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消防安全工作制度(热门14篇)

在制定规章制度时,需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和不同人员的利益,尽量协调各方关系。下面是一些规章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方法,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酒店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火灾始终时时刻刻对宾馆(客栈)构成巨大的威胁.目前,国内外酒店对消防工作越来越重视。我们宾馆(客栈)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购买了火灾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这对宾馆(客栈)消防工作起到厂积极的作用.但是宾馆(客栈)的消防工作应以预防为主,为了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根据酒店的现实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消防机构

第一节  消防领导组的人员组成:

组长:

成员:

第二节  三级防火责任人的确定

设三级防火组织,任命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  担任;

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  担任;

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  担任。

第三章职责

第—节  消防领导组职责

l、认真执行消防法规,搞好消防安全工作。

2、认真组织制定消防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7、积极组织人员扑救火灾事故。

第二节  义务消-防-队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工作要求,搞好消防宣传工作。

2、不断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熟悉本单位各重点部位,熟悉消防设施的性能及操作方法。

4、积极参加各项消防活动。

5、积极参加抢救和扑灭火火或疏散人员,保护现场。

6、在有关领导的授权下,积极追查火火发生原因。

第三节  各部门经理职责

1、负责领导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落实防火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布置检查消防工作,及时处理和整改隐患。

3、根据本部门具体性质,制定具体的岗位防火规定。

4、落实辖区内,消防设施火火器材的管理责任制。

5、当火灾发生时,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客人至指定地点,搞好善后工作。

6、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追查火灾事故原因,对肇事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节  安全部经理职责

l、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酒店内部的消防工作。

2、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搞好本部门的人员分工,完善酒店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各级义务消防组织,有计划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4、组织好防火救灾教育及防火安全检查,建立防火档案和制定灭火作战计划,确定重点,制定措施。监督落实隐整改工作。

5、加强防火工作日标管理,建立健全动用明火请示审批手续,对违反消防规定的重大问题,要当场制止,严肃追查责任者。

6、密切协作,认真追查火灾事故的原因。

7、相互配合,搞好新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

8、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9、监督各部门搞好消防工作。

第五节  消防主管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酒店制定的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酒店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工作。

2、制定布置消防工作的计划安排,督导下属工作。

3、定期召开消防例会,传达贯彻安全部的决定和指令。

4、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检查消防器材、设备的管理下作。

5、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检查员工是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义务消防组织,对本部门义务消防员,应该排好班次,保证每个班次都有义务消防员在岗。

7、负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对直接责任者提出本部门处理意见。

8、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客人及员工疏散

第七节消防监控员职责

1、熟练掌握消防设备操作规程。

2、对机器设备的各种显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断。

3、发现火警后能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严格服从上级领导的指令,认真完成上级级领导指派的临时任务。

5、认真检查设备,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6、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四章消防要求

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消防活动。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必须知道消防器材的保养措施。

3、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员工将货物堆放在消火忏山、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第五章防火管理

第一节  消防日常管理

1、无论本单位、外单位及施工单位,如果要动火都必须到告知安全部消防控制中心,严格遵守消防动火规定,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2、重点部位动火须由经理签字。动火时,安全警卫人员必须在场监护。

3、严禁在防火通道、楼梯口内堆放货物,疏散标志和出口指示标志应完好,应急照明设施必须保证正常。

及工程部,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6、进行油炸食品、电烤食品电动机注意控制油温、油量,防止油锅着火。

7、变电所、配电室、空调机房等地,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学物品,严禁吸烟。

8、生鲜处所有的排油烟机及管道,应定期清理油垢,在清理卫生时,不得将水喷淋到电源插座和开关上,防止电源短路引发火灾。

第六章消防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严格维护消防设备,要定期派人协助消控人员进行测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设备的完好状态。

2、房间内的烟感探测器需每年清洁检测。

3、要每年排放一次喷淋管网内的水,使喷淋系统管网内的水形成活水。

4、灭火装置、消火栓、喷淋、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检查一次。

8、配备的轻便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及灭火推车,摆放位置须明显易取,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随意挪动。

9、灭火器由部门派专人负责保管及外表卫生清洁,abc干粉灭火器每两年由消防中心经过测试更换一次。

第六章制度

第一节  三级防火制度

1、一级检查由各部门主管实施

a、员工必须每日自检本岗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排除隐患,不能解决的隐患要及时上报,若发现问题又不及时解决,由此而发生火灾事故,由各部门主管及员工本人负责。

b、各部门主管要将每日自检的结果做好记录。

c、负责维护,保养本部门辖区内灭火器材及其他消防设施,不得有损坏,放空的现象发生。

2、二级检查由各部门经理实施

a、各部门经理,每周应组织对本责任区域内的设备、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妥善处理。

b、检查本部门一级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c、组织处理本部门的火灾隐患,做到及时整改,定期给本部门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三级检查由总经理领导组织实施

a、每月由总经理或委托安全部经理对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检查前不予以通知。

b、检查的主要内容应是各部门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重点部门的防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二节  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实行三级防火检查制度,班组结合交接-班每日进行检查。各部门每周进行检查一次。安全部会同各部门一月检查一次。酒店每季度和重大节日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2、除定期检查之外,要着重加强夜间巡逻检查,夜间各当值主管人员要重点检查电源、火源,并注意其它异常情况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3、每次检查中查出的火险隐患要详细登记,逐条研究,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防范措施。

第五节  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1、杜绝“老检查、老不改”的`老大难问题,应清醒认识到迟改不如早改,使火险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应逐件登记由酒店安全领导小组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临时措施,定专人负责,确保安全,限期整改,并要建立立案、销案制度,改一件,销一件。

3、对消防监督机关下达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及时的研究落实,按时复函,回告。各部门对安全部的火险隐患通知单,也要研究落实,如本部门解决不了,要上报酒店领导,酒店领导同消防安全小组成员共同研究处理。

第六节  电器设备管理制度

1、电工必须严格执行电工手册的规定,并结合酒店防火要求,进行各种安装维修工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2、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施工。

3、电器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并建立维修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第七节  客房防火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的各项防火安全制度。

2、客房服务员要结合打扫整理房间及其它服务工作,随时注意火源、火种,如发现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棒等要及时熄灭后再倒入垃圾带内以防着火。

3、对房间内配备的电器应按规定及有关制度办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电、接触不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除及时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工程部检修,并报安全部。

4、要劝阻宾客不要将易燃、易爆、化学毒剂和放射性物品带进楼层和房间,如有劝阻不听或已带入的客人,应及时报告安全部。

5、要及时清理房间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废纸、报纸、资料及木箱、纸箱(盒)等以便减少起火隐患。如果客人房间可燃物品较多,又不让清理的或不遵守公安部门制定的住宿防火规定的,要及时报告安全部。

6、服务员必须做到人人熟悉灭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灭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灭火器存放的位置不得随意移动,并维护好辖区内一切消防设施,设备。

7、在遇有火情时,应按应急方案采取灭火行动,并按上级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楼梯撤离到安全地带。要做到逐房检查,注意保护现场和客人的财产安全。

第八节  前厅防火制度

1、前厅工作人员要随时注意、发现并制止宾客将易燃易爆物品、枪-支-弹-药、化学剧毒,放射性物质带进饭店区域,如宾客不听劝阻,应立即报告值班经理和安全部。

2、要随时注意宾客扔掉的烟头、火柴棒,发现后应急时处理。

3、所有人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材,熟记就近灭火器材的存放位置,并做好保养和监护工作,发现有人挪动立即制止并报酒店安全部。

4、不准堆放废纸、杂物,严禁在行李寄存处休息。

5、发生火警后要对客人进行安抚,稳定客人的情绪防止出现混乱。

6、发生火情时,要及时报警并采取应急措施。

9. 餐厅防火制度

1、在各种餐饮服务中,要注意宾客吸烟防火。未熄灭的烟头、烟灰、火柴棒掉在烟缸外,在撒收台布时必须拿到后台,将赃物抖净,以免因卷入各种火种而引起火情。在清扫垃圾时,要将烟缸里的烟灰用水浸湿后,再倒进垃圾筒内。

2、餐厅的出入门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畅通。所有门钥匙要有专人管理,以备一旦有事时使用。

3、餐厅要对各种电器设备经常注意检查,如发现短路、打火、跑电、漏电、超负荷等应及时通知电工进行检修处理。

4、工作人员要

学会使用所备灭火器材,保持器材清洁,出现火情时按指令疏散客人并积极参加扑救。

第十节厨房防火制度

1、厨房在使用各种炉灶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并要有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工程部。

2、厨房内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负合防火要求,严禁超负荷运行,且绝缘要求良好,接点要牢固,要有合格的保险装置。厨房增设电器,要有工程部派人安装并报安全部备案。

3、厨房在炼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时,不得离人,油锅、烤箱温度不要过高,油锅放油不宜过满,严防溢锅着火,引起火灾。

4、厨房的各种燃气炉灶,烤箱关火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先点火后开气),不准往灶火眼内倒置各种杂物,以防堵塞火眼发生事故。

5、经常清理通风、排烟道,做到人走关闭电源、气源,熄灭明火。烟道油物要半年清除一次。

6、在点燃煤气时,要使用点火棒并设专人看管,以防熄灭。在煤气工作期间,严禁离开岗位。若发生煤气失火,应先关气后灭火。

7、厨房工作人员应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和存放位置,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

8、一旦发生火情要沉着、冷静、及时报警和扑救。

第七章宣传与培训

1、要以各种形式进行灭火救援项目的技术比赛,从而达到具有强烈的消防意识提高消防技术素质的目的。

2、各岗位新员工,上岗前要按工种进行消防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上岗后还要参加消防中心组织的不定期考核,其成绩作为评估员工工作情况的一项标准。

3、各部门都要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各种消防学习和演练活动。

(一)消防规章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并正常开展消防管理活动。办公室加强消防队员的技术防范训练,发挥其实击作用。总务处要做好消防器材维修、交换等工作。

2、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3、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4、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5、学生宿舍、电脑房、演播室、易燃易爆危险品库、图书馆、档案室、木结构校舍、地板房以及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应列为学校防火重点部位,应设置防火标志,落实防火责任人,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行严格管理。

6、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7、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木工房、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8、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9、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10、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1、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3、校内基建项目的设计建造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消防设计审批手续,建筑峻工后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4、校舍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校舍室内装修、装饰应当尽量使用不燃、难燃材料或经阻燃处理。学生集中学习、活动、生活的场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15、学校举办集体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集体活动须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批。

16、严格遵守《学校用火管理制度》、《学校电气线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学校焊、割动火审批制度》。发现火警,应及时拨“119”报警;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

17、合理布局全校消防设施,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并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18、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认真贯彻执行《消防知识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一)社区(农村)内应设置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 

(四)冬春季节和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五)定期对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六)寒暑假期间,对中小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第十条 本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一、自觉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本地区消防安全。 

五、出门或睡觉前要关好电源、气源、火源,按操作规程使用电气设备。 

六、不乱扔烟头,不躺在床上吸烟。 

八、教育小孩不要玩火,不要随意燃放烟花爆竹。 

九、不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点香烧蜡要有专人看守,要做到人走香灭。 

十、不使用木板、竹板、草墙等做自家房屋隔墙,应使用土箕、砖块、石头等做隔墙。 

十二、积极参与各种社会消防安全活动,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十三、如发现消防违章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当地消防组织或公安消防部门举报。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三)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组织管理义务消防员和逃生引导员,开展日常业务训练;。

(七)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八)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五)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

第十三条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

(四)不间断值守岗位,做好消防控制室的火警、故障和值班记录。

第十四条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

(一)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功能和操作规程;。

(三)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人员报告;。

(四)做好运行、操作和故障记录。

第十五条义务消防员、逃生引导员职责:。

(一)按照采气管理一区的管理规定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

(二)发现火灾应及时报火警并报告主管人员,实施火灾扑救,引导被困人员逃生疏散;。

(三)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三章防火巡查、检查。

第十六条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二)防火巡查时发现火灾应立即报火灾并实施扑救;。

第十七条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第十八条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二)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三)消防安全标志、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八)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第十九条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二)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器材;。

(三)应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

(四)应列入防火巡查范围,作为定期检查的重点。

第二十条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档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二)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应同时建立电子档案;。

(三)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四)消防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

(五)消防档案应由专人统一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

(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六)保安人员、义务消防员、逃生引导员基本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演练、火灾事故处理、消防档案、消防安全经费投入、检查考评、奖励与惩处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的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2140医用高压氧仓。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8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98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354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和验收规范。

ga587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jgj49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试行)。

3术语和定义。

下述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医院。

指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发布)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类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指公安消防机构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业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4消防组织机构和人员。

4.1医院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4.2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4.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5.1一般规定。

5.1.1医院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简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5.1.2医院应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权限,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5.1.3医院应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医院目标管理之中,经常检查,定期考评并自觉接受各级医疗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5.1.4住院病床数大于50张的医院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建立与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联系制度,按时参加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消防工作例会,按时报送《重点单位消防工作月报表》,及时反映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5.1.5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5.1.6医院在与租赁、承包、合作、委托管理(经营)单位或个人订立的合同中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租赁、承包、合作、委托管理(经营)方应当遵守医院各类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医院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医院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c)确定本单位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d)组织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f)批准建立义务消防组织,组织制定符合本医院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5.3.1医院应当根据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b)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c)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e)组织建立和管理义务消防组织,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技能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f)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h)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医院,()其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由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

医院应在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中设立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a)了解消防法规,熟悉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b)提请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提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建议;

f)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工作,普及防火、灭火、逃生的基本常识和技能;

g)记录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按时报送《重点单位消防工作月报表》,完善消防档案;

h)完成医院明确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职能科室、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负责人及病区护士长是所在科室、病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部门、病区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f)发生火灾时,组织员工按预案疏散人员,扑救火灾;

g)完成医院确定的其它消防安全工作,接受单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监督。

5.6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

医院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经公安消防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应履行下列职责:

a)熟练掌握本单位自动消防系统的功能和操作规程;

b)每日测试主要消防设施功能,发现故障应在24小时内排除,不能排除的应逐级上报;

c)正确核实确认报警信息,及时排除误报;

d)发生火灾时,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时报警和启动相关消防设施;

e)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和系统运行等记录。

5.7义务消-防-队员。

义务消-防-队员从医院员工中以不低于10%的比例配备,并应履行如下职责:

a)熟悉本单位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和本人在义务消防组织中的职责分工;

d)发生火灾时须立即赶赴现场,服从现场指挥,积极参加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救助伤患、保护现场等工作。

5.8员工。

a)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

b)班前班后检查本岗位设施、设备、场地,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向上级主管报告;

d)指导、督促病人及病人家属遵守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

6.1一般规定。

医院应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根据宾馆饭店实际情况的变化随时修订以适应医院的需要。

包括会议召集、人员组成、会议频次、议题范围、决定事项、会议记录等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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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组织机构及人员、工作职责、例会、教育培训等要点。

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培训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要求、培训内容、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

6.2.4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防范措施、情况记录等要点。

包括值班人员配置、值班纪律、交接-班要求、报警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内容。

6.2.6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包括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检查、维护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设施器材损坏或失效的处理程序、情况记录等内容。

6.2.7燃气(油)、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管理部门、管理范围、设备登记、管理、检查与维修、故障处理、情况记录等内容。

6.2.8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用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部门、管理范围、动火审批程序、动火现场管理、情况记录等内容。

包括用电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部门、管理范围、临时用电审批、电工持证上岗、电工值班及交接-班、电气设备消防安全检查等内容。

6.2.9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包括义务消-防-队组织形式、人员比例、活动频次、训练要求、情况记录等内容。

6.2.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包括危险物品入库、仓储、领付、使用等环节过程中的防火防爆安全措施等内容。

6.2.11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包括预案制定、责任部门、演练频次、范围、演练情况记录、演练后的小结与评价等有关内容。

包括考评工作责任部门和考评对象、依据、标准、办法以及奖惩措施情况记录等有关内容。

6.2.14其他。

医院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a)消防设施操作规程(包括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

b)变、配电设备操作规程(包括总配电间、分配电间);

c)电气线路安装操作规程;

d)各类医用设备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e)燃油、燃气设备及压力容器使用操作规程;

f)电焊、气焊操作规程;

7场所设置要求。

7.1一般规定。

医院的总平面布局、耐火等级、建筑平面布局、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必须符合gb50016、gb50045、gb50098、jgj49等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具体规定。

7.2总平面布局。

医院应合理规划消防通道,病房楼、危险品仓库应相对独立,建筑间及建筑与液氧、液氯储罐等设施之间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合理确定消防水源的位置。

液氧储罐不应设在地下室内,当其总容量不超过3m3、设置在独立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专用建筑物内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但当其面向使用建筑物一侧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时,储罐间可单面贴邻建筑外墙建造。在液氧储罐周围5m范围内不应有可燃物和设置沥青路面,禁止明火、杜绝一切火源,并设置明显的禁火标志。

7.3耐火等级。

7.3.1医院应采用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建筑,当为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三层。病房的建筑构件不得采用可燃夹芯钢板。

7.3.2住院部不应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三层及三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室内。

7.4建筑平面布局及防火分隔。

7.4.1多幢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宜集中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建筑的首层或地下一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7.4.2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通风、空调机房,应使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其房间门高层建筑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多层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7.4.3燃油(气)锅炉、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应设置在高层建筑外的专用房内。除液化石油气作燃料的锅炉外,当必须附设在建筑物内时,不应设置在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同时应符合gb50016、gb50045的有关要求。

7.4.4防火分区内的病房、产房、手术室、精密贵重医疗设备用房等,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的非燃烧体与其他部位隔开。

7.4.5洁净手术室应使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墙体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与其它场所隔开,并设置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各项安全工作负责,要对师生经常性地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制定学校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检查、督促、落实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及各项安全工作措施。

二、各分管领导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1、总务主任是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主要监督和执行者,要确保学校的校产符合安全要求;各项教育、教学的设施、设备完好,操作安全;各项防火设备符合消防工作要求,向师生进行消防教育,并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教务主任要向学生加强常规教育,建立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学科教学工作符合安全要求。

3、政教主任要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好学生的外出活动,每次活动要对各安全因素进行检查,确保万无一失,并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三、学校教职工是各自工作岗位的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对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1、各科任课教师组织好课堂纪律,认真检查使用的设施、设备,指导安全操作,保证课堂安全,并处理课堂的偶发事故,如遇突发的重大事件,负责组织好学生,听从学校的统一安排疏散。

2、班主任对本班学生的安全负责,除完成作为任课老师的工作责任外,要重视对学生的常规教育、安全教育,督促学生遵守纪律,关心、了解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处理学生的偶发事故。

3、教学专用场所的负责教师,对各自专用室安全负责,要经常检查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损坏、损耗情况要及时汇报,学生使用时要确保操作安全,如遇其他教师需使用时,清楚交接,谁使用谁负责。

4、值日教师必须按时到岗,督促学生遵守纪律,在负责范围注视学生动态,劝阻一些不安全因素的出现,如发生事故及时感到现场进行处理。值日领导检查、督促教师的值日,处理偶发的各种情况,做好记录。

6、伙房、财务、门卫工作,按各自的工作要求(另定岗位工作责任制)负相应的安全责任。

四、处罚

由于工作失职,造成责任事故,学校将按情节轻重,给予公开批评、行政记过等处分,并视情节追究经济责任。若是特别严重的重大事故,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村社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一、居委会要经常向居民家庭、社区单位宣传消防基本常识,并根据季节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社区内要设立消防宣传专栏、灯箱、标语、警句、漫画、横幅、黑板报等消防公益宣传设施,并及时更新内容,使宣传贴近居民、贴近现实。

三、社区消防教育活动室要经常向社区居民群众开放。

四、社区学校应增设消防课,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居民学习消防安全知识。

五、社区发生火灾后,视具体情况组织居民和社区单位参观火灾现场,用活生生的教训,教育居民群众。

六、针对本社区的实际,开展社区消防运动会、消防知识竞赛、消防宣传黑板报展评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消防活动。

七、每年的119消防活动日,要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掀起消防宣传高-潮。

明威社区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一、社区应经常组织人员深入到社区单位、居民家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社区消防安全。

二、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白天和夜间、重点和一般、突击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形式,也可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或针对本地区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检查。

三、社区内的单位和应认真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消防检查和防火巡查,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

四、社区要经常开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检查,劝阻居民不要在楼道、走道上堆物,保障居民楼安全。

五、检查要做到“三不放过”,即:隐患查不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彻底整改隐患不放过。

六、检查要做好记录,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制止,并向有关居民或单位发出“火灾隐患告知书”、“火灾隐患整改建议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有关文书,对一时难以解决或有一定难度的隐患,应及时向公安派出所报告。

明威社区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发出消防检查意见书或建议书,督促有关单位、部门和居民落实整改措施。

二、有关单位、部门和居民接到社区消防组织的整改意见书或建议书后,及时制订整改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整改。

三、社区消防组织应对火灾隐患单位进行跟踪督查,并在业务上给以指导。

四、对一时整改不了的火灾隐患,应填写《火灾隐患跟踪报告表》,每月向上一级社区消防组织报告备案。

五、社区消防组织对火灾隐患整改对象的跟踪督查和业务指导应当做好记录,对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应予保存。

六、发现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并对当事人进行警示教育。

明威社区消防工作例会制度

一、社区各级消防组织应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传达上级的指示精神,研究解决社区消防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重大问题或突发性事件,各级消防组织应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对策和措施。

二、社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由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定社区消防计划,解决重大消防问题,布置近期消防工作。

三、社区消防工作站每月召开一次例会,落实上级工作指示和要求,总结上月工作,布置本月工作。

四、小区消防工作组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安排下周工作。

五、每半年召开一次社区消防工作会议,向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代表、消防志愿者、社区单位等通报社区消防建设情况,征求社区居民的意见和要求,不断完善社区的消防自我管理体系。

六、每次消防会议都要做好会议记录,遇重大问题可发会议纪要。 

明威社区弱势群体消防监护制度   

一、社区内的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精神病人、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人员,应作为消防安全弱势群体的管理对象,加强重点监护,形成街道(镇)、居委会、家庭、邻居、朋友共同参与的消防监护网络。

二、消防安全弱势人员的家庭、亲属是弱势人员的消防安全直接监护者,应采取各种措施,阻止弱势人员违反消防法规行为,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弱势人员的周围邻居、朋友要经常细心留意他们的行为,提醒其要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不要玩火、不要卧床吸烟,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街道(镇)、居委会应落实专人,对弱势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定期或不定期上门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并建立消防安全联系卡,经常与监护者、邻居等进行沟通,了解其行为动向,以利于及时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燃。

五、发现弱势人员有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当无法阻止时,要立即向公安派出所、居委会等报告。

明威社区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制度

一、物业管理企业要对本管辖范围内或受委托管理的公共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其完好有效。

二、街道(镇)和居委会要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做好对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

三、维护管理人员应熟悉简易水喷淋、消火栓、火灾报警、自动灭火系统、灭火器材、逃生设施等消防设施的原理、性能和维护要求。

四、每年对市政水源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每季度对水喷淋管网上的阀门、喷头和压力表作一次检查,并打开末端放水阀,释放锈水,防止管网腐蚀而影响喷淋头正常工作;每季度对火灾报警设施联动功能进行一次检测和试验;每季度对消防水带、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灭火器材等进行一次维护检查。

五、消防设施发生故障,需停水抢修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做好防范措施,并告知居民。

六、每次检查、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都要进行记录,并对灭火器材的品种、数量、购置时间、有效期限等登记造册,建立档卡。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圈占、埋压、拆除、损坏、停用、挪用消防设施或器材。 

明威社区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制度

一、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气要防止气体泄漏,用后要随手关闭气源阀门。钢瓶、减压阀、橡皮管和灶具连接要牢固,不能用明火查漏(用皂泡)。烧煮东西要有人看管,防止熄火而发生事故,临睡前应检查是否关闭气源。

二、安全使用家用电器,不用劣质的电器产品,不乱接乱拉电线,不超负荷使用。电炉、电熨斗、电吹风等电加热器具用后,应及时切断电源,置于安全地方。

三、燃油、燃气的助动车(摩托车)应停放于安全地带,储油器具、储油地方应安全可靠,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四、使用油漆、香蕉水等危险物品时,应开窗通风,落实安全措施,使用多少购买多少,不应超量储存,现场应配备灭火器材。家中尽量不储存汽油、油漆等危险物品。

五、使用香烛时要有看管,防止香烛倒塌引发生事故。

六、家长应教育孩子不玩火。 

明威社区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消防条例》等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协调开展社区消防工作;将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内容;制定社区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会议。

二、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与居民小组、社区单位、居居民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三、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开设社区消防宣传阵地,不断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认真处理群众消防举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五、指导、督促社区消防工作站、物业管理企业开展社区消防工作。

六、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社区消防档案。

七、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实火灾损失。

八、积极开展以安装简易水喷淋、逃生设施、疏通楼道、改造灶间和老化电线为主的老式居民住宅楼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明威社区消防工作组工作职责

一、积极开展小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居民群众自觉遵守居民防火公约,重点做好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精神病人、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弱势人员的消防安全工作,主动上门宣传教育,落实消防监护人和监护措施。

二、对居民住宅楼和小区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清理公共走道、楼梯上的堆物,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三、积极做好公共消防设施和灭火点上的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完好有效。

四、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宣传和灭火逃生演练等群众性消防活动。

五、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维护火场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明威社区消防管-理-员职责

一、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具体负责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社区居民、物业管理企业和社区单位从业人员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进行灭火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能力。

三、做好消防教育室、消防宣传栏的日常维护管理和内容的更新工作。

四、组织物业管理企业消防安全员、居民楼组长、社区消防志愿者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宣传,落实整改措施,并督促跟踪整改。

五、检查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六、经常检查辖区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和器具是否完好有效,并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八、负责制定和完善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建立社区消防工作台帐。    

明威社区消防志愿者工作职责

一、自觉接受消防安全培训,掌握消防基本常识,提高服务社区消防的能力。

二、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消防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主动参与社区组织的“社区消防志愿者活动”等各项社区消防公益活动,积极协助做好社区消防宣传、检查等工作。

四、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夜间消防巡查、夜间消防值班等工作。

五、自觉保护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完好有效,不占用防火间距、不堵塞消防通道。

六、一旦发现火警,要立即报警,参加扑救初期火灾,并配合做好火灾调查处理工作。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创造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实施%26lt;消防法%26gt;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城市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指导下,按照本规定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立足现有社区组织机构,发挥管理和服务功能,发动和依靠群众,实行群防群治。

第四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街道办事处、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的主要领导对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由办事处负责人任主任、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驻社区有关单位人员组成的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本辖区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

第六条社区居委会建立由居委会主任、居民小组长、社区巡逻队、社会治安志愿者、楼院长组成的社区消防工作小组。

第七条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列管重点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和社区居委会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条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居民住宅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九条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三)负责辖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四)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负责社区消防宣传阵地的建设和公用消防器材的维护和管理;

(七)建立健全社区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完善社区消防档案;

(八)参与组织辖区火灾扑救,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第十条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按照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维护辖区消防安全;

(三)负责辖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四)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档案;

(六)辖区发生火灾,及时组织疏散周围群众,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火灾扑灭后,应协助消防部门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七)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维修更换提供经费保障。

第十一条公安派出所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辖区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工作;

(二)加强对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消防业务指导;

(三)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对社区消防管理人员进行消防专业培训;

(四)帮助社区消防组织建立健全各项消防规章制度,完善消防业务档案;

(五)指导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经验;

(六)把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列为社区民-警职责,作为评比考核内容。

第十二条街道办事处每季度应当对管理单位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四)单位员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培训情况;

(五)灭火器材的配备和维护保养情况;

(六)燃气、火源、电源的管理情况。

防火检查要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时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单位整改,较大火灾隐患或解决不了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辖区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机构查处。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单位对辖区的消防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居民住宅的楼院、通道的消防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居民家庭随时进行防火提示。管理的住宅小区应当建立消防巡逻制度。巡查的内容包括:

(一)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小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

(三)小区消防车道或住宅楼通道是否畅通;

(四)消除火灾险情,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利用现有灭火器材,实施有效处置。

巡查要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要记录巡查的内容、部位、频次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并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纠正,较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责任区民-警查处。

第十四条街道办事处建立社区消防宣传阵地,通过在社区内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在居民楼道设置消防警示牌等形式,营造社区消防安全氛围。

第十五条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对有关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按照部署组织好本辖区每年一度的"119"消防宣传日活动。

第十六条社区应当根据季节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要针对辖区的老弱病残人员,加强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识的宣传;学生放假期间,加强对辖区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城市消防站应当定期向社区开放,流动消防宣传车应当深入社区,开展流动消防宣传工作。

第十八条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应当定期组织群众到消防站参观,开展火场逃生演练,提高群众的消防素质。

第十九条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辖区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从业人员参加消防培训。

第二十条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消防工作室,消防工作室内应当悬挂张贴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消防建设示意图、社区消防组织网络建设图及社区消防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街道办事处消防工作室应当建立下列消防业务档案:

(一)社区基本情况档案;

(二)辖区重点单位名册和基本情况档案;

(三)火灾隐患档案;

(四)火灾统计档案;

(五)防火检查档案;

(六)消防宣传教育档案;

(七)消防会议记录;

(八)消防培训档案;

(九)街道办事处与辖区单位、社区委员会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档案;

(十)其他有关档案。

第二十二条社区居委会应当建立下列消防业务档案:

(一)社区居委会基本情况档案;

(二)辖区特护人员及家庭基本情况档案;

(三)防火检查档案;

(四)消防巡查档案;

(五)消防器材配备及维护档案;

(六)居委会与各居民签订的《居民防火公约》档案;

(七)消防宣传活动档案;

(八)消防会议记录;

(九)其他有关档案。

第二十三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作为社区年度综合检查、考核、评比的内容。

第二十四条对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辖区人民政府或公安消防机构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因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失职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依法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消防安全工作制度_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条例【】

火灾始终时时刻刻对酒店业构成巨大的威胁.口前,国内外酒店对消防工作越来越重视。我们酒店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购买了先进的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这对洒店消防工作起到厂积极的作用.但是酒店的消防工作应以预防为主,为了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根据酒店的现实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节消防委员会的成立。

消防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消防委虽会主任:酒店总经理。

副主任:营运总监、工程部总监、安全部经理。

成员:工程部、安全部主管及其他各部门经理。

第二节三级防火责任人的确定。

酒店设三级防火组织,任命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酒店法人代表总经理担任,

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各部门经理担任,

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各级主管及领班担任。

第三节义务消防队的建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企事业单位必须成立自建消防组织,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作用。

结合酒店的具体情况,根据要求,本酒店各部门都要义务消防队,由部门经理任队长,队员从在岗职工中选取。

第—节 消防委员会职责。

1、认真执行消防法规,搞好酒店消防安全工作。

2、认真组织制定消防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7、积极组织人员扑救火灾事故。

第二节 义务消防队职责。

1、贯彻执行酒店消防工作要求,搞好消防宣传工作。

2、不断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熟悉酒店各重点部位,熟悉消防设施的性能及操作方法。

4、积极参加酒店各项消防活动。

5、积极参加抢救和扑灭火火或疏散人员,保护现场。

6、在有关领导的授权下,积极追查火火发生原因。

第三节各部门经理职责。

1、负责领导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落实防火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布置检查消防工作,及时处理和整改隐患。

3、根据本部门具体性质,制定具体的岗位防火规定。

4、落实辖区内,消防设施火火器材的管理责任制。

5、当火灾发生时,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客人至指定地点,搞好善后工作。

6、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追查火灾事故原因,对肇事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节安全部经理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酒店内部的消防工作。

2、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搞好本部门的人员分工,完善酒店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各级义务消防组织,有计划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4、组织好防火救灾教育及防火安全检查,建立防火档案和制定灭火作战计划,确定重点,制定措施。监督落实隐整改工作。

5、加强防火工作日标管理,建立健全动用明火请示审批手续,对违反酒店消防规定的重大问题,要当场制止,严肃追查责任者。

6、密切协作,认真追查火灾事故的原因。

7、相互配合,搞好新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

8、定期对全酒店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9、监督各部门搞好消防工作。

第五节消防主管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酒店制定的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酒店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工作。

2、制定布置消防工作的计划安排,督导下属工作。

3、定期召开消防例会,传达贯彻安全部的决定和指令。

4、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检查消防器材、设备的管理下作。

5、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检查员工是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义务消防组织,对本部门义务消防员,应该排好班次,保证每个班次都有义务消防员在岗。

7、负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对直接责任者提出本部门处理意见。

8、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客人及员工疏散。

第六节各部门领班的消防职责。

1、负责本班组的防火工作,具体组织贯彻、执行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和防火措施。

2、负责向本班组员工介绍防火注意事项和有关规定,检查酒店内特别是重点部位的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3、结合本班组的具体情况,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定期检查酒店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奸、清洁、完好。

5、每日领班要小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后及时处理,重大隐患要上报上级主管。

6、发现火情要及时组织本班组人员积极扑救初起火灾。

7、火灾扑灭后,在上级领导的授权下保护现场。

第七节消防监控员职责。

1、熟练掌握消防设备操作规程。

2、对机器设备的各种显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断。

3、发现火警后能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严格服从上级领导的指令,认真完成上级级领导指派的临时任务。

5、认真检查设备,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6、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八节消防巡视员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酒店消防安伞管理规定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积极参加安全部的各项防火安全教育和消防业务知识的训练和学习,通过经常化、制度化的学习和训练,使自己达到“三懂、三会、三能”,即:懂本岗位内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初起火火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和整改火险隐患。

3、认真检查消防器材及消防设备的完好情况。跟进施工队伍,根据《施工管理规定》严格检查施工情况,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

4、如发现有异味、异声、异色要及时报告,井查明情况和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5、当发生火灾时,首先要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向消控中心或总机报告,要讲明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本人姓名、员工号,并积极采取措施,就近取用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6、电器着火要先断开电源,再进行扑救。气体火灾要先关闭燃气阀门,如果阀门关不紧,先不要灭火,设法将阀门关闭再进行灭火。

7、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1、酒店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消防活动。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必须知道消防器材的保养措施。

3、牢记总机报警号码“0”和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员工将货物堆放在消火忏山、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向消防中心报告。报告时要讲明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本人姓名、工牌号,并积极采取措施,利用附近的火火器,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关闭电源,积极疏散酒店内的顾客,有人受伤,先救人,后救火(小火同时进行)。

第一节消防日常管理。

1、无论本单位、外单位及施工单位,如果要动火都必须到安全部消防控制中心办理“动火证”,严格遵守消防动火规定,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2、重点部位动火须由工程部经理签字,然后到消防中心办证。动火时,安全警卫人员必须在场监护。

3、严禁在防火通道、楼梯口内堆放货物,疏散标志和出口指示标志应完好,应急照明设施必须保证正常。

4、严禁施工单位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酒店范围内,如施工单位确需使用,应报安全部消防监控中心及工程部,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6、进行油炸食品、电烤食品电动机注意控制油温、油量,防止油锅着火。

7、变电所、配电室、空调机房等地,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学物品,严禁吸烟。

8、生鲜处所有的排油烟机及管道,应定期清理油垢,在清理卫生时,不得将水喷淋到电源插座和开关上,防止电源短路引发火灾。

第二节防火设计与施工管理。

1、凡新建、改建、扩建的装修工程,必须按照消防规范设计施工。施工前必须将施工图纸上报消防监控中心,由监控中心报消防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

2、扩建、改建、装修工程不得随意改动消防设施,确需改动的消防设施,要经安全部经理及消防监控中心批准,由本地公安消防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施工使用。

3、外来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到安全部办理手续,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4、所有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酒店的所有规章制度。

1、严格维护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设备,工程部要定期派人协助消控人员进行测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设备的完好状态。

2、店内的烟感及温感探测器需每年清洁检测。

3、要每年排放一次喷淋管网内的水,使自动喷淋系统管网内的水形成活水。

4、自动灭火装置、加压泵、消火栓、喷淋、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检查一次。(手动和自动分别检查)。

5、店内消火栓每季试放一次。

6、店内消火栓、送风机、排烟机、防排烟阀每季试启动一次。

7、消防中心监控系统,事故广播系统及事故备用电源每季检测一次。

8、店内各部门办公室,安全部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及灭火推车,摆放位置须明显易取,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随意挪动。

9、灭火器由辖区部门派专人负责保管及外表卫生清洁,abc干粉灭火器每两年由消防中心经过测试更换一次。

10、各种消防管道的维修、停水、消防设施的维修与调试等,都应事先报安全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一节三级防火制度。

1、一级检查由各部门主管实施。

a、员工必须每日自检本岗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排除隐患,不能解决的隐患要及时上报,若发现问题又不及时解决,由此而发生火灾事故,由各部门主管及员工本人负责。

b、各部门主管要将每日自检的结果做好记录。

c、负责维护,保养本部门辖区内灭火器材及其他消防设施,不得有损坏,放空的现象发生。

2、二级检查由各部门经理实施。

a、各部门经理,每周应组织对本责任区域内的设备、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妥善处理。

b、检查本部门一级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c、组织处理本部门的火灾隐患,做到及时整改,定期给本部门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三级检查由总经理领导组织实施。

a、每月由总经理或委托安全部经理对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检查前不予以通知。

b、检查的主要内容应是各部门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重点部门的防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二节动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一级动火范围:

1)禁火区域。

2)油罐、油箱、油车以及存过可燃物体的容器及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强的登高焊、割。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

6)与焊、割作业有明显抵触场所。

7)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品。

8)各种管道井。

审批方法:

由要求进行焊、割作业的部门填写动火申请单,必须有有关部门负责人、焊工本人、工程技术人员、防火监护人等有关人员在动火申请单上签字,然后报安全部消防监控中心,由监控中心上报酒店主管安全领导审批。对危险性特别大的项目,经审批同意后,并采取严密措施方可进行施工。

2、二级动火审批。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二级动火范围: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作业。

2)小型油箱、油桶等容器。

3)登高焊、割作业。

审批方法:

凡属非固定的,没有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临时焊、割作业都届三级动火范围:

审批办法:

由申请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单,由焊工本人签字、部门安全员签字,工程部签署意见,报安全部消控中心审批。

第三节施工防火制度。

1、几属一级、二级、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不得擅自进行焊、割作业。

2、焊工要遵守焊工的“十不焊割”,各级领导都应该支持,不得强迫工人违章作业,否则工人有权拒绝焊、割,焊工在进行焊、割作业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严禁在油库、仓库、车库、机房、控制室、电梯间、商场吸烟,不准在行走中吸烟,必须在指定地点吸烟,烟头火柴梗要放在烟缸内。

4、酒店内严禁乱拉临时电线,如施工、维修需要拉临时线路,应报工程部,安全部批准,由酒店电工操作,临时线路用完后,要及时拆除。

6、电气设备要定期检查,防止引起电火花和电弧、短路、电阻过大、发热、超负荷、缺相及电线绝缘损坏现象,严禁用电线关直接插入插座。

7、酒店内严禁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工作必须使用的可按不超过一周的作用量储存。要定人、定点、定措施妥善保管,并报安全部。

8、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酒店,楼内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放烟花爆竹开大型展览会需要燃放烟花爆竹,应在大门外。

9、保管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收发、登记、回收,切实做到现额领料,活完料尽。

第四节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酒店实行三级防火检查制度,班组结合交接班每日进行检查。各部门每周进行检查一次。安全部会同各部门一月检查一次。酒店每季度和重大节日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2、除定期检查之外,要着重加强夜间巡逻检查,夜间各当值主管、领班、工程人员要重点检查电源、火源,并注意其它异常情况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3、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规定,检查安全制度在本部门执行的情况,发现火险隐患,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并向上级汇报。

4、岗位防火责任人要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发现违章行为要及时劝阻,并向部门领导汇报,每天停止工作后,负责检查责任区内的消防安全。紧闭门窗,清除易燃物,检查好电源、火源,做好交接班。

5、工程部要定期对重点部位的电气设备、线路、照明、自动报警、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门、消火栓、防火卷帘、空调系统、煤气管路等进行大检查,并做好记录。

6、每次检查中查出的火险隐患要详细登记,逐条研究,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防范措施。

第五节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1、杜绝“老检查、老不改”的老大难问题,应清醒认识到迟改不如早改,使火险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应逐件登记由酒店安全领导小组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临时措施,定专人负责,确保安全,限期整改,并要建立立案、销案制度,改一件,销一件。

3、对消防监督机关下达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及时的研究落实,按时复函,回告。各部门对安全部的火险隐患通知单,也要研究落实,如本部门解决不了,要上报酒店领导,酒店领导同消防安全小组成员共同研究处理。

4、酒店技术改造发展规划中,要认真制定消防安全措施,以防止产生新的火险隐患。

第六节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制度。

1、安全部对酒店消防器材装备必须统一登记,要求逐级负责、专人管理,每季度进行一次清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工程部要定期测试,检查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设施,消火栓,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凡失灵损坏的要及时修复,并负责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好用。

3、消防给水设备需要停水维修时,工程部要通知安全部,经过有关领导批准后方能动工。

4、在各部门所管辖区域设置的一切消防设施及器材,所在部门要设专人负责保管和保养,要经常检查,在保养中发现损坏、丢失,应报安全部予以补充。

5、一切消防器材应设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准随意搬动或乱堆乱放,消防设施器材周围,消防通道,走廊要保持清洁,不准堆放任何物品,确保通道的畅通,消防器材除发生火灾外,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

6、灭火器使用期限超过时,由安全部消防主管负责更换。

7、对新购置的消防器材,应根据国家和企业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进行严格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8、对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好的部门和个人应该结合检查评比进行表扬和奖励,对管理不当,保养不好和违反操作规程而丢失、损坏和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要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严肃处理。

9、对故意损坏和破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视情节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节火灾的调查及处理制度。

1、火灾扑灭后,安全部要设专人保护现场,不准一切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2、火灾现场包括下列三个范围:

一是发生火灾引起燃烧的场所。

二是虽然未发生燃烧但与火灾原因有关的场所。

三是发生火灾涉及到的场所。

3、在扑救火灾时,以不影响灭火行动为前提,要注意尽可能的减少对现场的变动,保护现场的痕迹与物证。

4、发生火灾事故,安全部及有关人员应主动配合公安机关查清原因,查明肇事责任者,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有意隐瞒火灾事故不报告者、提供伪证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5、发生事故必须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第八节动用明火管理制度。

1、在饭店内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以文字形式报酒店安全部审核、批准,领取动火证后方可作业。

2、安全部负责审核,管理和签发动火证工作。

3、安全部在审核动火申请同时,必须到现场检查,一切防火措施齐全后由消防主管签字,再发给动火证。

4、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动火证上的各项规定,否则一切后果由动火方自负。(施工单位动火按安全部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5、饭店内所有部位不得使用电热器具(电炉、电熨斗、电褥、电饭锅等),特殊情况须经安全部同意并办理手续后方可使用。

第九节电器设备管理制度。

1、电工必须经过电业部门正式考核,发给上岗证后才能正式进入工作岗位。未考取上岗证的学徒工不得单独操作。电工必须严格执行电工手册的规定,并结合酒店防火要求,进行各种安装维修工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2、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施工,新设备增设、更换必须经工程部、安全部共同检查后方可使用。

3、电器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并建立维修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5、在储存易燃液体可燃气体钢瓶、石油极其它化学危险品库内敷设的照明线路,应使用金属套管,并采用防暴型灯具和开关。

6、禁止在任何灯头上使用纸、布或其他可燃材料作灯罩。

7、在任何部位安装、修理电器设备,在未经做实验正式使用之前,工作人员离开现场时,必修切断设备的电源。

9、使用电热器具,所有导线必须符合规定要求,绝缘要良好,并有合格的保险控制。必须设在可靠的不燃基座上,使用时要有专人看管,用完断电。

第十节电、气焊作业防火制度。

1、电气焊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操作。

2、使用电、气焊喷灯要选择安全地点,作业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干净。如不能清除应采取浇湿,设接火盘,遮隔或其它安全可靠的措施加以保护。用电、气焊在高空进行焊割作业时,除采取上述安全措施外,不得将乙炔罐、氧气瓶放在焊割部位的下面,要保持足够的水平距离,在楼内作业时应将乙炔罐、氧气瓶放在建筑物以外的安全地点,并设专人看护。

3、电、气焊在焊割前要对焊割工具进行全面检查,严禁使用有毛病、安全保护装置不健全或失灵的焊割工具。乙炔发生器的器头装置,及胶管遇冷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严禁使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属物敲打。

4、焊、割作业及点火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焊条头、热喷嘴要放在安全地点,焊、割结束或中途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气源,并仔细检查现场,确认无余火复燃危险时方可离开。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遗留火种发生问题。

5、电焊机的各种导线不得残破xxx,更不准与气焊软管、气体的导管及有气体的气瓶接触。气焊软管也不得从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穿过。油脂或沾油的物品禁止与氧气瓶接触。

6、电焊机、地线不准结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各种管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7、严禁在有可燃气体和爆炸危险品的场所进行焊、割作业,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8、焊、割作业不得与油漆喷漆、木工以及其它危险操作同方位、同时间交叉作业。

9、焊、割现场必须由动火方自备灭火器材。

第十一节严格限制吸烟制度。

1、酒店员工吸烟必须遵守酒店有关规定,酒店内严禁员工吸烟。

2、酒店内所有公共所设置了充足的专供宾客使用的烟灰缸,客房服务员应认真检查,发现有丢落在地上的烟头和火柴棒要及时清理,以免留下火种。

3、对违章吸烟和违反上述规定的员工,安全部将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4、全体职工有责任监督并自觉遵守本规定,对积极监督维护和纠正违章吸烟的员工,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二节办公室防火制度(适用于酒店内各行政办公室)。

1、在办公室内严禁吸烟。

3、不准在办公室内使用任何电加热器具(包括电暖器),特殊情况须经安全部同意后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4、机要室、机案室、财务室、计算机房等机房设专人管理,闲人免进。

5、下班前要对室内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电源确认无问题和隐患后,关窗、锁门方可离开。

第十三节库房防火制度。

第十四节客房防火制度。

第十五节前厅防火制度。

第十六节电话总机防火制度。

第十七节商务中心防火制度。

第十八节餐厅防火制度(包括酒吧、咖啡厅,宴会厅)。

第十九节厨房防火制度。

第二十节电脑房防火制度。

第二十一节消防泵房防火制度。

第二十二节电梯机房防火制度。

第二十三节木工加工间防火制度。

第二十四节地下层、机械层、设备间防火制度。

第二十五节变、配电室及发电机房防火制度。

第二十六节室外煤气总阀室防火制度。

第二十八节易燃、易爆物品库房防火制度。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针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点,特制订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条人员密集场所是指下列场所:。

(一)各站、食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场所;。

(二)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活动馆;。

(三)脱水站,员工集体宿舍。

第三条人员密集场所应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四条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人员密集场所产权单位应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相关租赁合同时,应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由人员密集场所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六条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应经过消防职业培训,持证上岗。保安人员应掌握防火和灭火的基本技能。

第七条人员密集场所应明确专人担当义务消防员和逃生引导员,数量不应少于本场所从业人员数量的30%。义务消防员和逃生引导员应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的基本技能,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并经市级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培训工作由市安监局负责,演练由公安消防部门负责。

第八条人员密集场所电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和劳动技能鉴定部门核发的电工证后,方能从事电气工作,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电气工作。

第九条人员密集场所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的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本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逐级消防负责人;。

(二)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三)开展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七)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疏散人员,维持火灾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

(八)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九)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二)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三)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四)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六)针对本场所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消防安全工作制度_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条例精彩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校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二级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立各级、各岗位、各场所、各部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四条学校消防管理职能部门检查、监督和指导二级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单位和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三)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四)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与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六)促进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六条分管学校消防安全的校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六)牵头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七)协助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第七条学校保卫处为学校消防管理职能部门,是学校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业务主管机构,对全校消防安全管理实施检查、监督与考核,下设安全科(南北校区分设),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三)监督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与管理、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状况;

(五)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检查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六)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

(八)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并对其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

(九)监督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一)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台账;

第八条学校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六)组织开展消防法规、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学校二级单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具体实施和开展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拟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经费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八)接受学校消防管理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根据学校消防管理职能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做好消防隐患整改工作。

学校二级单位其他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宣传、教育和管理职责。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十条学校二级单位须明确消防安全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学校及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及规定;

(二)具体做好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台帐和档案资料建。

设工作,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和完善;

(四)及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本单位主管领导,并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相关活动,组织初始火灾的扑救;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本单位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

(八)协助公安消防以及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

第十一条消防安全责任范围和区域的划分,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及“谁使用、谁负责”等原则,学校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使用、管理的楼栋(层)或房间负责,公用周转住房由学校房产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学生宿舍由大学生园区服务中心负责,公用教学楼由教务处和后勤服务总公司共同负责、其他公用楼栋(层)或房间由使用单位和后勤服务总公司共同负责;凡是消防安全责任划分不清的楼栋(层)或房间,由使用方提出,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消防管理职能部门参与,召开协调会,明确楼栋(层)或房间具体消防责任范围和责任人。

第十二条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全校输电线路、供电设备、设施的防火工作,负责消防地栓、壁栓等的维修、保养工作。

第十三条学生宿舍的防火安全是学校防火安全工作的重点,学生宿舍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管理,确定专人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三)建立有学生参与的义务消防组织,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消防演练;

(六)加强夜间宿舍防火巡查,发现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学生。

第十四条教职工住宅区由居民委员会管理,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消防安全工作制度_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条例

一、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和上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度,制止和劝阻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制度的行为。

二、开展群众性的防火宣传,遵守防火规定,开展防火检查,堵塞火险漏洞,消除火险隐患。

三、学习消防技术,参加消防训练,做到会防、灭火。

四、熟悉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和灭火方法。

五、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

六、组织实施灭火战斗,抢救和疏散人员物资,维护火场秩序,做好后勤供应工作。

七、追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

第二章 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二、经常检查各种电器和电源开关,禁止乱拉、乱接电线,发现异常立即上报处置;

三、禁止擅自使用、占据消防设施和设备,擅自占用消防通道和应急通道;

五、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携带入办公场所、播出机房;

六、严禁在机房吸烟;

七、严禁未经允许私自增设各种电器设施、设备和种类灯具;

八、各岗位人员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熟记火警代号和各种应急程序;

九、下班后要仔细检查,关闭所有应关闭的电源、门窗;

十、如遇停电,机房不得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

十一、严格遵守其他消防安全制度条款。

第三章 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须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二、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向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气安装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三、临时电气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督,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气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

四、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五、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不需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

七、明火作业管理。禁止在机房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明火作业现场应落实现场监护人,将工作区与施工区进行防火分隔。每天作业完毕,责任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对清理完毕的现场进行检查。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台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应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

八、下班后,必须对工作、施工等所有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遗留火种后关闭不需用电的所有电源。

第四章 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器材实行定点、定位、定人、定部门管理;

五、对使用过的消防器材要及时补充和进行技术处理,保证灭火器材的完好性;

七、对危险品仓库配置的灭火器材指定专人管理,拟定责任制度;

九、全台的各种电器设备,每年联合进行一次检查;

十一、消防设备检测必须采用模拟运行操作,并记录在案。明确时间及检测人;

十二、消防设备检测必须采用模拟运行操作,并记录在案。明确时间及检测人;

十三、全台建筑物内各公共场所和重要部位视不同情况配备轻便式手提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保管维护。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需取得消防专干的同意,有损坏消防器材的要追究使用单位和保管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章 消防检查制度

一、日常消防巡查

(1)检查对象:各消防责任单位

(2)检查人员:责任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

(3)检查内容:用火用电违规情况;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器材、设备设置和保管情况;防火门、帘使用情况;消防重点部位人员在岗情况;巡查记录情况等。

二、月消防检查

(1)检查对象:各消防责任单位

(2)检查人员:责任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

(3)检查时间:每月或重要日期(火灾多发季节、重要节假日等)组织进行检查;

(4)检查内容:前次检查隐患整改到位情况;消防制度的建立、责任人明确情况;用电、油汽设备、器材完好及操作情况;消防设备,器材的配备情况,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等。

(5)检查程序:由责任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将每次检查情况收集整理,并对检查不合格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三、督查

由台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台办公室、政工科、保卫科对台下属单位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和指导,收集和整理督查指导资料,对检查不合格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督促整改。通过严格督查制度,对各单位防火安全情况实行奖罚兑现。

第六章 安全隐患检查整改及处罚制度

三、整改通知、书面报告一式两份,由相关负责人签字;

五、对各责任单位整改不力和不到位、不彻底的,台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复查发现后,予以警告,着令立即整改到位,如因此而引发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相关责任人就地免职,同时按有关法律、制度严格追究责任。

六、各单位再次发生整改不力和不到位、不彻底的,责任部门、公司予以黄牌警告,年终考核不合格,相关责任人不得评优、晋级。

第七章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一、重点部位:台办公楼播出机房、虚拟演播室、财务科、档案室、库房;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发现火灾人员拨打119报警,同时报台消防领导小组,并安排人员到重要路口指示消防车到位。台消防领导小组接到电话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台兼职消防队长为现场总指挥,负责现场指挥调度。

三、应急疏散组织程序和措施:发生火灾后,先救人,后救物。火灾无法控制,不能独自处置的,立即疏散现场人员,等消防武警到现场后,配合消防武警扑灭火灾。

超市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旅游超市的安全管理,保障超市和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本县接待旅游团队的超市均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超市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超市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治安保卫人员。

第四条超市的新建、改建、扩建和内部装修工程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须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还需进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以上检查验收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或开业。

第五条超市应制订并完善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预案、处置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等,并每半年进行1次演练。

第六条超市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培训和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特殊工种要依法取得资质证书,持证上岗。全员消防安全培训至少每半年进行1次。

第七条超市要按规定设置自动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并由取得检测资质的单位每年进行1次全面检测。

第八条超市内柜台、货架应合理布置,不得遮挡消防设施,主要疏散通道应直通疏散门或疏散出口,并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疏散通道和其它疏散线路应按规定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超市应根据营业区疏散通道的面积限定购物车的数量。

第九条超市的装修、装饰及柜台、货架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疏散通道、疏散楼梯间的装修材料应使用不燃材料,并保证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中转库与营业厅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库房应严格按防火标准进行设置和使用。

第十条超市电气线路的敷设、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和有关电气安装技术的要求,并由专业人员实施安装敷设,不得接拉临时线路。

第十一条高层建筑的燃气应采用管道供气,禁止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设置在地下商场、超市内的食品加工、餐饮等部位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并应设置独立的防火分区。

第十二条超市在营业期间内禁止电、气焊等明火作业。设备维修等特殊情况确需动火作业的,应由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确保用火安全。

第十三条超市所用特种设备的使用应当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并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在用的特种设备应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超过检验周期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1次自行检查,并作记录。

第十四条超市在营业期间应当安排专职人员至少每两小时进行1次消防安全巡视,并做好巡视和整改记录。

为保证本单位人身、财产安全,加强防火措施,特制定以下条款:

3.遵照相关消防法规标准,定期检查本单位各种消防设备,使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严禁在超市内乱拉,乱接电线和擅自改动供电装置;

6.消火栓处不得堆放货物;

7.各类灭火器应按规定放在门口及通道显眼的地方;

8.应保证足够的应急照明灯,疏散出口指示灯;

9.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应当保持畅通无阻,不准擅自封闭,堆放物品;

10.消防设施,不得挪作它用,严防损坏,丢失;

11.严禁在超市内吸烟;

13.应热记火警电话,熟悉走火通道,及安全出口位置;

14.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关闭炉具,电器等,消除不安全隐患。

饭店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宾馆内部治安管理,保障宾馆和住客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执行治安管理办法和细则的有关规定,就宾馆旅客住宿登记建立如下制度。

一、户口登记员必须严格履行畜旅业治安管理《细则》的第十一条规定的要求,按十二项工作职责,严格登记旅客入住手续,遵纪守法,不得违法经营。

二、仪表端正,说话和气,热情接待旅客,详细介绍宾馆情况和旅客住宿须知以及宾馆管理制度。

三、认真做好旅客行李,贵重物品,现金交宾馆代保管的动员工作。

四、严格旅客住宿制度

1)国内旅客入住坚持凭法定有效证件详细登记入住。

2)认真做好证件的检查工作,杜绝无证件和伪证件人员混进宾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3)不得超越范围接待,港、澳、台外国人入住。

4)严格执行双人房包房制度,两人异地不同工作单位的旅客、户口登记员不得安排两人包房。

5)成年男女要求包房住宿,必须凭本人结婚证,男女双方都在45岁以上,同一户口所在地均可登记住宿。

6)妥善保管好旅客住宿登记表,退房旅客登记表,一式两联配齐,一日一装订,一月扎封妥善保管。

五、认真做好通缉犯罪分子在我宾馆落网。

六、做好交接-班制度,做三交接,交接治安管理情况,交接房费收缴情况,交接旅客财物保管情况,做到事事有记载,交接有签名。

七、坚持岗位遵守制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

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2、每半年检查吊花灯和组合等花灯、灯具和水晶玻璃物品等是否牢固可靠;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酒店仓库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仓库。

2、因工作需要需进入仓库人员,在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入仓登记手续,并有仓库人员陪同。严禁独自进仓。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后,出仓时应主动请仓管人员检查。

3、仓库内不准会客,不准带人到仓库范围参观。

4、仓库不准代私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品存仓。

5、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外,不准试用试看仓库商品物资。

6、仓库范围内不准生火,也不准堆放易燃爆物品。

7、一切进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进仓。

8、仓库应定期检查防火设施的使用实效,并做好防火工作。 

仓库防火制度 

1、仓库内的物品要分类储放,库内保证主通道有一定的距离。

2、仓库内的照明限60瓦以下白炽灯,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不准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交流电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化工仓库的照明灯具设防爆装置,仓库内保持通风。各类物品要标明性能名称。

3、仓库的总电源开关要设在门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护,每年对电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必须及时维修。

4、物品入库进要防止挟带火种,潮湿的物品不准入库。物品入库半小时后,值班人员要巡查一次安全情况,发现问题目及时报告。物品堆积时间较长时要翻堆清仓,防止物品积热产生自燃。

酒店消防制度与岗位职责

第一章消防中心管理

一、消防中心检查制度

1、  每个值班人员每天对本岗位本地段进行一次火情安全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

2、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否则发生事故则由本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3、每天应将当班情况检查结果向部门汇报。

4。接-班应提前10分钟进入岗位,并向上班了解安全情况检查内容进行验收签名,发现问题一般由交-班的处理。较大的问题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处理,不得忽视或拖延。

第二章消防管理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建立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教预案,并实施演练.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一、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主管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消防规章制度;

二、监督贯彻执行消防规章制度;

三、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学习;

五、管理单位义务消防组织,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知识和训练不断提高消防业务水平;

六、配合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七、交流防火工作经验,争当无火灾单位;

八、协助部门经理做好部门工作。

消防巡逻员职责

一、对上级领导的指令要绝对服从;

二、熟悉本岗位的任务志要求;

三、会使用各种灭火器材,熟悉掌提消防报警控制系统;

四、熟悉酒店的地形、环境、消防设施的分布,灭火器材的摆放地点、防盗、报警器材的位置,监控电视镜头的位置:

五、爱护本岗位上的各种设备和器材;

七、负责检查动火部位、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处理报警和烟感器故障。

消防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严格维护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设备,定期进行测试检查,保证设备完好;

2、全酒店的烟感器由工程部组织测试1-2次,保安部派人协助;

3、自动灭火喷淋管道末断放水,每季度由工程部和保安部组织放水一次;

4、消防水泵和喷淋水泵每年由工程部组织加油保养一次;

5、消防水泵和喷淋水泵由保安部和工程部不定期启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6、酒店消防总控制联动系统每年由工程部和保安部及有关部门联合启动运行检查一次:

7、酒店各种电器设备每半年联合进行检查一次;

8、备用发电机由工程部根据设备检查情况安排时间定期启动检查.

消防要求

酒店员工必须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积极参如消防活动,做好好宣传教育.

4、存放易燃易坏物品的地方或仓库,要有“严禁吸烟”明显标志的字样,物品碎纸、垃极要及时清理,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和常闭式防火门的关闭:

6当发生火警、火灾时,首先要保持冷静,不可惊慌失措,应迅速查明情况向消防中心报告,报告时要讲明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本人姓名或工号,并积极采取措施,取附近的灭火器材灭火,电器着火时,应先关掉电源;气体着火先关气阀,如果气阀无法关紧,先不灭火,设法关掉气阀门的情况才能灭火。救火时,听从消防中心人员和现场指挥员的指  挥,有人受伤先救人,后救火(火小时可同时进行)。

8、发现火场有毒气、有爆炸危险品时,首先采取防毒、防爆的措施后才能进行救火

消防三级检查基本内容

二、使用液化气灶、柴油灶是否按照要求操作,摆放位置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三、对烟头、遗留火种是否注意和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五、电器设备运行正常有无超负荷运行,电线、电缆的绝缘有无变化、裸露、受潮、短路等,电机有无空转现象,防雷设备是否完好,有无乱接、乱拉、乱搭电线现象。

六、使用各种可燃易燃油类足否符合安全要求,以及残油、气的处理情况;

七、危险场所是否办理相关手续,员工操作是否按照要求操作;

八、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场所足否有防毒的安全措施:

十、门卫对出生入人员是否严格检查,对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人是否把关。

安全检查制度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敬通道、疏散指示、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备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共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8、常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杜绝火险隐患,尽力防止火灾发生。如发生火突,做到发现早、扑灭快,将火灾控制、扑灭在最小范围,使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消防训练

一、使每个义务消-防-队员懂得火灾预防的知识.具有善于发现和杜绝火险隐患的能力,掌握灭火战斗的本领。

二、义务消防业务教学训练,每年都要计划,除进行必要的专项教学训练外,还要有选择地进行一些基本功训练,结合灭火预案每月进行一次实地演练。

三、义务消防训练要从实际出发,严格要求、严格训练外,经常组织队员进行消防业务学习或训练教学。训练要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学习训练中认真刻苦、守纪律、成绩优秀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扬或奖励。

四、义务消-防-队员需经如下内客的培训:

1、一般的防火知识;

2.接到火警后,迅速集中穿着消防灭火服装;

3、佩带、使用防毒面具:

4、员工熟悉本部门的消防应急预案,发生火灾后,按应急预案积极参战,坚守岗位,服务指挥。

火灾扑救

一、火灾后,按灭火预案实施并由总经理、酒店经理、保安部经理消防中心领班、大堂接待主管在消防中心建立火场指挥所,统一指挥火场的抢险灭火行动。义务消-防-队员和全体员工要坚守岗位,未接到命令,任何人不准擅离岗位进入火场,以免造成混乱,出现意外事故。

二、除自动报警装置外,任何人在任何部位发现火灾,首先要用电话向总机报警.消防中心在确认发生火灾后,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并向电话总机报告。

三、在灭火战斗中,应首先组织足够的力量抢救受火势、烟雾威胁的人员。在客房餐厅等处发生火灾,首先要全力保护宾客安全疏散,在枪救宾客中心时,应首先尽力保护老、弱、病、残、妇、幼,孕的安全。

四。被抢救出火场的人员,应集中至安全地点,并有专人看护,以兔被教者因故重返火场或出意外事故。抢救出来的物件应交由专人负贵看管,以免丢失。

五、灭火战斗要尽力接近火源,做到不见火不出水,防止水渍损失。

六、火场以外的部位,要做好警戒工作,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七、发生火灾后派专人迎接消-防-队,并主动介绍现场情况。火场指挥权移交给公安消防指挥员,并协助其工作。

八、在抢险灭火期间,除上级机关和公安消防、救护大队等有关单位外,其他任何单位和群众不得进入火场。

安全奖惩制度

一、奖惩

1。对预防大灾发生和灭火工作中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分别予以嘉奖、奖励。

2。对违反本制度,不遵守防火安全制度,无视防火安全规程,造成火灾事故的员工,视其性质和影响大小,损失轻重、认识态度,分别给予罚欲,行政处分,或交由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锅护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1、各要害部门〔位)植班人员必须熟悉设备情况,坚守岗位,做到勤记录,发现故障抢修,不得拖延,并及时报告部门领令。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保养设备,保证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3、严禁在工作室会客,不得让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室内.确因工作需要经本部门领导或保安部批准进入宜内人员均登记其进入和离开的时间,以备查用。

4要害部位的门要经常关,房内不准吸烟,不准堆放和晾晒物品。

5、要害部位的严绍易嫉、易爆有毒物品及食品进入。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一、电梯发生紧急事故处理程序

1、如果电梯突然失去控制,发生超速而无法掌握时,有司机的应首先切断电源,按钮停就近层楼;无司机的机房值班人员接报警后立即切断电源再用对讲机招呼乘客保持镇静,将脚跟提起并用手扶住轿厢壁,切勿跳轿厢。

2、如电梯在行驶中突然发生停车故障,应先将轿厢内电源切断,然后用对讲机安抚乘客,再用手动方式使轿厢平层.用手动钥匙开启轿厢门放乘客。

3、若遇电气设备发生燃烧,除应立即切断电源并迅速告知消防中心抢救外,应用1211等气体灭火机进行扑救。

4、若遇停层不开门,机房值班人员应先用对讲机安抚乘客,问清停在几层,再以最快速度用手动钥起开放轿厢门放人。

5、若遇到道底坑积水,应将电源全部切断,立即排水检查正常后方可启用。

6、电梯发生事故,机房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停下,组织有关人员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按“三不放过”原则处理。

二、电梯维修检查操作程序

1、电梯维修人员在对电梯进行维修时,必须在电梯门口上悬往检查停用的告示牌。

2、电梯在维修和检查时,必须使用36伏行灯。

3、进入机房做维修保养工作,必须先断开电源开关,不得带电抢修电器控制屏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4、进入轿厢顶注加导轨或轿顶动滑转油时,保养人员应于轿厢顶两脚必须站稳,在轿厢上下运行时,身体任何部位不挥超越厢体边缘之外,以防撞伤。

5、进入井道底坑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桥厢突然下坠。

6、维修检查时不得载客载货,但不要在客流高峰时进行维修以免影响营业。

7、电梯维修工每次开始工作前,对电梯机房内的机械和电气设备作巡视检查;对电梯作定期维修并填写电梯设备维修记录卡。

8、应每周检查电梯的主要设备的可靠性和工作的正确性并进行必要的修正和润滑。

9、电梯在使用了3个月后,电梯维修工应对重要机械和电气设备进行细致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10、电梯在每年进行全面维修后,应对劳动局在年检中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整改并取得年检合格证方可继续使用。

电梯轿厢关人处理方法

1、先将电梯主电源切断,必须两人配合操作。

2、使用专用工具手动松闸。

3、在机房用手轮盘车,使电梯作短程升降。

4、手动盘车与手动打开制动器之间应密切配合,盘到电梯平层的标准位置.

5、打开电梯轿厢门将客人安全送出轿厢。

(一)、保安员日常管理制度:

1. 保安部依据《员工守则》对保安员进行管理,同时根据保安工作的性质和要求,在实施具体管理时必须更加强调“严格培训,严格管理”的要求。

2. 保安部是 “执法”部门,保安员是“执法者”,因此要求保安员“律人先律已”,如保安员违反纪律,一律从严处理。

3. 对保安员的日常管理和培训工作由保安部经理负责,通过综控组主管、警卫主管具体指导,每月由部门经理、综控主管或警卫主管主持召开一次保安员大会,每周一次由综控主管、警卫主管或领班主持召开各班组班务会,小结工作及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6. 每日班后由本领班集合对各岗位队员进行工作讲评。

(二)、保安员培训管理制度:

1. 接受各种知识和保安业知识的业余培训是保安员的义务。

2. 保安部将根据每个员工的素质和表现以及部门管理、服务工作的需要,进行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培训。

3. 日常培训原则上按层次管理,即部门经理负责对主管的培训,主管负责对领班和保安员进行周期性培训。

4. 保安部每季度对员工进行一次工作业绩的评估,作为员工下一季度工资标准的依据。

5. 保安部每半年对员工进行一次业务技能和综合知识的考核,成绩存档作为晋升、降职或奖罚的依据之一。

6. 如员工严重违反纪律但又未达到开除的程度,则部门将依据员工手册作出处罚、并对其在岗培训(重复培训)。如重复培训未合格的员工,部门将对该员工作出淘汰决定,以此方法激励其他员工,引以为戒。

(三)、保安部工作管理制度:

1、 岗位纪律

1) 一切行动听指挥,下级服从上级。

2) 熟悉和遵守酒店及保安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

3) 上班不迟到、早退,上班时间未经许可不擅自外出。

4) 不得随意请假、调班,如确有重要事情,需提前一天向领班书面申请并办理请假手续。紧急、特殊事情可以电话通知但事后须提供相关证明及补办请假手续。

5) 上班时间不得吃零食、饮酒,不得听收音机或玩游戏机,不得与人争吵,不得串岗,不得打瞌睡及睡觉,不得私自会客。

6) 当班在岗时不得吸烟(吸烟须在规定地点),不得看书报刊物,不得与无关人员闲聊。

7) 不准打听或议论客人的私人生活,严禁泄露客户资料和酒店内的一切资料。

8) 不准私自向客人承揽任何业务。

9) 不得接受客人的小费、招待或任何形式的馈赠。

10) 不得将客人丢弃的任何物品占为己有或转送他人。

2、 岗位文明规范

? 仪容仪表

着装要求

1) 制服:外套按规定季节着装,保持整洁。钮扣完整、扣紧。大衣与外套统一穿着,衣领不得竖起。

2) 衬衫:衣服平整,领、袖口清洁,隔天换洗,钮扣完整、扣紧。

3) 领带:长度不过腰,领结居中饱满。

4) 皮鞋:上岗前擦拭,保持清洁光亮,鞋带扎紧。

5) 佩饰:胸牌别在左上口袋1厘米处,肩章佩在肩部正中,臂章佩在左上臂外侧中央,离外套肩线下约12厘米。

仪容要求

1) 保安员头发不过衣领,鬓角不过耳、不留奇异发型。

2) 勤刮脸,不留胡须。

3) 指甲要常修剪、不留长指甲。

4) 当班员工不食葱、蒜等气味浓烈的食品。

仪态要求

1) 行走时上身应保持挺直,双手自然摆动,避免上身晃动

2) 跨立式站立时两脚分开,与肩同宽,腰挺背直,目光朝前看,右手捏住左手腕,紧贴后腰部。

3) 坐着时上身要端正,不能前倾歪斜,不要用脚敲打地面,不要摆动、抖动,不要翘二郎腿。

? 待人接物

1) 对来访人员说:“ 您好,请问您上哪楼哪座?” “请出示您的证件。”

2) 当对讲机无人接听时应对来访者说:“对不起,您要找的人不在,请您稍后与他联系,好吗?”

3) 当来访人员离开时应说 :“谢谢您的合作,欢迎您下次光临”,“再见”。

4) 对违章行车者说:“对不起,我们这里是单行线,请您按规定方向行驶”“谢谢您合作”.

5) 对违章停车者说:“对不起,消防通道禁止停车,请您将车停在指定车位好吗?”

6) 对车场内闲杂人员说:“您好,为确保您的安全,请您不要在车场玩耍”“多谢您的合作”

7) 对车辆出车时应说: “欢迎您光临本酒店,祝您一路顺风”

8) 当车辆进车时应说: “请您将门窗锁好,贵重物品随身带走,请不要放在车内”

与客人交谈时:要与对方保持适当的目光交流。

同人握手时:要目视对方,面带微笑。

接听电话时:

1) 铃声一响,尽快接听,铃声不超过三次。

2) 接听电话时,声调要亲切,语速不要快。

3) 接听外线电话要先问好,值班处简称:“您好,保安部xx岗位,请讲!”。

4) 楼层业户电话应报:“您好,保安部消防监控中心,请讲!”

5) 接听保安联系电话应报:“xx岗, 请讲!”

6) 如没有听清对方的话,应说:“对不起,我没有听清,请您再讲一遍?”。

7) 如需要询问对方姓名和公司,应说:“请问您贵姓?请教贵公司名称?”。

8) 如果接到打错的电话应说:“对不起,这里是保安部xx岗位, 您打错了!

9) 通完电话后要说:“谢谢、再见”,并应让对方先挂电话。

接待来客

1) 接待有约来客,经确认后,可直接引见,态度要热情。

2) 对未预约来客,应礼貌地问清姓名或单位、来访事由及拜访对象,并为其联系,应热情引导,若不安排见面,则委婉地告诉来访者。

3) 详细及准确记录客人要求或投诉内容,并及时转达给相关负责人。

(四)、安器械使用规定

1、对讲机制度:

1) 管-理-员在使用对讲机时必须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根据编号对应备用电池板,不得调错。

2) 每班交接-班时必须对对讲机及附属设备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于交接-班记录中。

3) 对讲机是岗位之间重要的通讯工具,所以,在顶岗或换岗时,要做好移交,做到机不离人,人不离岗,不准擅自将对讲机带到他处或借给无关人员使用。

4) 上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关闭对讲机及禁止在对讲机中谈论于工作无关事由、开玩笑,不得在对讲机中联系机密事情。

5) 本部使用统一频道,未经主管许可,任何人不得更换。

6) 使用时,若出现收发信号较弱时,有以下几种原因:

7) 周围有多种电波干扰(如遇串台时,不得与之联系);

8) 周围有钢筋、铁器等障碍物(如遇电梯、机房等);

9) 周围有较高、较厚的墙壁或地下室等密封处;

10) 电池不妥善保管及使用对讲机,不得握拿天线部位 。 避免碰撞、敲打对讲机,避免因浸水、淋雨等 而导致对讲机受潮。电池板需电量耗尽方可充电。

11) 对讲机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应及时报告,严禁私自拆卸。 如违反规定而造成对讲机损坏的,根据规定给予处罚及赔偿。

2、对讲机使用方法:

1) 为了更加清楚的联系特规定代码如下:

内保巡逻岗: 05 东门岗: 06 西门岗: 07 大堂岗: 08

2) 对讲机使用方法如下:

a) 爱护使用对讲机,请勿摔跌,取用时用手握机体,勿拿天线和腰夹.

b) 使用时先用手按住红纽然后呼叫.

c) 等待呼叫完毕后在松开按纽.

d) 如果呼叫本岗位时,要等对方呼叫完毕回答.

e) 请及时检查对讲机的频道(保安部统一为六频道)和对讲机的音量及电池电量是否充足,以免引起工作的不便.

3) 应急代码(在周围有闲杂人员,又不方便回应的时候用):

火 警: 19 地 震 : 13 台 风: 15 死亡事件: 14

4) 各代码的使用方法:

a) 如:领班呼叫大堂岗 08 、 10呼叫,收到请回答, 08收到请讲.

3、手电筒:

1) 一般照射:在大范围搜索巡查时使用。

2) 集中照射:集中一点照射,在辩明可疑事物时使用。

3) 尽量少用手电筒,以免暴露自身位置,而遭藏匿暗处之歹徒袭击。

4、数码相机:

1) 统一保管统一使用,未经批准保安员不得随意使用。

2) 由当值保安领班保管。

3) 当值领班应注意保养,妥善管理。

4) 其他部门须借用时必须写借条,内容为使用事由、借用时间、归还时间、借用人签名、当值领班签名。并做班组好移交,由当值领班根据借用时间,做好跟进归还事项。

(五)、监控室管理

1、保安部/值班室

? 室内要求:

a) 顶面标准:黄色或白色、光洁平整无污垢,室内照明器具为日光灯。

b) 墙面标准:黄色或白色、墙面光洁平整,清洁无污垢、无破损。禁止未批准的上墙物品。

c) 地面标准:地面颜色保持一致,每日当值均做一次清扫垃圾、拖尘。地面应是光亮清洁无垃圾。

d) 室内顶、墙面规定每一年内进行一次粉刷,并及时修补日常工作中产生的明显损坏情况。

e) 室内卫生标准:墙面、顶面每月清洁一次,达到无尘、无污垢干净如新。

? 墙面挂饰:

保安监控中心内墙面禁止随意敲钉挂物,一般只挂饰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供参照遵守执行,及常用联系表以备查阅,须饰以镜框之内并挂放整齐。除此之外,尽量不要在墙上随意挂出。

2、保安监控室

? 抽屉:抽屉内不得存放非工作物品。各抽屉应按左上角规定之标签项目存放工作物品,做到统一整齐有序。

? 物品的放置内容:

a) 酒店及项目管理处下发的操作规范;

b) 各类管理通知信函;

c) 访客登记簿、车辆登记簿、巡逻记录情况汇报;

d) 当月未归档安保交接-班资料簿,受委托转交资料;

e) 空置备用抽屉作存放临时转送处理物品;

? 禁止行为:

a) 不得有抽屉未关闭,或不按规定放置规定物品。

b) 不得将抽屉拉出作为搁脚。

c) 桌面不整洁、摆放物品杂乱无章等。

3、值勤座椅:

1) 坐椅应是完好无破损,表面清洁,坐椅应居中于写字桌中间,离台桌30公分放置。

2) 值班员离开座椅时,应将坐椅向前靠桌放置,以表示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3) 值班室座椅由公司统一编号规定放置,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搬离。

(六)电梯使用管理办法

目的:确保电梯安全正常服务,延长电梯使用寿命和降低电梯维修费用

1. 凡酒店管理中心内的客用电梯,仅供客人和访客使用,并只可用于搭载人员及随身小件物品,酒店ab经理级别以上以上人员(含、ab经理级别)、货运人员等酒店内部规定的其他人员一律搭载行政电梯。

2. 电梯开发时间:

a. 客用电梯:24小时(酒店1号楼内有2台电梯,00:00以后可只开放一台,另一台电梯应停放于高层;2号楼客用电梯正常开启;3号楼夜间电梯00:00以后全部关闭,早上六点开启)

b. 行政电梯:每日07:00~00:00开放(如于开放时间以外使用行政电梯,应提前申请,经管理处同意后开放,非开放时间电梯应停放于高层)

3. 使用电梯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重物品不得使用电梯,以楼梯通道搬运。

4. 使用电梯搬运大件物品,需事先申请并经保安部同意同时保安部应派人临时监控,调整开高峰期间帮运,若运输过程中电梯因此损坏,责任人将赔偿相关费用。

5. 乘载电梯时,应保持电梯内整洁,严禁抽烟,轻按按钮,切勿敲打按钮和面板,严禁蹦跳、强行开门。

6. 乘载电梯时,如遇停电停驶、未平层开门或滑降等意外,应保持冷静,切勿自行开门,应立刻按电梯轿厢内之紧急对讲按钮向管理处监控中心人员求救,静待救援人员处理。

7. 当遇火灾、停电或地震,切勿乘坐电梯。

8. 如遇乘客发现有人违反上述规定,均有权立刻劝阻,不听劝阻,应立刻通知保安部监控中心。

(七)、各岗位执勤要求:

8. 值班人员用餐时必须互相轮换,不得空岗用餐,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迅速赶赴现场,同时应及时向值班领班汇报。如遇到异常情况不妥善处理又不及时汇报者,视其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给予必要的处理。

(八)、保安员交接-班管理规程

1. 目的:统一、规范各班组交接-班。

2. 交接-班前十五分钟,接-班队员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并注意自身形象,不得相互追逐打闹,保持良好站姿,不得蹲坐。

3. 接-班领班要组织全班队员整队、点名并统计、做好记录。统一整队步行到各岗位,途中步伐整齐一致,精神抖擞。

4. 领班负责检查队员中是否有醉酒、神志不清或其它不能上岗的现象,若有立即请其出列,取消其上岗资格,并报经理查明原因,以做出相应处罚。并注意交代当班注意事项。

5. 按时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交-班队员在接-班队员未到达前,不准自行下岗。

6. 交接-班时,交-班队员需将本班的治安情况,值班器械、需特别交代事项等向接-班队员交待清楚,并做值班记录。交接-班双方签字,以备后查。

7. 接-班时遇有突发事件,由交-班班组负责处理并做好记录及时汇报,接-班班组要积极做好协助工作。

8. 出现下列情况不准交接-班 :

a) 上班情况未交待清楚,工具、装备、钱物等未交接清楚或有损坏尚未分清责任,工作区域周边设施不完整。

b) 上岗人员未到岗接-班,下岗人员不准下岗(下班)。

9. 发现各项记录、登记本上有乱涂乱写现象,及工作台、工作室不清洁的不予交接。

10. 在交接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协助。

11. 交接-班时,交接双方要相互敬礼。

(九)、领取保安部公用物品管理制度:

1. 凡是上班当值人员(保安员)一律统一在带班领班处领取工作岗位需要佩备物;

5. 发现被领物品出现破损或丢失,应记录下来,照价负责赔偿;

6. 保安员已领取保安制服:冬装、夏装包括其它配备如有遗失或损坏,应自行负责赔偿。否则查到和发现上班人员着装不整,佩戴不齐全应加倍处罚。

(十)、保安装备交接管理制度:

2、 保安员使用的电筒、应急灯统一到当值领班处领取,由当值领班做好记录;

3、 冬季警用大衣领取,由当值领班根据岗位性质给各岗位安排。

4、 所有保安装备非自然原因损坏的,将由使用人赔偿。并对双方当事人提出警告,如屡次发现此类问题,将直接按员工手册进行处理。

5、 如接-班队员在接-班期间未及时保安装备损坏的,接-班上岗以后发现问题的,将由接-班人负责赔偿。并对双方当事人提出警告,如屡次发现此类问题,将直接按员工手册进行处理。.

6、 如双方在交接-班记录不明时,接-班员上班后发现保安装备损坏的,由双方负责赔偿,并对双方当事人提出警告,如屡次发现此类问题,将直接按员工手册进行处理。.

(十一)、警卫主管、综控主管每月工作总结制度:

1. 工作总结直接汇报部门经理;

3. 安全概述应将内各种场所所发生的事件及处理决定加以注明;

4. 消防安全情况主要述说本月的消防检查是否发现隐患及是否发生火情火灾事故;

5. 本月事件案件统计,将从每月保安值班记录中统计;

6. 外事接待主要统计一月中级或以上的接待工作,检讨工作是否有差错;

7. 内部事务报告,将本组一月内的人事变动、员工培训及员工重大违纪事件进行反映。

(十二)、日常工作记录管理制度:

2. 保安值班记录本内所记叙之事件必须有时间、地点、人物、处理结果、遗留问题;

3. 领班、主管查阅各自分管的班组记录时做好批示后属上签名和日期。

4. 领班值班记录本在三班记录完后,由次日当值领班早上八点交保安经理审阅。

(十三)、停车场泊车服务操作管理制度:

1. 客人将车泊入车场后,由保安员引导车位;

2. 泊入车位后车场保安员应礼貌的与客人打招呼,引导客人进入酒店;同时提醒客人将车内贵重物品带走.并检查客人的车辆是否关好,有无损坏,作好记录.

3. 客人提车时保安员应礼貌的与客人问好,主动上前为客人提供方便,为客人做好车辆引导。

(十四)、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1. 监控设备由专人管理和维护,建立档案,记录情况。

2. 除特殊情况外,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内。

3. 做好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使机器能稳定、正常、可靠地运作。

4. 机器设备出现异常情况,管-理-员应立即排除,若不能排除的.应及时报告经理,经批准,请专业技术人员检修。

5. 由工程部技术人员定期对监控设备定期进行检修维护。

6. 注意安全,做好、防雷、防火、防盗工作。

7. 不带任何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室,做好保密工作,不向无关人员泄漏自己的工作任务和监控设施。

8. 监视所有摄像位置的图像,注意异常现象,发现情况即时通知领班,出现报警信号,立即核查信号真伪情况。

9. 监视电梯运作,监听电梯内警钟及对讲系统,有情况及时报告领班,并与电梯乘客及工程维修部联系。

10. 当监视范围出现异常,如消防烟感器报警,可疑人员出现等等,应立即通知领班到现场查看,争取把 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11.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室内应配有手持灭火器材,消防扳手,消防斧,消防头盔等消防器具。

12. 保持室内整洁干净,严禁在机房吸烟。

13. 对vip区域和异常现象要做好记录和录像,以作必要时查证使用,做好交接-班记录。

(十五)、监控室录相管理制度:

1. 每日定时对重点部位进行定时巡查录相;

2. 对突发事件和可疑的人或事及时录相,并记录录相数码;

4. 定时对录相机及摄像头、电视等监控器材进行检查。

二、结合酒店管理制定下列各项治安制度。

(一)、保安权限

1. 对治安、刑事案件等现行违法犯罪人员,有权制止并报告保安部经理,但无拘留、关押、没收财产及罚款的权力。

2. 发生在酒店服务区域内的刑事、治安案件,有权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现场秩序以及提供与 案件有关的情况,但无现场勘查的权力。

3.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酒店的规章制度、规定,劝阻或制止未经许可的进入酒店服务区域内的人 员、车辆。

4. 出入酒店服务区域内的人员、车辆及其所携带、装载的物品,按照公司的制度、规定进行验证、验物,但无人身检查权。

5. 酒店服务区域内进行安全防范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6. 值勤中遇有违法犯罪人员不服制止,甚至行凶报复的,可采取正当防卫,但不得波及无辜人员或防卫过当。

7. 对客人、酒店员工进行法制宣传,做好“四防”工作(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发现隐患漏洞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协助客人、各部门及时整改。

8. 对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的可疑人员有权进行盘查、监视,并报告保安部及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9.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有权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但没有对其处罚的权力。

10. 对违法犯罪行为有权制止,但无处罚、裁决的权力。无权受理或处理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和劳动争议。

11. 对有违法犯罪的嫌疑人,可以监视,并向保安部报告,但无侦查、扣押、搜查的权力。

(二)、保安八不准

2. 不准故意刁难他人、辱骂他人,侮辱他人人格,侵犯他人人身权利;

3. 不准殴打他人或教唆殴打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4. 不准为违法犯罪活动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

5. 不准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6. 不准私自为他人提供有偿服务;

7. 不准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8. 不准私藏、持有和使用警械及杀伤性武器。

(三)、酒店员工的治安管理制度

1. 酒店员工均需自觉地服从保安人员,按照规定实施地各项治安消防管理;均应严格遵守“员工守则”,接受保安人员的劝阻和指正。

2. 员工上、下班应走员工通道,上班时携带的私人物品和提包,均应存放在本人的更-衣箱内,不得带入工作区域,否则安保人员有权不予放行。

3. 员工的自行车、摩托车应按指定的车棚和场地停放,对乱停乱放的车辆,保安部有权扣留和处罚。

4. 员工更-衣室不准作为会客和接待来访亲友的场所,不得作为休息场所。本人的更-衣箱要爱惜保管和使用,不得私自调换和转让;钥匙丢失,要及时报告,并照价补配;工作调离要及时交还。

5. 员工在店内捡获任何物品,都应立即上交给所在部门的领导,不得隐匿和不报。部门收到员工捡获的物品,应按照“客人失落物品的处理程序”交大堂经理处理。

6. 员工发现可疑情况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有责任迅即向保安部报告,当公安、保安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查处案件时,有关员工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情况。

7. 发生盗窃、抢劫、凶杀等事件时,应在报告保安部和公安机关的同时,保护好现场,除急救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8. 发生火情时,所有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总经理和保安部领导的指挥调遣;就近员工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

(四)、保安部保密制度:

4. 保安部的内务情况,各级保安员不得传播,不得造谣生事,影响保安员之间的团结;

5. 各级保安员工作上下分明,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得私自处理;

9. 不得泄漏机密(如经营策略、监控录象等)。违反保密制度之任何一条者按规定给予处分;事件严重(部门、酒店声誉严重受到不良影响等)给予除名扣除当月工资;如对酒店造成损失的、触犯法律的人员将直接移交到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根据事件的性质作出相应的赔偿。

(五)、送货人员管理制度:

1. 外来供应商向酒店提供货物时,必须从东门岗进入;

3. 送货人员须在规定的通道内行走,并佩带临时送货证,以便随时接受保安员检查;

4. 保安员执行任务时以保安部制定的“外来送货人员管理规定”为准,如发现送货人员有违章行为,视情节轻重作出通知整改至驱逐处罚。

(六)、客房巡逻管理制度:

1. 客房内24小时保安徒步巡逻;

2. 每楼层设签到簿,供巡逻保安签到,并记录巡逻时间;

4. 检查各楼层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通道是否畅通、配电房、风机房、布草房等,发现问题后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以备查。

5. 巡逻保安员使用对讲机时,需配戴耳塞机,以免惊扰住客。

(七)、酒店物品进出物品检查制度:

1. 根据我酒店物品携出的批准权限和管理状况,保安部结合本酒店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了酒店物品携出的管理办法,以保证酒店物品的安全。

3. 外单位、酒店客人需携酒店物品出店时,必须填写公物携出单,然后由许可部门负责人和原物品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保安员检查确认后方可离店。

4. 公物携出单必须填写清楚,携出物品的名称、数量必须与实际相符;否则虽然已经签字,保安部仍不予以放行。

5. 属于外单位所有的物品进入酒店后,须由接待部门经理填签公物携出单,再经部门负责人批签后,保安员检查确认后方可出店。

6. 归还物品时应填写公物归还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一、组建义务消防安全检查队伍,目的是通过群防群管,使社区的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落实街道办事处签订的年度安全责任书各项工作,按年度与社区内各大经营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要求各业主与承租者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以促进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三、对社区居民和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编制工作计划,在办事处和消防部门的指导下采用多种形式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提高社区居民和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

四、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对社区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按照街道办事处规定的八项明显的安全隐患内容巡查各住宅和门店,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发出安全交叉检查,检查结果定期向街道办事处和消防部门汇报。

五、每年至少组织社区单位进行2次消防演练,能过演练,不断提高义务消-防-队员的灭火实战水平。

六、按照消安全网络规范化要求,结合本社区实际建立消防档案。通过“月报表”、“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调查表”和“高层建筑消防调差表”等,向上级管理部门反映社区消防安全状况。并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中国大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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