交警)、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农业(农机)、教育、司法、文明办等职能部门,要结合当地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牵头制定本地区(行业、领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将宣传任务细化到人头,紧紧依靠重点平台,抓住重点时段、重点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把交通安全宣传覆盖到每一位交通参与者。要尽可能调动宣传资源,坚持正面宣传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大力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鼓励、推动交通安全文化、文艺、影视作品创作和传播,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卡通形象设计、标语短信征集等群众性活动,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确保安全宣传的质量和效果。

(二)严格督查,强化考核。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责任,制定考核制度,严格奖惩措施,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年行动宣传工作的督查,促进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顺利开展。宣传部门要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考评办法,并定期对媒体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类媒体制定细化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免费宣传)计划,刊播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及专题片。省政府安办将把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此次活动的宣传情况及工作实绩列为20__年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收集信息,及时上报。

各地要加强本次宣传活动的信息收集,重大活动及时沟通,及时总结上报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每周要向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至少2条相关动态信息。尤其注意收集整理重大事件、典型案例第一时间的视频资料(包括天网、道路监控、gps系统、执法记录仪、手机、dv等设备拍摄的视频资料),无需编辑,只需配备简单的说明文字(如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后果、报送单位、联系人电话等),最快时间上传至省道路交通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次活动的宣传工作方案请于20__年1月10前报送省政府安办(省安全监管局),宣传工作总结请于20__年年1月5日前报送省政府安办。省政府安办汇总整理后及时上报省政府。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我区各中小学及幼儿园均沿xx大道分布,生源分布面广,特殊的地理位置,给我区中小学及幼儿园的交通安全带来了一定的隐患,加上我区正值经济大开发大建设之际,来往的车辆日益增多,文明交通行动正当其时。为了切实增强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安全出行意识和文明交通观念,不断提升学生的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努力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黄陂区教育系统文明交通行动“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陂教综[]5号)要求,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以提高学生文明交通素质为目标,通过在我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深入开展“文明交通百千万工程”、“文明交通万堂课”和“校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不断增强学生的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提升学生对交通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通过努力,形成以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为核心的宣传教育体系,实现广大师生交通事故防范意识显著提高,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文明交通习惯基本养成。深化文明交通宣传,着力解决影响文明交通的突出问题。实现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积极推进交通安全示范集体的创建工作,到学期末创建3所“文明交通学校”、评选10辆“文明交通校车”和100名“文明交通小使者”。

(一)开展“文明交通百千万工程”评选活动。

在我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评选3所“文明交通学校”、10辆“文明交通校车”、100名“文明交通小使者”。(评选条件及标准见附件一)。

(二)开展“文明交通万堂课”活动。

在我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秋季开学之际,开展“文明交通万堂课”活动,邀请公安交管民警为在校中小学生上文明交通辅导课。同时,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大力组织、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开展“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我区各中小学及幼儿园在开学后对“黑车”、麻木接送和超载接送等问题进行排查,密切配合我区综治办、派出所、交管中队等部门联合开展违规接送学生行为的遏制和打击行动,对违规接送、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四)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教育和教职员工培训工作。

我区各中小学及幼儿园采取听讲座、看录像等培训相结合的方法,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能力。同时,积极探索学校与家庭、社会相互沟通衔接的交通安全教育机制,将交通安全教育拓展到家庭、辐射到社会。

为加强文明交通行动“百千万工程”的组织领导,我区教育总支成立以教育总支书记、干事为组长、综治办副主任、交警队员、派出所警员、各校校长为成员的文明交通行动“百千万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文明交通行动活动的开展。

具体工作由负责,具体负责督促指导、统筹协调各学校开展文明交通行动“百千万工程”的相关活动。

(一)严格按照区教育局“百千万工程”的操作步骤,紧跟日程,稳步落实。

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学习文件,根据学校实际,一是及时制定“文明交通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文明交通万堂课”活动方案、“校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二是认真开展“文明交通百千万工程”评选工作,对照标准,形成以评促规范、以选促进步的活动机制;三是落实开展“文明交通万堂课”活动,营造良好活动氛围,形成有效的教育效果;四是联合成立整治专班,切实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联合开展“校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细致深入排查,极力宣传教育,合力遏制打击违规接送学生、交通违法行为。

(二)健全、完善交通安全综合管理制度和“警校共建”制度,把文明交通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在我区综治办的指导下,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的宣传栏和板报内设立文明交通园地,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文明交通教育活动;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宣传月、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演讲比赛等形式开展文明交通教育。

(三)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制度化、多样化、常态化。

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继续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安全教育内容,实现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进课堂。切实做到“计划、课时、教材、教师、评估、考核”六落实。全面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纲要》,切实按照最低“两周一课时”的要求,开好公共安全课。强化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开设以交通安全、校园安全、生活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课,讲授相关的安全知识。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学段交通安全教育目标,形成教育递进层次;根据环境、季节特点,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集中教育,并将交通安全教育渗透到其他学科教学、社会实践、日常生活及各类大型活动中;坚持课堂教学与第二课堂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在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加强校园文明交通的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教育阵地和设施,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从小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文明习惯,提高交通法制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四)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

与我区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门配合采取切实措施维护好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在校门口,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对接送孩子的社会车辆和家长进行有序管理和引导,确保校园周边道路的安全畅通,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五)配合交管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家庭”活动。

充分发挥学校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优势,以“我做文明交通宣传员”为主题,通过组织开展“致家长的一封信”“给家长的文明交通箴言”、“书写平安家书”、布置文明交通知识家庭作业等活动,不断深化“小手拉大手”活动内容。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师生文明交通建设,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认真组织,抓好工作落实。

(二)提高认识,积极推动。按照区教育局文明交通行动“百千万工程”的工作部署,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进一步深化实施文明交通行动“百千万工程”,全面提升师生道德水准和文明交通素质。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真正纳入议事日程;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细化措施,制定具体落实办法,推动实施工作在校内深入开展,推动学校实施工作上水平。

(三)突出重点,整体带动。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结合学生文明交通素质、交通出行需求、交通方式、交通行为表现、导致或诱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特征等,进行摸排,确定工作重点,从具体事情抓起,从影响学生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抓起,着力解决突出的交通问题。

(四)及时沟通,加强协调。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紧紧依靠我区综治办,积极协调我区公安、交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沟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五)加强宣传,注重反馈。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各种中小学生、幼儿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提高学校师生应对紧急交通突发情况的能力,为校园的平安和谐和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宣传环境。同时,要注意总结收集实施文明交通行动“百千万工程”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文明交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也要定期或不定期以文的形式向我区教育总支报送工作措施及活动开展情况。

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为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根据《首都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精神,我区将按照市交管局及市安办“x月份交通安全宣传月”的总体工作部署,在全区广泛开展以“交通文明伴我行”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以“交通文明伴我行”为主题,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充分依靠各街乡政府、各委办局及相关单位,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大力营造宣传氛围,并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为构建和谐稳定社会,贯彻落实“人文奥运”理念做出新的贡献。

成立交通安全宣传月工作领导小组,**区副区长佟克克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于海波、综治办主任刘印槐、**公安分局副分局长徐长春、**区安监局局长关伟、**支队支队长张诚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安办常务副主任、**交通支队副支队长赵辉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支队宣传科,负责协调、组织全区宣传月工作。

在巩固第一阶段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拓展“五进”宣传活动的外延。在交通安全进社区、进农村活动中,要结合交通安全社区(村)创建工作,认真总结望京街道安全社区及高碑店乡高井村的创建经验,及时召开观摩会,推广社区(村)创建工作的经验、做法。同时,为了使“五进”工作深入人心,全区所有的社区(村)在宣传月活动期间,要在普遍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小结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五进”宣传工作要留下宣传“痕迹”为主要内容,检查工作漏洞和宣传死角,需要弥补的要弥补,需要加大宣传力度的要加大宣传力度,特别要及时充实和更换橱窗、板报、墙报、宣传栏内容,充分利用交通安全活动室、市民学校、老年人活动站等随时开展市民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宣传活动;在交通安全进学校活动中,由教委安办负责,一是每所中小学校都要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二是由区教委和交通支队共同编拟的“中小学生安全手册”要人手一册,同时,组织辖区大专院校和中、小学生开展主题班队会、绘画、手抄报、板报展览、征文比赛、演讲、辩论赛等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维护交通秩序、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品等公益活动;在交通安全进单位活动中,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结合私家车数量增加的特点,建立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加强对所属机动车的使用、保养、维修制度进行一次检查,对单位专职机动车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进行一次检查,对制度不完善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同时,针对近一个时期有相当部分驾驶员为躲避非现场处罚,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实际情况,单位、社区都要对所属驾驶员及居民进行一次专项教育。可利用广播、有线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此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及后果,确保交通安全宣传进入千家万户。

各地区在开展宣传教育进社区、单位、学校、农村、家庭的基础上,要将宣传范围拓展到商场、影院、医院、晨练点等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在利用事故光盘、展板等重要“抓手”的基础上,要将宣传载体扩展到购物袋、公园门票、信封、文件夹、粘贴画等市民生活、工作的细节。

进一步加强对驾驶本市营运机动车外埠驾驶员的宣传管理。在全区专业运输单位中,广泛开展一次针对外埠驾驶员的安全状况和驾驶资格的核查和交通法律、法规测试活动,凡未经核查随意雇佣驾驶员发生问题的用人单位,区安办、交通支队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同时各单位对近年来发生同等责任以上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满12分或法规测试补考不及格的驾驶员要进行一次彻底清理,该解除劳务合同的一定要解除,该辞退的一定要辞退。

(二)20xx年x月22日(星期五)定为全区宣传高潮日。

高潮日当天,区安办将分别在长安街沿线的祁家园路口、建华路口、日坛路口及**公园南门设立四处高潮日宣传站,分别由辖区街乡安办负责。宣传活动分别采取板报、横幅、事故展板、文艺节目、有奖问答、卡通形象、播放事故录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同时,要播放北京市实施办法的讲座录像片,路口周边具备条件的护栏、路树、建筑物等地方,要悬挂宣传横幅、安插彩旗,烘托声势浩大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各街乡、专业安办也要在管界街乡的主要大街、中心街、农贸市场等群众聚集区设立宣传点,安排不少于3名工作人员,专门发放宣传材料,组织本站点宣传活动的开展。每个宣传点除体现本站点的宣传特色外,要做到统一悬挂“xxx街道(乡)交通安全委员会宣传站”字样的横幅;统一悬挂5条以“交通文明伴我行”为主要内容的横幅,大张旗鼓的广泛宣传,在全区范围内形成遍地开花、轰轰烈烈的宣传声势。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宣传月活动是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市民交通文明素质的有效途径。各地区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二)要借势借力,营造齐抓共管局面。各地区要本着“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市民参与、社会支持”的原则,协调社会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地开展交通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浓厚的社会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各地区要积极与企事业单位合作,编印、制作两种以上市民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宣传材料。x月22日前,将宣传材料样品报**支队宣传科。

(三)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典型报道和曝光力度。各地区要对今年以来辖区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广泛营造“以遵守交通法规为荣,以违反交通法规为耻”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信息反馈。各地区要将本次活动的典型做法、实际效果、先进事迹等情况及时上报支队宣传科,其中动态信息不少于4篇,x月22日前将此项工作总结报**支队宣传科。

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根据市安办、市交管局关于做好20xx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期间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xx县实际,决定在全c继续广泛开展以“交通文明伴我行”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以“交通文明伴我行”为主题,结合xx县交通安全宣传管理工作“五大平台”的实施,以营造交通安全和谐氛围为切入点,以“关爱生命,实践人文奥运”为主线,以体现xx县交通安全宣传特色为出发点,紧密围绕“安全、畅通、有序、和谐”这个主题,依靠各街乡政府和相关部门,坚持依法行政,营造宣传声势,落实监管责任,普及安全知识,不断提高交通安全防范能力,为xx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成立安全生产月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领导小组,xx县副县长佟克克任组长,xx县政府办副主任于海波、综治办主任刘印槐、xx公安分局副分局长徐长春、xx县安监局局长关伟、xx支队支队长张诚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安办常务副主任、xx交通支队副支队长赵辉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支队宣传科,负责协调、组织全县安全生产月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继续拓展“五进”宣传活动的外延。在交通安全进社县、进农村活动中,全县所有的社县(村)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结合交通安全社县(村)创建工作,重点围绕“五进”宣传工作要留下宣传“痕迹”为主要内容,检查工作漏洞和宣传死角,需要弥补的要弥补,需要加大宣传力度的要加大宣传力度,特别要及时充实和更换橱窗、板报、墙报、宣传栏内容,充分利用交通安全活动室、市民学校、老年人活动站等随时开展市民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宣传活动;在交通安全进学校活动中,由教委安办负责,在每所中小学校都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同时,组织辖县大专院校和中、小学生开展主题班队会、绘画、手抄报、板报展览、征文比赛、演讲、辩论赛等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维护交通秩序、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品等公益活动;在交通安全进单位活动中,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结合私家车数量增加的特点,建立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加强对所属机动车的使用、保养、维修制度进行一次检查,对单位专职机动车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进行一次检查,对制度不完善的,要责令限期改正。此外,各地县在开展宣传教育进社县、单位、学校、农村、家庭的基础上,要将宣传范围拓展到商场、影院、医院、晨练点等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在利用事故光盘、展板等重要“抓手”的基础上,要将宣传载体扩展到购物袋、公园门票、信封、文件夹、粘贴画等市民生活、工作的细节,确保交通安全宣传进入千家万户。

(二)开展安全生产月交通安全大检查。

各街乡、专业安办要与县安监局、xx运管处等部门联合对化危、小公共、旅游、长途客运等专业运输单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满12分或发生一般以上责任事故的驾驶员,责令其不得继续从事营运;对未按规定年检、超报废年限、化危车满7年未改变使用用途的车辆,下发《限期办理车辆检验、报废手续通知书》,责令其不得上路行驶。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单位限期整改组织今年以来交通违法行为超标的专业运输单位主管领导召开座谈会,通报交通违法行为超标情况,发放《驾驶员管理工作建议书》,要求各单位加强驾驶员教育,对该解除劳务合同的一定要解除劳务合同,该辞退的辞退。

(三)组织从事专业运输驾驶员进行交通法律、法规测试。

结合全市专业运输单位争创“交通文明单位、驾驶员”评选工作,各街乡、专业安办组织要联合运管部门对从事化危、小公共、旅游、长途客运等专业运输的驾驶员进行一次交通法律法规测试,目的是通过考试提高其对交通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从而减少交通违法行为,抑制交通事故的发生,对测试不及格的督促单位调离工作岗位。

(四)加强对驾驶本市营运机动车外埠驾驶人的宣传管理。

结合外埠驾驶员信息卡发放工作,各街乡、专业安办召开辖县专业运输单位领导会,共同组织一次针对外埠驾驶员的驾驶资格核查和交通法律、法规测试活动,对发生同等责任以上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满12分的驾驶员或补考不及格的,责令单位不予雇用。在审查外埠驾驶员的驾驶资格时,对无记录或信息不符的,要查验发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定于6月12日在全市开展安全日宣传咨询日活动,xx县作为全市的重点,届时将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除有关地县配合中心站宣传活动外,各地县要在大型社县、单位、农村中心街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全县浓厚的宣传氛围。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安全生产月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是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市民交通文明素质的有效途径。各地县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二)要借势借力,营造齐抓共管局面。各地县要本着“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市民参与、社会支持”的原则,协调社会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地开展交通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浓厚的社会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三)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典型报道和曝光力度。各地县要对今年以来辖县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广泛营造“以遵守交通法规为荣,以违反交通法规为耻”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信息反馈。各地县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典型做法、实际效果、先进事迹等情况及时上报支队宣传科,其中动态信息不少于4篇,6月22日前将安全生产月工作总结报xx支队宣传科。

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为坚决遏制涉及老年人交通交通事故的高发势头,根据县政府“7。13”道安工作会上县政府代县长刘永强的指示精神及县道安办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宣传教育时间。

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镇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使老年人进一步认识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加深他们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了解和掌握,呼吁广大老年人“珍爱生命,幸福养老,从遵守交通法规开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知危险、会避险,远离事故,安全出行,切实提高老年人交通安全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涉及老年人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进村(社区)入户宣讲。各村(社区)要努力打通老年人交通安全知识传播的“最后一米”,依托各村(社区)老年协会,采取集中宣讲,或通过走村串户“面对面”交流,为老年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老人们讲解近年来涉及老年人的交通事故案例,以案说法、深入浅出,分析老年人易发交通事故的原因并提出预防措施;要为老年人讲解如何正确“走好路”“骑好车”,摒弃交通陋习,加强自我保护,降低事故风险。

(二)电影广播下乡宣传。有条件的村(社区)要配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电影公司在人员积极开辟老年人协会、宗教场所等宣传新阵地,组织开展“美丽乡村安全行”电影下乡系列活动,利用电影播放前的等候时间,向老年人“点对点、面对面”宣传本地典型交通事故和违法案例,让“文明安全出行”耳熟能详、深入人心。

(三)开展特色宣传活动。镇道安办、凤城派出所要拓展活动载体和内容,实施精准化宣教。要把宣传警示、提示标语“贴单”“印刷”到头盔、钥匙扣、购物袋、小扇子、牙杯、脸盆、纸巾盒等宣传“小礼品”,进村、进老人会、进人流集中广场等摆起“小地摊”,吸引老年人围观、驻足观看交通安全宣讲活动,并通过参与朋友圈转发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方式,获取宣传物品,让老年人天天看、天天用,让交通安全入心入脑。

(四)设置固定宣传站点。镇道安办、凤城派出所要牵头在辖区内老年人较为集中场所至少设置一处固定宣传阵地,通过利用led、淘屏等媒介进行宣传,或者悬挂横幅、张贴海报挂图、摆放展板等形式,用活阵地宣教手段。要结合近期正在开展的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夏季交通违法“夜鹰”行动,开展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突出典型案例警示,让老年人充分认识到违反交通法规造成的严重后果,形成“天天见宣传、时时受教育”的全覆盖模式。

(五)曝光严重交通违法。各村(社区)要根据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制作的《老年人交通违法告知单》,通报至所在的村、社区,由村、社区干部负责入户送达,将交通违法情况及危险性告知违法行为人家属,使警示曝光更加有针对性、精准化。

(六)组建老年人宣传小分队。各村(社区)要以村居、社区为单位,发动文化素质较高、离退休干部以及威望较高的老年人,联合当地志愿者,组成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小分队,利用他们自身独有的群众优势,进广场、进田间、进茶园、进家庭,用朴实的语言、生动的案例宣传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同时,让老人年互讲、互学、互动,共同提升交通安全常识及意识,让交通安全人人知晓、人人重视。

(七)建立二级微信宣传矩阵。要构建交通安全微信镇、村(社区)二级宣传预警矩阵。各村、社区要牵头组建老年人“交安微学群”,镇道安办负责将宣传视频等材料推送至“村(社区)交安微学群”,村(社区)负责推送至“老年人交安微学群”。一级推送一级,层层利用“交安微学群”开展“点对点”精准提示工作,及时推送交通安全警示提示、相关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等文字、短视频材料,确保老年人人人观看,人人知晓。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紧密结合辖区具体实际,认真细化宣传工作方案。

(二)强化协作配合。镇道安办、凤城派出所和各村(社区)要通力协作,以近年来发生在身边的涉及老年人典型的交通事故案例、典型交通违法案例及常见的交通安全规则为素材,制作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宣传短视频、交通安全顺口溜、小口诀等推送给各村(社区),推送至各“老年人交安微学群”进行有效宣传。

(三)强化督导问责。宣教活动期间,镇道安办将不定期开展督导指导工作,各村(社区)凡因宣传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期间再发生涉及老年人死亡交通事故的,镇道安办将呈请镇政府启动督查问责机制,实施责任倒查,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及时上报信息。各村(社区)要指定一名联络员,并要按照责任分工,逐项抓好贯彻落实及信息报送工作,各村(社区)于8月6日前上报老年人宣传小分队的名单,并且建村(社区)“老年人交安微学群”将开展活动的工作方案、照片发送至镇道安办。(联系人:__x)。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榆中县人民政府关于“校车”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和县教育局安排,扎实推进我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切实保障周末接送学生专线车安全运行,结合我校目前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为载体,通过构建校园交通安全宣传网络,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使交通安全宣传进课堂、进班级、进家庭,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交通法制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为“平安校园”的创建工作打造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

我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以“文明出行”为主题,具体实施步骤为:

(一)20xx年11月,以“文明接送,平安出行”为主题,广泛开展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20xx年12月,以“畅通清中,文明出行”为主题,开展文明交通实践、文明交通各类比赛活动,加强文明交通的宣传教育。

(三)20xx年1月,以“遵纪守法,安全出行”为主题,开展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共建安全、畅通、和谐交通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20xx年2月—6月,以“文明礼让,和谐出行”为主题,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宣传、劝阻活动,以点带面,共同维护全社会的出行环境。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交通安全宣传网络。成立“畅通清中,文明交通”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二)坚持上好每周一的安全教育课,突出交通安全这一主题。

(三)坚持每天上、放学期间校门口交通秩序的维护与督导、周末学生接送专线车安全运行,值班领导及教师全部到位。

为全面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班级责任人(班主任)要做到“四认真”。

(一)认真落实好交通安全教育进课堂、进班级、进家庭活动。各班级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主题班会和集体活动,通过知识竞赛、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教育。

(二)认真做好“安全出行”养成教育工作。各班级要经常性地教育学生不在马路上嬉笑打闹,不骑车追逐,过马路走人行横道线等,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尤其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走路、安全骑车”的养成教育。特别要教育学生拒乘三无车、农用车、超载车、摩托车等。

(三)认真开展“我是小交警”活动。通过向交警观摩学习、实地访谈、自我纠正、相互督促等活动,着力提高学生的自我约束能力和控制能力。

(四)认真建立交通安全教育长效机制——每天放学前,要提醒学生注意道路交通安全;——每学期放假前、开学后集中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每学期要举行一次交通安全主题班会。

第一阶段:20xx年11月。

(一)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活动。

联系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二)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主题班会活动。

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交通行”活动,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校信通等形式,广泛宣传。

第三阶段:20xx年1—3月。

学期初,组织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宣传月活动,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宣传版面、宣传栏、广播站、黑板报等宣传阵地,通过课堂教学、升国旗、召开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组织知识竞答、征文或演讲比赛等形式,大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基本知识,了解常见的交通违法现象的处理办法;通过集中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增强师生文明交通素养。

(二)开展“文明交通”进课堂大宣讲活动。

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校教育的课时计划,与公安交警部门联系,邀请交通安全辅导员走进学校、走进课堂,由教师为学生讲授交通安全知识,开展宣讲活动。

第四阶段:20xx年4月—7月。

(一)开展“交通安全手抄报”比赛活动。

以“交通安全,保护生命”为主题,在全校开展“交通安全手抄报”比赛活动。

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为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根据《首都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精神,我区将按照市交管局及市安办“月份交通安全宣传月”的总体工作部署,在全区广泛开展以“交通文明伴我行”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以“交通文明伴我行”为主题,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充分依靠各街乡政府、各委办局及相关单位,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大力营造宣传氛围,并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为构建和谐稳定社会,贯彻落实“人文奥运”理念做出新的贡献。

成立交通安全宣传月工作领导小组,xx区副区长佟克克任组长,xx区政府办副主任于海波、综治办主任刘印槐、xx公安分局副分局长徐长春、xx区安监局局长关伟、xx支队支队长张诚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安办常务副主任、xx交通支队副支队长赵辉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支队宣传科,负责协调、组织全区宣传月工作。

在巩固第一阶段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拓展“五进”宣传活动的外延。在交通安全进社区、进农村活动中,要结合交通安全社区(村)创建工作,认真总结望京街道安全社区及高碑店乡高井村的创建经验,及时召开观摩会,推广社区(村)创建工作的经验、做法。同时,为了使“五进”工作深入人心,全区所有的社区(村)在宣传月活动期间,要在普遍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小结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五进”宣传工作要留下宣传“痕迹”为主要内容,检查工作漏洞和宣传死角,需要弥补的要弥补,需要加大宣传力度的要加大宣传力度,特别要及时充实和更换橱窗、板报、墙报、宣传栏内容,充分利用交通安全活动室、市民学校、老年人活动站等随时开展市民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宣传活动;在交通安全进学校活动中,由教委安办负责,一是每所中小学校都要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二是由区教委和交通支队共同编拟的“中小学生安全手册”要人手一册,同时,组织辖区大专院校和中、小学生开展主题班队会、绘画、手抄报、板报展览、征文比赛、演讲、辩论赛等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维护交通秩序、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品等公益活动;在交通安全进单位活动中,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结合私家车数量增加的特点,建立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加强对所属机动车的使用、保养、维修制度进行一次检查,对单位专职机动车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进行一次检查,对制度不完善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同时,针对近一个时期有相当部分驾驶员为躲避非现场处罚,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实际情况,单位、社区都要对所属驾驶员及居民进行一次专项教育。可利用广播、有线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此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及后果,确保交通安全宣传进入千家万户。

各地区在开展宣传教育进社区、单位、学校、农村、家庭的基础上,要将宣传范围拓展到商场、影院、医院、晨练点等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在利用事故光盘、展板等重要“抓手”的基础上,要将宣传载体扩展到购物袋、公园门票、信封、文件夹、粘贴画等市民生活、工作的细节。

进一步加强对驾驶本市营运机动车外埠驾驶员的宣传管理。在全区专业运输单位中,广泛开展一次针对外埠驾驶员的.安全状况和驾驶资格的核查和交通法律、法规测试活动,凡未经核查随意雇佣驾驶员发生问题的用人单位,区安办、交通支队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同时各单位对近年来发生同等责任以上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满分或法规测试补考不及格的驾驶员要进行一次彻底清理,该解除劳务合同的一定要解除,该辞退的一定要辞退。

(二)20xx年xx月xx日(星期五)定为全区宣传高潮日。

高潮日当天,区安办将分别在长安街沿线的祁家园路口、建华路口、日坛路口及xx公园南门设立四处高潮日宣传站,分别由辖区街乡安办负责。宣传活动分别采取板报、横幅、事故展板、文艺节目、有奖问答、卡通形象、播放事故录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同时,要播放北京市实施办法的讲座录像片,路口周边具备条件的护栏、路树、建筑物等地方,要悬挂宣传横幅、安插彩旗,烘托声势浩大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各街乡、专业安办也要在管界街乡的主要大街、中心街、农贸市场等群众聚集区设立宣传点,安排不少于名工作人员,专门发放宣传材料,组织本站点宣传活动的开展。每个宣传点除体现本站点的宣传特色外,要做到统一悬挂“xxx街道(乡)交通安全委员会宣传站”字样的横幅;统一悬挂条以“交通文明伴我行”为主要内容的横幅,大张旗鼓的广泛宣传,在全区范围内形成遍地开花、轰轰烈烈的宣传声势。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宣传月活动是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市民交通文明素质的有效途径。各地区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二)要借势借力,营造齐抓共管局面。各地区要本着“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市民参与、社会支持”的原则,协调社会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地开展交通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浓厚的社会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各地区要积极与企事业单位合作,编印、制作两种以上市民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宣传材料。xx月xx日前,将宣传材料样品报xx支队宣传科。

(三)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典型报道和曝光力度。各地区要对今年以来辖区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广泛营造“以遵守交通法规为荣,以违反交通法规为耻”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信息反馈。各地区要将本次活动的典型做法、实际效果、先进事迹等情况及时上报支队宣传科,其中动态信息不少于篇,xx月xx日前将此项工作总结报xx支队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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