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各项工作制度(实用17篇)
遵守规章制度可以减少纠纷和冲突,维护组织的稳定和秩序。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规章制度的案例和范文,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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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工作制度
一、药房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必须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行为道德规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细心调配,对病人态度和蔼,文明服务,努力缩短调配时间,方便病人,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二、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执行岗位职责,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脱岗或串岗,认真执行各班岗位职责,工作时衣帽整齐,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操作规范,工作中细心、耐心。
三、调配处方时应认真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核实无误后方可调配发药,如调配中出现疑问,应及时与处方者联系,问清后方可调配,不规范处方、无签名盖章的处方或有配伍禁忌的处方,药房可暂不发药。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药品名称、用法、用量。
四、普通药品定期盘存,特殊、贵重、毒、麻、限剧药品每月盘点,并逐日统计消耗量,做到“药与账相符、入与出相符”,严格交接班制度。
五、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用法、用量、可能的’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发出的片剂,须注明服用方法;外用的乳剂、混悬剂以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须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字样。
六、药房的药品应分类存放、排列有序、整齐划一,保持室内整洁,药剂人员工作时应当衣帽整齐,室内禁止吸烟,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七、本室工作人员应服从领导,团结协作,遵守纪律,勤奋工作。
八、加强与临床医师联系、沟通,定期发布新药信息,积极开展临床药学工作,指导医师和病员合理用药。
医院工作制度
儿童医院办公室是医院行政管理职能部门,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行政管理、行政行文、公务接待等工作。
一、在院长领导下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上级的有关指示、规定和医院的决定、决议、重要通报、通知等;负责布置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并催办落实。
二、协调院领导与科室、全院职工之间的联系。
三、当好院长的参谋和助手,协助院长了解情况、调查研究。
四、负责组织起草全院综合性行政工作的计划、报告、总结、规划、决议等文件;组织拟定有关全院性规章制度,发布有关行政事项的布告、通告、通知等。
五、负责组织安排院务会、院长办公会、全院性行政会议、院中层干部周会以及院长召开的其他专门会议,作好记录、整理纪要,根据会议决定,发出决定通知书,并检查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六、负责安排院行政查房;负责安排院领导接待,并进行记录,形成备忘录,传达至相关科室与部门办理解决。
七、负责协调各个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受理院内各职能部门的请示、报告,及时呈送有关领导批示和转有关部门处理。
八、负责院行政信息收集和信息反馈工作。
九、负责全院行政公文、公函的登记、批办、转送、催办、归档及保密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公文利用保管情况。
十、统管印信工作,掌握院印及院领导印章的使用,负责审定行政部门印章的刻制,开、发对外行政介绍信。
十一、负责接待上级领导机关或院外兄弟单位院级行政领导成员的参观、访问和视察。负责对外联络与外事接待。
十二、负责接待院内外群众来信、来访事宜,并根据来信、来访内容,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十三、负责全院有关资料的收集和统计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档案室;管理机要档案和全院行政文书档案。
十五、办公室下设收发室、打字室、电话室,负责全院行政公文的打印,汇款单、电报的收发及刊物的递送以及对内对外电话接转。
医院工作制度
体温在7.5度以上及危重病员每隔四小时测次。一般病员每天早晨及卜午测体温、脉搏、呼吸各一次,每天问大小便一次。新入院病员测血土体重一次(七岁以下小儿酌情免测血压)。其他按常规和医嘱执行。
2、病员入院后,应根据病情决定护理分级,并作出标记。
特别护理:病情危重,需随时进行抢救的病员。
排专人昼夜守护,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备齐急救器材、药品,随时准备急救;制定护理计划,并预防并发症,及时准确地填写特护记录。
一级护理:重症病员、大手术后及需严格卧床何处的病员。
防井发症。
二级护理:病情较重、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病员,适应地做室内活动,生活上给子必要协助;注意观察病情变化,每一至两小时巡视一次。
三级护理:一般病员在医护指导下生活自理;注意观察病情,据病情参加些室内、外活动。
附:死亡病员料理事项。
1、经医师检查证实死亡的病员可以进行尸体料理。
2、医师填写死亡通知单,即送往院处,由住处通知死者家属或单位。
3、需有两人在场检查死者有无遗物,如钱、证、衣物等各种物品,交给死者家属或单位。如家和单位不在,应交由护士长保存。
4、在当班护士要用棉花塞好死者之日、鼻、肛门、阴道等,如有伤口或排泄物,应擦洗干净包好使两眼闭合。
5、整理病室,拆走床单、裤褥等物,通风换气床铺、床头柜按常规消毒处理。
6、整理病案,完成护理记录。
医院工作制度
(一)建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及院感专职(兼职)管理人员三级监控组织,开展医院感染监测工作。
(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医院感染专职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研究改进工作。
(三)医院感染管理专职(兼职)人员应根据医院感染监控制定方案,每半年1次对全院环境卫生、微生物污染、消毒与灭菌、污水处理等进行抽样调查和检测,每月进行1次医院感染发病调查,定期对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技术进行考核。
(四)科室应指定医师或护士长负责医院感染发病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改进措施。
(五)加强院内感染管理的宣传教育,了解院内感染监测工作的意义,掌握监测知识,提高医护人员的监控水平。
(一)医院传染病人,应根据传播途径分别进行严密隔离,以及呼吸道、消化道、接触、昆虫和血液隔离。
(二)严格执行消毒常规,传染病人出院、转科、死亡等离开隔离区时,所有物品必须进行终末消毒。
(三)检验有传染性的标本时,应当防止污染工作台、地面、衣物等。检验完毕的标本应先消毒后处理,检验单发出前应消毒,菌种应由专人保管,专册登记。
(四)对已被感染的传染病人应尽快治疗,医务人员接触传染病人应当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
(五)高危区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带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病室内禁止吸烟,做到空气清新、无蚊、无蝇、无鼠害、无蟑螂,定时清扫,并做到卫生用具专室专用。
(二)禁止随地吐痰,乱扔乱倒污物、污水。
(三)医院内的污水排放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医院污水排放标准。
(四)各种医疗器械、室内桌、椅、操作台,地面和空气等消毒应当按《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和《消毒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要求执行,并定期对消毒剂的浓度、效果及空气含菌量进行监测。
(五)医务人员在进行各项操作前后,必须按照要求洗手,感染高发区医务人员在操作前后应当进行手的消毒,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用后必须及时回收,集中销毁。
(六)共用重点监测科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治疗室、注射室)均应严格执行消毒常规,已消毒、灭菌的物品应当注明失效日期,并定期对灭菌物品和空气进行细菌学监测。
1、医护人员进入室内,应衣帽整洁,严格无菌操作,戴口罩、帽子。
2、做到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分开放置,治疗车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
3、冲洗、雾化、激光、微波等治疗做到一人一用一物品一消毒(灭菌)一擦拭(消毒液擦试)(含氯消毒剂),冲洗用药液一人一用,不久露在空气中,病人治疗完毕及时整理。
4、开启的无菌溶液需在4小时内使用,各种溶液不得超过24小时注明开启时间。
5、置于容器牛的无菌物品一经打开,保存时间不超过24小时。
6、使用后的一次性物品及时毁形,放在指定的容器内集中浸泡处理后,装黄色垃圾袋送指定地点。
7、地面、桌面每天2次用含氯消毒剂湿式打扫。
8、持物钳干燥存放,打开后写上打开时间,使用时间不超过4小时,油膏缸上写明消毒日期、失效日期、开启时间,盛放盐水棉球打开后24小时更换,盛放碘伏的油膏缸,每周更换二次。
9、紫外线照射每天半小时,并有记录,紫外线强度每半年监测一次管每周一次用95%的酒精纱布擦拭,每月空气培养一次。
10、每周大扫除一次,彻底打扫门窗、墙面、地面及物体表面。
11、每天检查有无过期物品,一般灭菌物品不得超过一周。
12、非治疗物品不得入治疗室。
(一)医院定期调查分析全院抗生素使用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制定合理使用抗生素的管理办法。
(二)各级医师应当严格掌握抗生素的适应症和给药途径,避免滥用而造成耐药菌株增加和正常菌群失调,联合应用抗生素应有明确指证,并应考虑药物的相互作用,防止不良反应,外用抗生素应从严掌握。
(三)已确定为单纯病毒感染疾病者,不使用抗生素。发热原因不明者,应尽可能先弄清病原学诊断后再使用抗生素。病情特别严重的细菌感染患者,在抽血或体液送细菌培养后可初步选用抗生素,待细菌培养结果山来后,再按细菌药敏试验结果指导用药。
(四)急性细菌感染使用抗生素3—5日,而临床效果不明显者,应当考虑调整剂量和给药途径,或根据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结果调整抗生素。
(五)细菌感染得到有效控制后,应及时停用抗生素。
(六)一般情况下,抗生素不作为预防用药,特殊情况可作为短期预防用药或一次性预防用药。
(七)使用抗生素应当本着有效、足量原则,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确定给药剂量和疗程,掌握配药禁忌、浓度,滴注速度,过敏反应的预防和抢救。
(八)药剂科应建立各类抗生素的出入库及消耗登记制度,对价格昂贵和毒副作用较大的抗生素实行限制性应用,并定期上报临床使用抗生素的情况及存在问题。
医院工作制度
(一)本室应选派责任心强、熟悉动物饲养的人员担任。
(二)室内要有通风、降温、防寒设施,保持干燥、清洁、卫生。
(三)动物饲养专门购置,科学饲养,以保动物符合实验要求。
(四)实验动物应建立档案,进行登记,家兔用于热原检查,不得超过10次;用于毒性药品的检查只限一次;病残动物不得供实验用。
(五)经实验后的动物应单独饲养,待动物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
(六)新购进的动物,应符合实验要求,并需经饲养1~2周后,方可进行实验用。
(七)使用、繁殖动物要有计划。
(八)动物饲养应防止疾病传染,饲养用具应专用,外来人员不得入内。
(九)室内保持清洁、卫生,定时清理粪便等杂物。室内每周消毒,饲养用具每日洗刷,定期消毒。
医院工作制度
抢救工作是否迅速、及时、有效和衡量医院业务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是护理工作中的一项和重要的任务。
凡没有设抢救中心的单位,各科应指派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生和护士担任抢救工作。各种抢救工作应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对重大抢救需根据病情提出方案,并立即呈报院领导。凡涉及法律纠纷,要报告有关部门。
抢救器材及药品必须力求齐全完备。要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贮存,用后随时补充。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抢救物品一般不外借。以保证应急使用。
(一)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全力以赴、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医生未到以前,护理人员应根据病情及时给氧、吸痰、测量血压、建立静脉通道,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配血、止血等。并提供诊断依据。
(二)严密观察病情,记录要及时详细,用药处置要准确,对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搬动。
(三)日夜应有专人留守,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等要详细交接及记录,所有药品和空安瓿,须经两人核对方可弃去。口头医嘱在执行时,应加以复核。
及时与病人家属及单位联系。
除做好抢救记录、登记和消毒外,抢救完毕,须做好抢救小结。
医院工作制度
10.1《食品卫生法》规定,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时,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上述疾病的疑似患者也应先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岗位。
10.2凡有1腹泻;2手外伤、烫伤;3皮肤湿症、疥子;4咽喉疼痛;5耳、眼、鼻溢液;6发热;7呕吐症状的,应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并及时治疗,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后,方可恢复工作。
10.3手卫生:按照使用正确的洗手(六步洗手法)和手消毒方法,并保证足够的洗手时间。
10.4下列情况须洗手:1加工直接入口食品前;2加工时间过长时,中间应随时洗手;3处理食品原料后;4接触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后;5如厕后。
10.5厨师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涂指甲油。加工食品时不得带戒指。
10.6加工食品时不面对食品打喷嚏或咳嗽。
10.7不在食品加工场所吸烟。
10.8工作时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帽,把头发全部置于帽内,以免头发和头皮屑混入食品中。
10.9建立晨检制度,报告、登记上岗员工的健康状况。
医院工作制度
1.1医院膳食是为住院病人设置的。其种类必须包括基本膳食、治疗膳食及必要的辅助诊断膳食。
1.2住院病人采用的膳食种类由经治医生下达饮食医嘱,由值班护士准确、完整填写膳食通知单,交给本病区配餐员,在开饭前半小时送交营养科,当餐即执行饮食医嘱。
1.4基本膳食食谱在营养师的主持下,由营养师、管理人员(或营养厨师)、采购员共同制定。
1.5治疗膳食要有专门制作间(或灶)和专职营养厨师,要严格按照治疗饮食操作规范制作,经营养师检查合格后,由配餐员准确、及时发放。
1.6各类病人膳食必须保证质量、卫生、温度和发放准确。
1.7病房和营养科均建立住院病人膳食一览表牌,要及时更换更改膳食医嘱。
1.8食谱制定要有季节性,要照顾特殊饮食习惯、民族风俗和宗教信仰。要照顾不同经济条件的需要。
1.9开饭时间提前或后延不得超过半小时。
1.10匀浆膳、配方膳按有关营养配方要求和配置方法严格执行,半流和全流加餐必须当餐做,当餐用。
1.11做好成本核算。
2营养科/厨房值班制度。
2.1营养科/厨房执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名单报医院相关部门。
2.2值班人员包括营养厨师和病区配餐员。节假日营养师参加白天值班。
2.3值班厨师负责新入院病人膳食、半流加餐、全流加餐的制作,病区配餐员负责发送。要保证质量、温度和发放准确。
2.4值班人员负责营养厨房的防火、防盗等安全警戒,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要有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
2.5对值班人员要有调休制度。
3食品采购、保管、供应和采样留检制度食品采购。
3.1各类食品的供货单位,须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3.2采购食品时,须向供货方索取该批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及发票。
3.3采购食品时应对食品进行感官检查及保质期。
3.4按需、有计划地采购,以保证食品的新鲜和卫生质量,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3.5食品运输过程中,应防雨、防尘、防蝇、防晒。冷藏、冷冻食品要注意保温。
3.6根据需要进行采样留检。
4食品库房。
4.1由专人验收,确保食品质量。
4.2入库食品须建登记卡(包括品名、供货单位、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日期等)。
4.3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选择适当条件进行保管(常温、低温、保鲜、隔离等)。
4.4常温库房要做到清洁、通风,并有防鼠、防蝇、防潮设施。冷库内要保持清洁,及时除霜,食品摆放分类,食品间留有一定空隙,保证冷藏效果。
4.5从原料到成品,应做到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生活用品等隔离。
4.6凭收货/领用单做帐。注意先进先出,尽量缩短贮存时间。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及时处理,不得使用。
4.7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私人用品。
5烹调加工。
5.1加工前,由专人验收原料,确保质量。冷冻食品要在室温下缓慢地彻底解冻,已解冻食品不得再冷冻。
5.2各种食品原料加工前须洗净。蔬菜与肉类、水产品要分池清洗,避免交叉污染;禽蛋应冲洗外壳,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5.3生熟要分开。用于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容器和用具(刀、砧、板、桶、盒、筐、抹布等)应标识明显,严防交叉使用,并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5.4食品加热要彻底,防止外熟内生。
5.5应严格按照各类膳食常规及营养师的膳食配方进行加工烹调,不得随意更改。
5.6尽量缩短加工至食用的间隔时间。热菜贮存尽量避免使用过大容器。若加工好的食物2小时内暂不食用,应在高于60°c或低于10°c的条件下存放。
5.7加工好的熟食,一般应当日用完,做到尽量不剩或少剩。不再食用已烧熟的隔日蔬菜;剩余食物若要继续食用(蔬菜除外),须凉透后放入熟食专用冰箱冷藏保存,不可暴露存放在室温下。再次食用前,须彻底加热,不可掺入新的熟食品中。
6膳食供应。
6.1加工后的食品应妥善盛装在统一、清洁消毒的餐具内,采取一定的保温、保洁运输方式,保证患者吃到热菜热饭。
7采样留检。
7.1按食品卫生法要求,菜肴烹调完毕后,凡批量供应的菜肴,须采留样品一份(不少于100克),置清洁用具内,存放入冰箱,保留48小时,并作好留检的有关记录。
8备餐间。
8.1应专用、封闭,并配有紫外线消毒灯和专用的冷藏设施、洗手设施、熟食加工专用工具等。室内应有降温措施,室温不高于25°c,工作人员进出须两次更衣。
医院工作制度
医务科是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教学、科研、外事等业务工作职能部门。是联系协调院内外业务工作的枢纽。
1、组织全院各医疗科室和医技科室进行正常的医疗和危重病人抢救工作,协调各医疗科室和医技科室之间的联系,保证医疗工作开展,严防医疗差错事故,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2、拟定业务工作计划,经院长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督促各科制度、标准、规范和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
4、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及时向院长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组织督促检查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技能、训练和技术考核,检查卫生技术人员的医疗质量、医疗作风,协助人事部门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奖罚、晋升工作。
6、协助总务后勤等部门搞好医院建设以及药品、器械、设备供应与管理工作。
7、负责进、修实习学生的学习、工作、生活、纪律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8、具体领导医务科所属的病案管理、医院感染等部门,做好本职工作,积极配合医院工作开展。
医务科是联系和协调医院内、外业务工作的枢纽。其特点是工作量大、具体、面广、技术性强,因此工作要有计划、有重点、避免被动、忙乱。
1、抓好计划和总结工作。
2、抓好重危病人抢救及新技术开展。
3、抓好医疗质量,加强基本功训练。
4、督促与检查各项医疗制度、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制定防范医疗差错事故的措施。
5、改进工作作风,做好接待工作。
学校各项后勤工作制度
校园一切财产一律由总务处分配、管理、掌握使用。建立完整的校产档案,每年度搞一次校产状况报告向校园分管领导汇报。
一、对各处室、教室,以及其他公用房屋使用的财产,一律由校园根据需要逐步配齐。
二、为了明确职责,凡因工作需要配备财产的处室,务必选一名财产管理负责人,对所配的财产进行登记、清查和管理,如有损坏或遗失,要及时报损,或视状况赔偿。
三、凡校园配给使用的财产,不论什么状况和原因,不得私自转借。
四、凡属校园配给的财产,属正常消耗损坏的,必须要以旧换新,同时填好更新换旧单,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更换。
五、财产的添置务必由校长批示,多人负责,并办理验收登记手续,方能投入使用。
六、教导处负责图书、实验室、教室、体育器材室等各部室的使用与管理,计算机任课教师负责电教设备、硬软件的使用管理。总务处负责各处室及办公室的使用与管理。
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远程会诊站在我院的正常使用,保证远程会诊的效果和质量,规范工作技术人员操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院远程会诊中心、远程教育中心。
第三条请求会诊科室工作程序。
1、根据病情需要请301医院远程会诊者,由经治医师填写“远程医疗会诊申请单”,简要介绍病人情况,提出会诊目的与要求(可以指定拟会诊专科和专家,如不指定,则由接收会诊医院安排专家),经科室主任同意,报医务处及主管业务院长审批后,将申请单及会诊必须的各种检查单和资料送至远程会诊中心。
2、急会诊12小时内,普通会诊24小时内传出所有病历资料。
3、确定会诊时间后,会诊医师应在会诊前10分钟到达远程医疗会诊中心,必要时患者及家属可一同前往。会诊前5分钟由双方接通会诊线路,实施会诊。
4、会诊时先由经治医师汇报病史、回答专家提问,可结合临床进行咨询讨论、教学和科研。
5、经治医师参考专家的会诊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患者病情发展,实施具体的诊治。按病案要求记录整理会诊资料并归入病案中保存。会诊意见仅供经治医师参考,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远程会诊中心工作程序。
1、远程会诊中心收到科室的会诊申请后,根据会诊目的及要求,审核患者资料是否齐全、质量是否达标,必要时请对方补齐资料或重新传送。经过整理后,发至xx301医院。
2、根据病情或申请方提议,与xx301医院协商选择和预约会诊专家,确定会诊时间并及时通知申请会诊科室。
3、普通会诊应在24小时内确定会诊专家,3天内安排会诊;急会诊应在12小时内安排会诊。
6、会诊结束后及时下载会诊报告,并及时通知申请会诊科室。
第五条设备管理使用制度。
(一)远程会诊中心、远程教育中心的设备。
会诊中心配备以下设备:dell计算机一台、宝丽通视频系统一套、及相关网络设备、胶片扫描仪一台、电视机2台、松下一体机一台。
远程教育中心配备以下设备::sony投影仪幕布2套、宝丽通视频系统一套、及相关桌椅等设备。
(二)设备保养及维护制度。
1、各种硬件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机器的除尘和清洁工作。
2、计算机必须安装防杀病毒软件,并且定期升级。
3、会诊数据必须定期备份,一般每月备份一次,由当前会诊数据覆盖备份盘上的旧数据(上次备份数据)。
4、会诊中心人员必须保证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转,一旦遇到故障,必须及时进行维修;会诊中心的机器设备的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完成。
5、会诊中心的各种硬件设备,应当配备防尘罩,并在机器设备关闭15分钟内盖上防尘罩。
6、会诊中心在没有会诊任务和安排时,应当切断机器设备的电源。
7、设备专职专用,不得在会诊专用计算机上安装游戏软件等及其它与会诊无关的软件,会诊专用计算机不得联接互联网,其它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动用设备。
(三)设备操作规程。
1、会诊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规程操作会诊中心的各种机器和设备。
2、开机的顺序是:外部设备-显示器-主机,关机的顺序相反。
3、计算机关机以后,必须在至少一分钟以后才能再次启动。
4、在计算机开机状态,严禁插拔任何计算机和外部设备的插头和电缆。
5、会诊结束后,必须切断会诊机器设备的电源。
第六条本规定由院办网络中心负责解释。
泵站各项工作制度
下面是本站提供的优秀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一、实行站长负责制。负责主持本站全面工作的安排布署,对河道监察工作负责。
二、负责本站机电设备和水工建筑物安全运行。
三、带领全站人员完成本站管理范围内工程设施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工作。
四、对本站配备的物资,做到专人保管,往来登记清楚。
五、负责组织学习国家政策法规和各项。
负责完成本站阶段性工作和全年性。
工作总结。
职工职责。
一、努力学习业务,提高技术水平。
二、认真学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自身素质。
三、积极主动地对机电设备搞好日常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运行状态。
四、做好泵站运行检修或其它记录,内容要详实具体。
五、经常巡视建筑物,观察是否有裂缝、倾斜和其它危及建筑物安全等情况。
六、积极搞好站容站貌和室内外卫生,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
岗位工作人员。
岗位职责。
一、每天早、午、晚、夜要巡视查看管理范围的机房内、外设施和库房物资有无差异情况,如有要及时填写事故记录和上报。
二、工作要团结协作,生活上互谅互让,学习上互教互学。
三、汛期排水必须按操作规程开机,注意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按时交接班,并有交接签字手续。
四、各种记录齐全,按时记写,整齐上墙。
五、对花卉树木要经常管理,做到环境净化、美化。
六、管理人员衣帽要整齐、干净,外表庄重,待人接物要有礼貌,态度和气。
七、宿舍被褥放置整齐、桌椅常擦,做到窗明地净,室内雅静。
八、伙房要保持卫生,不准有杂物和异味以及蚊蝇。
九、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防火、救火知识和技能。
一、汛期每日必须保证全员值班。
二、坚持每日早、午、晚、夜四次巡视制度。
三、禁止在泵站进、出水池捕鱼及洗澡。
四、送电前,详细检查电器设备的状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处理后方能送电。
五、设备运行中,除值班人员外,不准其他人进入泵房。
六、定期检查防火、防盗器具和设施的可靠性,保持正常状态。
一、在操作设备前必须先检查进出口是否有人或其它情况,如有要及时通知或处理。变压器送电前要详细检查各个环节是否正常,不正常不能送电,送电时要按规定穿戴好绝缘工具。水泵开动前要先人力盘车后方可开动。
二、值班人员严禁饮酒。交接班时要交接清各种工具及各项仪表运转情况,并要双方签字存留。
三、机电设备在运行中,严禁站外人员进入泵房内。
四、泵站常年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人数坚持每天早、午、晚、夜对本站一切设备各巡视一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妥善处理。
五、对于各项目安全防范实物设施,要经常检查,确保实效。
六、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做到能及时处理。
七、对本站的一切机电设备技术性能状况做到底数清楚。
八、对本站配备的其他物资做到专人保管,往来登记清楚,
九、认真执行和积极宣传《水法》、《机电排灌站经营管理暂时行办法》,努力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各项安全工作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事关每个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学校的全体教职工,人人都是安全工作者,发现不安全因素,每个教职工都有责任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二、学校的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为学校安全责任人,必须与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维护学校安全;各个部门的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的当然责任人,履行本部门的安全职责。
三、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具体分工负责安全工作的副组长由一名副校长担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会研究工作,每学期会议不少于三次。
四、学校制定安全工作网络,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一旦发生责任事故,将按照责任书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各专用教室的管-理-员为本室的安全责任人。每天下班前、使用后,管-理-员要关好门窗,关断水电;平时,管-理-员除督促师生安全操作外,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
六、学校门卫要做到24小时不脱岗,对校外来人要加强询问并进行登记,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现象及时报告学校领导。
七、总务处要经常巡视学校水电设施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后勤人员是学校水电安全的责任人。
八、总务处为学生饮食卫生、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落实各项饮食卫生、饮食安全制度。
九、总务主任为总务安全工作责任人,协助校长做好全校安全工作;督促各部门落实安全措施;经常巡视校园、校舍,发现疑点,及时组织力量解决。
十、大队辅导员负责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道德法制宣传教育,与交管部门一起抓好学生的交通安全,与派出所、联防队一起整治恶少问题和校内品行不端学生内外勾结、敲诈勒索现象。
十一、学校的安全工作实行责任人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事故的,学校除给予相应处分外,还将按照考核细则,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加强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 凡是本公司的员工均要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3条 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职业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
第二章 安全职责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4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本公司所有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
第二节 公 司 安 全 生 产职 责
第6条、从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安全责任,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协助经理组织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整改,对违章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
第7条、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实施。
第8条、监督检查安全防护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
第9条、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第10条、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对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第三节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第11条安全负责人:经理
1、经理对企业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并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3、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审定并签发安全规章制度,不断改善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和员工的作业条件。
5、发生重大事故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11、检查并考核安全主任,安全管理人员和所属单位正职的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第12条 安全主任
1、在经理的领导下,对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3、协助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安全技术、安全管理上的疑难或重大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措施。
4、组织制定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干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第13条 安全管理人员
1、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在业务上受安全主任领导。
2、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参与拟订、修订公司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3、协助安全主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
4、对公司员工进行业务上的安全指导,协助安全主任搞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5、深入业务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符合安全操作规范的作业,必须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6、负责公司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
7.对发生安全事故,除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外,要及时保护事故现场做好事故记录,尽快查明原因、参加调查分析、提出确定事故性质的意见,报上级处理,按规定填写事故分析和报表等。
第14条 员工
1、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纪律,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操作法,并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3、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异常应妥善处理,及时上报,并认真做好记录。
4、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和防护、消防器材。
5、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二章危险化学品销售的安全管理
影响危险化学品储运安全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温度、明火和电火、机械力、空气、水和杂质等。
第一节 包装安全
第15条危险货物包装应结构合理,具有一定强度,防护性能好。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应与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并便于装卸、运输和储存。
第16条包装应质量良好,其构造和封闭形式应能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的各种作业风险,不应因温度、湿度或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撒)漏,包装表面应清洁,不允许粘附有害的危险物质。
第17条包装与内装物直接接触部分,必要时应有内涂层或进行防护处理,包装材质不得与内装物发生化学反应而形成危险产物或导致削弱包装强度。内容器应予固定。如属易碎性的应使用与内装物性质相适应的衬垫材料或吸附材料衬垫妥实。
第18条盛装液体的容器,应能经受在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灌装时必须留有足够的膨胀余量(预留容积),除另有规定外,并应保证在温度55℃时内装液体不致完全充满容器。
第19条包装封口应根据内装物性质采用严密封口、液密封口或气密封口。盛装需浸湿或加有稳定剂的物质时,其容器封闭形式应能有效地保证内装液体(水、溶剂和稳定剂)的百分比,在贮运期问保持在规定的范围以内。
第20条有降压装置的包装,其排气孔设计和安装应能防止内装物泄漏和外界杂质进入,排出的气体量不得造成危险和污染环境。
第21条复合包装的内容器和外包装应紧密贴合,外包装不得有擦伤内容器的凸出物。
第22条无论是新型包装、重复使用的包装、还是修理过的包装均应符合危险化学品运输包装性能试验的要求。
第23条 盛装爆炸品包装的附加要求:
1.盛装液体爆炸品容器的封闭形式,应具有防止渗漏的双重保护;
5.盛装有对外部电磁辐射敏感的电引发装置的爆炸物品,包装应具备防止所装物品受外部电磁辐射源影响的功能。
第二节 储存安全
第24条 安全储存是危险化学品流通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储存的管理,规范化学品的储存,须根据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状和储存量的大小分为整装储存和散装储存。
1.整装储存是将物品装于小型容器或包件中储存。如各种袋装、桶装、箱装或钢瓶装的物品。
2.散装储存是物品不带外包装的净货储存。量比较大,设备、技术条件比较复杂,如有机液体危险化学品汽油、甲苯、二甲苯、丙酮、甲醇等。
第25条 物资储存场所应严格遵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及执行制度的监督机制,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盗、防破坏等工作。
第26条 物资储存场所必须建立以下基本管理制度:
岗位防火责任制度、库房(区)禁烟制度、火源和电源管理制度、门卫管理及出入库登记制度、值班巡回检查制度、清点帐物制度、安全保管制度、安全操作制度。
第27条 物资储存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要具备下列条件。
1、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适应的消防器材,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警报设备。
2、在仓库、堆垛和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3、物资储存场所应制订有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责任到人。
第28条 制订物品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名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危险化学品必须挂贴《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第29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和设立安全警示牌和警句。
第30条 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手续,认真核实。危险化学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主管部门应经常检查核准。库存物资要建立明细台帐,日清日结。
第31条 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1、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不能与其他危险物品同存一库。
2、炸药不能与起爆器材同存一库。
3、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4、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
5、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不准同存一库。
6、存放各种爆炸物品时,要求做到稳固整齐,便于搬运,不致由于稍受外力即跌落或因搬运不便而造成事故。
第32条 剧毒品、炸药、放射性物品应单独存放,必须实行两人、两把锁、两本账的管理办法。使用单位必须凭保卫部门批准的“危险物品领(退)单”由两人领取。
第33条 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堆垛场)负责人上报,企业有关领导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结束后,要彻底清除残余火种。
第34条 根据所保管的危险物品的性质,为保管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保管人员对防护用品和器具会使用、会保养。保管危险物品的人员要经过消防知识培训,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的技能,了解储存物品的性能和安全储存知识,并取得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第35条 自燃物品、易燃物品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设通风降温装置。
第36条 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裂、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第37条 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然后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第38条 各种承压储罐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其液面计、压力计、温度计、呼吸阀、阻火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应完好。
第39条 易燃、可燃液体和液化石油气的储罐和管线的绝缘材料、装卸栈台、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造。
第40条 液化石油气及闪点低于 28℃、沸点低于 85℃的易燃液体储罐,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却水喷淋设施,达到降温的目的。罐体外部宜涂刷防止热辐射材料。设施的电器开关设置在远离防火(护)堤外,不准将电器开关设在防火(护)堤内。
第41条 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有关的管道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第42条 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
第43条 对于储存沸点低于25℃的液体危险品的空储罐,应制订先充满液体蒸气至饱和蒸气压后,再充该液体的操作工艺规定,避免空罐进液体闪蒸而使钢材产生低温脆变破坏。
第44条 储罐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按照《石油库设计规范》设置。
第45条 同种液体危险化学品应设置二个以上互通的等储存能力的储罐,以备突发异常情况时互输。
第46条 对于气瓶的储存必须遵循下述原则:
1、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2、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气瓶进库一律不得用电磁起动机械搬运,进库气瓶应旋紧瓶帽,气瓶应套上两个防震圈,气瓶搬运、进库及堆放时不得敲击、碰撞、抛掷。
4、盛装易发生聚合反应、分解反应或有腐蚀性气体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应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
5、空瓶与重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重瓶不得在阳光下暴晒,也不宜雨淋。
6、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现场设置防毒用具和灭火器材。
7、 气瓶与其他危险化学品,应遵照气 瓶 分 类 储 存规 定
8、气瓶放置应整齐,并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留有通道。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垛高不宜超过5层,特殊物质的气瓶应遵守该物质的具体要求(如液氯钢瓶最高两层)。
9、退库的空瓶瓶内的气体,应留有余压。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 兆帕;液化气体气瓶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对于退库空瓶应逐个检查瓶阀,旋紧后再旋上瓶帽,方可入库。
第三节运输安全
第47条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48条用于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第49条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需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的,应当事先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由公安部门指定行车时间和路线,运输车辆必须遵守公安部门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
第50条运输危险化学品途中需要停车住宿或者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当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第51条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应专车专用,并有明显标志,要符合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和设备的规定:
a.车厢、底板必须平坦完好,周围栏板必须牢固。
b.机动车辆排气管必须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应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火花的装置。
c.车辆左前方必须悬挂黄底黑字“危险品”字样的信号旗。
d.根据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捆扎、防水、防散失等用具。
第52条应定期对装运放射性同位素的专用运输车辆、设备、搬动工具、防护用品进行放射性污染程度的检查,当污染量超过规定的允许水平时,不得继续使用。
第53条装运集装箱、大型气瓶、可移动罐(槽)等的车辆,必须设置有效的紧固装置。
第54条各种装卸机械、工属具要有足够的安全系数,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机械和工属具,必须有消除产生火花的措施。
第55条性质或消防方法相互抵触,以及配装号或类项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能装在同一车、船内运输。
第56条易燃、易爆品不能装在铁帮、铁底车、船内运输。
第57条易燃品闪点在28℃以下,气温高于28℃时应在夜间运输。
第58条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船和其它运输工具。
第三章 消防安全
第59条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实行目标管理,消除人为事故。
第61条 火灾扑救注意事项:
1.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
2.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
3.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
4.正确选择最适应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5.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撤退信号应格外醒目,能使现场所有人员都看到或听到,并应经常预先演练)。
6.火灾扑灭后,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未经公安监督部门和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四章 剧毒化学品销售的安全管理
第62条: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应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记录应当至少保存1年。
第63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每天核对剧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发现被盗、丢失、误售等情况时,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第64条:剧毒品的发运按《条例》规定:委托有资质认定的运输企业。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目的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并向公安部门提交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运输始发地和目的地、运输路线、运输单位、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经营单位和购买单位资质情况的材料。
第66条: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船卸货后必须清刷干净。
第五章 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第67条:危险品库房等要害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第48条:木刨花、实验剩余物应及时清出,放在指定地点。
第六章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器具)管理
第一节 范围
第54条 配置在公司办公场所的消防安全装置(消防栓,应急灯,灭火器,)。必须加强管理并定期检验和校验,保证完好。
第55条 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穿(佩)戴的安全防护用品(如防毒、静电等),均属加强管理的范围。
第二节 装置的维护管理
第56条 各种安全装置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按规定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
第57条 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临时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第三节防护器具选用与保管
第58条 必须根据作业性质和现场条件(如空气中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正确选择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第59条 各种防护器具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并铅封。
第60条实行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
第十七章 事故管理
第一节 抢险与救护
第61条发生事故,必须积极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第62条 发生重大事故时,安全负责人要直接指挥,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
第63条:对有害物质大量外泄或火灾的事故现场,必须设置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戴好相应的防护器具,对中毒、烧伤、烫伤等人员应及时进行急救处理。
第四节 事故报告程序
第64条 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还应以最快捷的方法向领导报告,而后逐级上报。对各类重大事故,要立即将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初步原因、伤亡、经济损失等)向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65条 对重大事故,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后二十天内报上级有关部门。
第 66条 对于重大责任事故,除按有关规定上报外,还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学校各项后勤工作制度
一、全面贯彻落实学校行政会议制定的'有关项目工作,负责制定计划,并及时总结,定期向校长汇报工作。
二、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和校舍维修,建立并完善校舍档案,督促检查学校总务后勤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负责学校财产登记、保管、领用。
三、理好财、爱好财、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尽量合理使用经费,提交经费使用效率,认真抓好教工福利,尽可能让教师满意,热情为教职工解除后顾之忧。
四、加强校园建设,抓好学校绿化和环境卫生达到绿化、美化、净化的要求。加强门卫与卫生管理。建立安全、和-谐、宁静、整洁的工作、学习环境。
五、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关心总务部门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关心全体工作人员的生活实际,团结协作全体人员,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廉洁奉公,与其他处室部门团结协作,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六、对后勤总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任何形式的贪污和浪费。
七、不断加强业务学习,理论联系实际,提高自身的各方面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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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项后勤工作制度
1、后勤员工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全校师生服务的思想,做到有求必应。
2、严格执行按时上下班制度,签到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3、在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情况下,按国家休假政策执行。
4、各工种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劳保用品,凡不到领取时间损坏的一律自制。
5、各工种间注意工作衔接、协作、配合,随时服从工作调遣,凡学校安排的工作,齐心协力积极完成。
学校各项后勤工作制度
1、地面:每日擦拭四次,保持光洁、明亮,无烟头,纸屑、痰渍等。
2、墙壁(含地角线):每月擦拭两次,保持洁白、无尘、无张贴。地角线干净,无污物。地面与地角线接合处不存在污垢。
3、楼梯(含扶手、栏杆):每日擦拭两次,保持光亮、无尘,无烟头、纸屑、痰渍等。
4、卫生间:每日冲洗、清扫、拖拭三次。地面保持干爽、清洁。小便池无异味、无黄垢;蹲便池保持干净、明亮。茶根池、垃圾桶、手纸篓每日清倒一次,保持池、桶、篓整洁、无污渍。水龙头、洗手池、台、美容镜、卫生间隔板、窗台、玻璃等明亮无尘。下水池不堵塞,四周无污垢。
5、门厅:每两小时拖拭一次,保持光亮照人,门厅玻璃、门框、把手每日擦拭两次,保持干净明亮,厅内暖气罩每日擦拭两次。
6、楼前台阶:每日擦拭两次,雨雪天随时清扫。保持无尘、无杂物。脚垫每周清洗两次。
7、国旗台每周清洗两次。
(二)办公区、住宅区。
1、办公楼前后:每日清扫二次,保持干净,无沙土、碎砖石,无纸屑、烟头、塑料袋等杂物、无树枝、无树叶、无积水、积雪。
2、公路:每日清扫一次,保持干净,无沙土,无杂物。
3、垃圾道口、垃圾桶:道口垃圾不外露,干净无蝇虫、垃圾桶每日至少倒一次,做到不存放、无溢满、无污渍。
4、公共区域墙壁:保持清洁,无张贴、无涂画、无污物。
5、草坪、树坑:每周至少清理一次,保持整洁、无杂物。
6、领导周转房周围:每日清扫两次,做到无沙土、无纸屑、无烟头、塑料袋等杂物。
7、垃圾清运:每周一次,垃圾清理完后,保持垃圾道口和垃圾箱、垃圾桶周围的清洁。
(三)巡查制度。
1、负责卫生保洁工作的工作人员,每日巡查一次,并做巡查记录。
2、行政管理人员每周五组织相关人员巡查一次,并做巡查记录。
3、巡查情况每周向保洁员通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医院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医院对院外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援的质量和水平,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努力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安全的医疗急救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医院实际,现对应急管理作如下要求。
本文件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及医院公众健康、环境安全及正常医疗秩序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医院感染爆发流行、核素泄漏、重大医疗事故、水、电、医疗设施等的质量事故、水灾、火灾、台风、地震、战争、**、恐怖事件及其他重影响公众健康、环境安全及正常医疗秩序的事件。
二、成立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
组长:卞立琴。
副组长:中林。
组员:卫国卫金金温福敏晓梅三超。
三、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职责。
1.不定期召开应急管理小组会议,对医院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并提出改进建议。
2.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实行规管理,做到常备不懈,及时有效。
3.对事发现场伤亡情况和事态发展作出快速、准确的评估,及时了解掌握事故的原因、特征、规律、医疗救援资源、地理交通状况等信息。
4.在事发现场或临时指定地点设立临时指挥部,组长(总指挥)负责组织、部署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组长不在时,根据突发事件原因由分管院领导担任总指挥,副组长按各自行政分工协助总指挥负责所分管部门的应急和医疗救援工作,指挥、调遣院各科室医疗救援力量和应急处置、抢险维修人员,本小组中各位组员即是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的具体实施人。
5.向当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领导小组或上一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并接受其指令和任务,统一口径对外发布有关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损失进行调查、评估,并将调查结果及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等。
四、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职责。
1.对突发事件进行分类管理。医院突发事件大体可分为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两类,医务科负责对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医院感染爆发流行、核素泄漏、重大医疗事故等)的应急救治管理;后勤保障部门负责对环境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水、电、医疗设施等的质量事故、水灾、火灾、地震、战争、**、恐怖事件等)的管理。分类管理不是分开管理,各主管部门要注重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各负其责、协调一致地做好应急事件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