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总结(通用15篇)

司法工作总结是司法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对于司法实务的发展至关重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经典司法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思路和灵感。

文化体制改革年终工作总结

××年,我县在上级文改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根据《××市××年文化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及《××年全市文化体制改革××自治县责任书》,扎扎实实地抓好了文化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现将我县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总结如下:

我县高度重视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成立××自治县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由县委、宣传部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及格凸河风景区管理处处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任成员的组织机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贯彻全市文改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县文化体制改革及文化产业发展工作。县委、宣传部长刘廷洪亲自抓、亲自过问,县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具体抓,县文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文体广局、格凸河风景区管理处明确人员直接负责此项工作。积极协调财政、发改、经贸、工商、统计等部门齐抓共管,为全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明确责任,制定措施,确保按进度完成改革任务。

为圆满完成改革任务,我县紧紧围绕各项改革目标任务和责任书要求,明确各项改革任务的联系人、责任人、改革完成时限等,对照目标责任书上的各项改革任务进行再分解再细化,不定期听取县文体广局图书馆、文化馆、文管所、广播电视台、新闻宣传中心等涉改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报,提出每月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思路、措施等,适时为涉改单位解决在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县改革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推进。

三、改革思路明晰,改革成效凸显。

按照改革任务要求,我县不断加快改革进度,加大改革力度,确保按照目标责任书要求完成了以下主要任务: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健全和完善了县文改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已成立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宣传部,落实1名工作人员抓文改工作。

2、电视宣传与经营分开改革不断深化。

以抓住开辟《新闻荟萃》栏目为机遇,向县编委和县政府提出专题报告拟增加采编人员编制充实新闻宣传中心(目前新闻宣传中心在编7人,拟增加18名编制,正在结合机构改革制定“定员、定编、定岗”“三定”方案)。县委、政府将为新闻宣传中心增配一辆新闻采访车。目前缺编人员正在陆续招聘和充实中。

《新闻荟萃》栏目工作已于8月1日上载到全省县级版《新闻荟萃》平台实现正常开播,确保了周一至周五紫云新闻的正常播出。

已制定广播电视台宣传与经营分开改革方案,拟成立县电视台广告公司,相关工商登记注册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3、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三项制度”改革成效明显文化体制“三项制度”改革,就是通过进行内部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制,提高公共服务文化水平,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

我县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文化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应以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以提升旅游文化内涵为方向,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为落脚点,重点抓好××地域特色文化各项工作,从而推进全县文化事业的繁荣。认识统一后,我县不断深化文化馆、图书馆、文物管理所等公益性文化单位内部机制“三项制度”改革,有力提升了服务能力和水平。

劳动人事制度改革:改革现行人事制度,实行聘用合同制度。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参考单位干部职工与县文体广旅局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了单位和个人的人事关系,明确单位和个人的义务和权力,实现了用人上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了自主用人,保障自主择业,维护了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一批热爱文化工作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人员定岗之后,建立岗位管理制度,设臵了亚鲁王、文艺、书画、非遗、文物管理所、图书室、阅览室等工作室,明确各个岗位工作职能,使参考单位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协作,在岗的干部职工人人热爱群众文化工作”的局面。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建立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基础内容的新型用人制度的同时,根据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深化了内部收入分配改革,建立“以岗定人、以岗定酬、绩酬挂钩、按岗取酬”的分配机制,打破“大锅饭”的局面,建立奖惩机制,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使得“干事多的人、干事好的人报酬高,干事少、干事差的人报酬低,甚至被处罚”。对照相关政策规定,完成了岗位设臵,经政府人事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认定后已按照确定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一是对竞聘上岗的任职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发放绩效工资;二是建立奖惩机制,合理拉开了收入分配差距。极大地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将社会保险费用从行政费、事业费预算及事业单位自有经费中单列出来,形成了专项社会保险基金、基金管理与保险对象的服务相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失业救济与促进再就业相结合的失业保险制度;对工伤人员实施必要的经济援助和补偿。

目前,参改单位已按照改革后的人事制度、工资标准、福利待遇及保险制度执行,完成“三项制度”改革工作。通过改革,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各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一是文化馆配合相关部门成功举办了一年一度的“新春文体”活动;组织文艺骨干力量深入乡镇村指导民间文艺团体开展了“我的节日”等系列文艺活动,群众文化丰富多彩。

二是以“多彩××”活动为平台,挖掘地方特色民族民间文化。先后组织文艺队伍参加“多彩××”民族歌舞大赛,荣获全市三等奖,并参加全省复赛;组织民族歌手参加××平坝“天台山”山歌比赛,荣获一个“三等奖”、一个优秀奖;组织地戏队参加西秀区地戏大赛荣获组织奖。

三是采取“请进来”的方式,联袂××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民族学院、××人民大学美术学院等院系,联合举办了“走近××〃走近格凸”大型实地采风创作活动。特邀中国书画名家、××大学美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先生到县文化馆进行采风,开展演讲活动。

四是文艺创作取得新的突破。

1、邀请××省美术馆、××省画院画家××、××一行对××县业余美术作者进行现场指导培训。

2、以抗旱救灾背景为题材,文化馆职工杨艳创作的戏剧小品《麻山汉子》参加××市“多彩××”选拔赛受到好评被选送参加全省复赛。

3、组织县文艺工作者谱写反映格凸河风景区五首歌曲由央视进行录制包装,制作成mtv音乐电视节目将在央视展播,并于8月1日在××召开音乐电视推介会,为格凸河创作mtv歌曲主创人颁发证书;文化馆相继建立了“零起点”美术培训室、“志成”美术培训室、“格凸”画室等五个美术培训室,参培人员300余人,为××培养美术后备人才奠定了基础。

同时,我县还把文化馆树立为全市公益性单位文化体制改革先进典型,积极邀请市级媒体对我县的文化体制改革进行深入的采访报道。《××日报》8月26日2版登载《“文化××”步出深闺——××深入推进文化馆“三项制度”改革综述》。安顺市电视台播出《××三大步伐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着力打造文化××》专题节目。市人民广播电台也播出反映我县文化馆“三项制度”改革先进经验的相应节目。

五是图书馆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正在积极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此项目为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项目,由省文化厅配备价值60万元的设备给支中心,其中配备35台全新电脑、3台空调机、1台投影仪、电视机等相关设备。拟建设一个主机房,一个电子投影室、一个电子阅览室,配备专业微机操作人员进行管理。县级支中心建成后,还将逐步在全县12个乡镇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镇支中心及184个村级文化信息点,接收由国家文化部总揽向各级发放的文化资源信息。广大群众可到图书馆内进入电子阅读室阅读100万册图书,极大地丰富广大群众的文化生活,推进全县图书馆工作。

六是文物普查成效显著。1月20日至22日,××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阶段验收试点工作会议在我县召开。三普工作开展以来,我县文管所干部实地普查上报的文物数量居全省之首。通过文物三普工作,我县共收录了76处不可移动文物,其中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等,在收录的不可移动文物中,包含了××1.5万年前人类生活痕迹,××新石器时代人类生活痕迹等内容。

4、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趋于规范。

完成××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更名与挂牌,7月20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转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自治县旅游执法大队)的批复的通知》(紫编字[××]10号)文件,标志着紫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获市编委批准设臵。

安市编[××]81号《关于组建××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自治县旅游执法大法)的批复》文件规定,撤销××自治县文体广播电视稽查队,组建××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加挂××自治县旅游执法大队牌子),为××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由××自治县财政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工作职责是承担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文物、旅游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1名。

目前,我县正在调整充实执法大队人员,按核定编制,结合县级机构改革配齐配强执法大队力量。

5、努力解决电影公司遗留问题。

紫云县人民政府于××年9月已把××县电影放映公司作为股份制进行改制。针对企业职工安臵遗留问题,已责成县文体广旅局组成调查组对企业资产及人员安臵情况进行调查,县文体广旅局已拟出调查报告上报县政府待研究解决。

6、文化产业发展步伐加快。

一是格凸河文化产业组团顺利实施。依据《××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的内容和要求,制定了《××河文化产业组团实施方案》,抓好了××河及全县文化产业规划项目的实施,人工攀岩训练岩壁及游客攀岩体验场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试营业效果良好,成为景区新增旅游项目。努力培育市场主体,正在工商局登记注册办理格凸河旅游文化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手续,已完成公司名称预核手续,注册资金基本到位,可望于本月底前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我县将把该公司作为文化产业组团的实施主体来完成相关工作。

二是拟将文化产业项目纳入“××”规划。组织《布依家织土布》、《格凸河文化旅游商品开发基地》、《格凸河悬棺保护与开发》、《格凸画家写生基地》、《××县广播影视大楼建设》、《××县奇石兰花根艺园》、《××县青少年文化宫》、《五峰足球园》、《亚鲁王文化展览馆》、《原生态攀岩文化基地建设》、《中洞苗寨文化保护开发》、《××民族文化园区》等12个项目申报“××”期间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目前正在制作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等细化材料。正在结合县“”规划的编制思路,力争将所有项目全部列入“××”规划编制中。

7、财政投入不断加大。

县财政今年已预算100万元作为我县文化产业的拳头产品——××格凸全国攀岩挑战赛的举办资金。

8、文化产业统计率先完成。

率先在全市全面完成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已召开了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总结会议。待市统计局审查结束后,将形成《××县文化产业统计公报》。

四、改革的几点体会。

1、领导重视,广大干部职工共同参与是“保障”。我县县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将文化体制改革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经过认真仔细的思想动员工作,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改革工作中来,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为改革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明确岗位职责,是抓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的“精髓”。抓好岗位职责的设臵,改革工作才能有“骨”,有“筋”,工作的脉络越清楚,干部职工开展起工作来就越有可操作性,思路也就越清晰,管理也才能更加规范。变“人管人”为“岗位管人”、“制度管人”。

3、奖惩分明,合理分配是调动文化工作者积极性的“强心剂”。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不搞“平均主义”、“大锅饭”,才能为改革工作输入新鲜“血液”。才能使干部职工争相创优,变过去“比工作做得少”为现在“比工作成绩多”。积极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和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才能形成,以推动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

4、文化产业的发展,是文化繁荣、提高文化软实力的“推进剂”。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地位越来越明显。特别是对于我县来说,近年来大力挖掘发展了攀岩文化、亚鲁王文化、红色文化、生态文化、巴身小文化、新驰文化等。格凸河文化产业组团正在有序实施,文化产业所蕴含的发展潜力巨大,只要找准文化产业与旅游发展、经济发展的契合点,必将成为今后紫云的一个支柱产业。

五、存在的问题。

1、已制定广播电视台宣传与经营分开方案,但起步困难,市场运作经费不足、迟缓。

2、××县人民政府于××年9月已把××县电影放映公司作为股份制进行改制,改制及人员安臵等已完成多年。为抓好人员安臵遗留的问题,我县责成文体广局重新进行调查,并将调查报告及处理意义上报县政府,待研究批复解决。

六、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我县将进一步加快改革的进度,继续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及广播电视台宣传与经营分开、制作与播出分离改革,努力打造一批文化产业项目,积极争取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确保按照省市要求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向省市文改办及各级关心支持紫云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交上满意的答卷。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汇报

西南政法大学。

关于这次司法体制的改革,我觉得用大刀阔斧来形容改革是毫不为过的,这是未来十年的司法改革的方向和目标,我也希望这个改革能够落在实处,好好发挥司法的作用。我们作为法律人也应该积极的投身司法改革的实践中去,为改革贡献一份力量。我作为一名学生,对这次司法改革有以下感悟:

“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里我觉得有三个亮点。其一,三个“依法”、三个“法治”,这虽然很老套,但这次强调的是共同推进一体化法治国家的建设,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整合和全面出击,这次改革可谓是大大的进步;其二,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这一点也是跟上国际的潮流,司法的权威应该会有质的飞跃,在司法独立的路上可谓是沁人心脾呀;其三,维护人民的权益,让人民群众拥有正义,这是对司法公开公正的跨越,让司法不在那么神秘,这个趋势应该是向英美法系的借鉴,人民陪审制度或许在将来会日趋完善。“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宪法是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权威。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建立健全全社会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法律的制度。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这里强调了宪法的地位,宪政的路又进一步了,但我觉得这或许是一条死路,宪政在清末就开始搞,甚至在明朝后期就有萌芽,后来中华民国也搞,但都未成功。究其原因,我觉得是中国传统的仕途经济根深蒂固的恶果。清末废除科考制度后,在民国反而相当重视考试,还设置了一个考试部门,可见其重视程度,现在更是不用说,几千上万人去争考一个政府职位,可见这仕途经济不但没能废除,反而呈燎原之势。大多数中国人就是没骨气,甘愿受官员的压榨,以至于现在贪官横行霸道。这里对宪法的重视未必是领导者的真心想法,对于宪政的追随者,我甚是佩服,前段时间中共又对一些宪政学者进行“关怀”了,我希望他们能够坚守那一份执着。

“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健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逐步增加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数量。”关于这里的普法教育,我对这个很感兴趣,在上学期吧,我准备申请这个普法新方法的调研,可是没成功。我以前在一个镇政府实习的时候,感觉他们的官员不讲法,对于普法更是没花功夫。此外,对于现在的村官制度,我也感觉没有发挥村官的作用,现在的村官就是在镇上呆着,也不怎么去乡下为农民解决实事,只想着怎么能够赶快转正。普法工作确实应该好好重视,我希望我能够为普法贡献我的力量。

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减少行政执法层级,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海域海岛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我觉得城管就像流氓土匪,应该好好整治一下,让他们能够文明执法。还有就是食品药品的监管,民以食为天,我们整天吃着不放心的食物还怎么过日子,转基因食品还在研发中,我们不能成为试验品。生态环境也在随着经济的发展愈来愈坏,我们高速发展的经济带来的成果与环境比起来实为甚少,我们应该认真践行可持续发展观,喊了这么多年,却越来越糟糕。关于劳动保障这块很是忧虑,我们的农民工很多时候都不是用法律武器来维权的,而是到当地政府闹,这是法治国家应该有的事情吗?有关海域海岛的执法,我们国家确实进步不少,我希望继续保持这样的势头。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我们过去的行政执法确实有很多暴力违法的地方,这是因为他们根本不把法放在眼里,一意孤行才导致了很多流血事件,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应该做到文明公正的执法。“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这里的适当分离让我很是困惑,这适当分离就使得这独立是虚设,我们希望司法独立,但这次我还是有点失望,希望以后的改革能够真正实现独立。不过这次省一下的独立还是值得期待的,希望不是换汤不换药。

“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统一招录、有序交流、逐级遴选机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我觉得健全这个招录机制还是有必要的,应该更加的严格和慎重。我们国家的法官和检察官的素质还是有待提高的,我觉得司法体系的党委管理让我们的司法很难有大的进步,我觉得还是让党委班子撤出比较公正,我们的审判也应该不顾忌党的这个方面,做到真正的公平正义。

“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明确各级法院职能定位,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我觉得司法部门里有很多没用的部门,我们的司法资源本来就有限,为何不把没用的换成有用的呢。我们的审判委员会也是值得革新的,我们往往就是听领导的,这哪里是法院的样子嘛。“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录制并保留全程庭审资料。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推动公开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强化监督制度。广泛实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这一点很好,我觉得公开审判应该快一点实施,这样让人们能够看到真正的公平公正,这样大家才会相信法律,并用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严格规范假释、保外就医有利于司法公正,以前很多权钱交易就是在这里发生的,这有利于防止司法腐败。

“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这一点最近几年还是好了很多,我们的人权司法保障以前不好,我希望能够真正做到严格实施就好。我以前一个亲戚就是被当地党委班子给打倒的,希望健全能够好好落实。

“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这个劳教制度终于废除了,我希望社区矫正能够引进国外的先进经验。劳教的废除让司法公正又进了一步。

“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发挥律师在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律师的地位终于有点提升了,我的理想就是当一名好律师,我希望今后能够让律师的地位得到保障。

体制改革工作总结

根据《关于开展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总结的通知》(办建管函〔xx〕404号)要求,现将我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总结报告如下,请审阅。

xx年月1月,省政府下发了《海南省水利工程管理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琼府〔xx〕15号),我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全面展开。省政府分别于xx年6月、xx年9月召开水管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布置和推动水管体制改革工作。三年多来,在各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广大水利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目前,省松涛水利工程管理局(省属工程)和文昌等12个市县(占全省18个市县的2/3)已基本完成水管体制改革任务,其他6个市县已完成"两定"和"两费"测算工作,总体改革方案有待市县政府最后批复。

二、省属工程及市县工程改革进展情况。

省松涛水利工程管理局是省水务局下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经省编制委员会核定,该局定性为正处级准公益性水管单位。该局在职职工1657人(其中下属企业和派出所人员共237人),占全省水管单位在职职工的26.3%。参与改革的职工共1430人,改革后定员1077人,需分流343人。松涛工管局的中层干部已通过竞争上岗,基层管区的人员已按编就位,166名职工已办理内部退休,177名分流人员已得到妥善安置,分流到下属施工企业参与工程维修养护或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同意,按"以收代拨"方式解决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经费(其中年工资和各项社会保险金2375万元)。公益性维修养护经费605万元(省水利建设资金中每年安排300万元,"以收代拨"解决305万元)。

目前,文昌、琼海、定安、万宁、陵水、保亭、五指山、琼中、乐东、昌江、白沙、儋州等12个市县改革已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12个市县政府已批复改革总体方案、"两定"和"两费"测算,并已逐步分解落实。12个市县纳入改革的水管单位共56个,在职职工2173人,定岗1990人,分流人员183人,财政补助公益性人员基本工资和社会保险金xx万元。

三、水管单位分类定性、定岗定员、经费测算。

根据水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各市县水务、财政、发展改革、编制、社保等部门通力合作,互相支持,通过大量细致工作,基本查清了全省18个市县国有水管单位和松涛工管局的基本情况,对全省水利工程规模、效益、资产价值以及水管单位的职工人数、财务收支、社会保障等有了全面了解。为各市县出台水管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供了最基本的依据。

全省102个国有水管单位,已全部定性完毕,其中10个定性为公益性事业单位,91个定性为准公益性事业单位,1个定性为企业单位。改革前,全省水管单位职工8446人,其中在职6311人,离退休2135人。根据《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改革后全省水管单位定员人数共4862人,比现有职工少1449人;参照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和社会保障政策,改革后,每年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经费9096万元;根据《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全省水利工程公益性部分维修养护经费4632万元。

四、两项经费落实情况。

松涛工管局年供水、发电和多种经营收入5500万元,根据省政府有关意见,全部由松涛工管局支配使用,主要用于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和工程维修养护,松涛工管局两项经费已落实。

根据各市县水管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文昌、琼海、定安、万宁、陵水、保亭、五指山、琼中、乐东、昌江、白沙、儋州等12个市县的水管单位公益性人员基本工资和保险金由市县财政负责,其中工资属于补助性质。全省水利工程公益性部分维修养护经费到位1403万元,其中省水利建设基金900万元(占省级水利建设基金的30%),松涛工管局305万元,市县财政198万元。

五、管养分离情况。

松涛工管局工程维修养护工作,主要由其下属的水利建筑安装公司负责,基本上实行管养分离。各市县维修养护资金还没有到位,实行内部管养分离。

六、人员分流及社会保障情况。

松涛工管局和文昌、琼海等12个市县,改革后共分流526人。有几种安置方式:对于3年内达到退休年龄的,实行内部退休;部分职工分流到下属施工企业(如松涛工管局),从事工程维修养护等建设安装工作;分流到水管单位内部农场(如文昌市东路水库管理处)或承包水库周边土地、水面从事多种经营;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水管单位分流人员,保留职工身份,由市县财政交纳社会保险金,自谋工作,本单位有人退休时,优先录用。

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是水管单位职工最为关心的问题。改革前,各水管单位缴交社会保障金的情况差别较大,松涛工管局、三亚市和琼海市等少数市县缴交较正常,大多数市县基本上没有缴交。改革前,全省水管单位累计拖欠社会保障金5056万元。通过与财政、社保等部门反复研究与协调,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区别不同情况落实社会保障政策:1995年前退休的职工,视为已交社会保险金;1995年至xx年退休的,由市县财政补交养老和医疗两项保险;在职和分流人员,从1995年起,补交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项保险,其中1995年至xx年应缴交的保险金,待职工退休时,由市县财政负责逐个补交,xx年起,按年正常缴交;社会保险金中个人应缴交的部分,由个人负责补交。

七、水管单位职工工资拖欠情况。

由于历史原因,改革前各市县每年拖欠水管单位职工工资3780万元(按近三年统计)。我省是经济欠发达省份,尤其是中部山区少数民族自治县,财政收入少,要补发以前拖欠的工资,难度实在很大。对此,多数水管单位职工比较理解,认为改革后财政负责社会保险金和保证一定的经济收入,解决了后顾之忧,已属不易,待今后经济发展了,希望能补发所欠工资。

八、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少数市县工作滞后。

国务院批准《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已5年多,省政府批转《海南省水利工程管理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3年多,但目前仍有少数市县尚未正式批复改革方案。有关市县政府及其水务部门对水管体制改革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对国务院和省政府布置的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没有紧迫感,是水管体制改革落后被动的重要原因。

2、"重建轻管"思想依然存在有的市县热衷于上新项目、开新工程,重建设,轻管理;对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现有工程的效益,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3、部分市县改革不够深入。

部分市县改革缺乏后劲,在政府批准改革总体方案、"两定"和"两费"测算后,市县水务局没能及时将改革推向深入,少数市县停滞不前,水管单位内部改革缓慢,人事劳动工资改革不配套,岗位、工资没有全面落实到个人,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制不明确,水管单位内部运行机制不活。有的水管单位仍然处于"吃大锅饭"状态,没有真正完成按编定岗和人员分流任务。

4、两项经费到位率低。

落实公益性人员基本经费和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是水管体制改革的基本任务之一。在市县政府批复的水管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对两项经费已作明确安排。从今年的落实情况看,各市县已按改革方案下拨了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经费。但相对档案工资而言,多数水管单位职工收入偏低,一般每月为600~800元,相当于档案工资的40%~60%,甚至有的是按最低工资线标准发放。除松涛工管局外,多数市县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不落实,尚未按改革方案筹措到位维修养护资金。

5、部分市县分流人员多。

由于历史原因,部分市县水管单位严重超编,人浮于事,机构臃肿,管理成本高、效率低下。按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定编后,有的水管单位分流人数多,难度大。如临高县菠莲灌区管理处,设计灌溉面积18万亩,在编职工210人,月工资50~100元;改革后,应定编80人,分流130人。

(二)明确任务、强化措施。

1、坚定改革目标不动摇。根据《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海南省水利工程管理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省水管体制改革任务要在今年底基本完成。全省18个市县和松涛工管局必须批复改革总体方案和"两定"、"两费"测算,各水管单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制。xx年足额落实"两费"的水管单位比例应达到1/2,其他暂时不能足额到位的,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有分步到位的承诺文件和分年度到位的实施计划,其中xx年到位50%,xx年到位80%,xx年到位于100%。

2、强化水管体制改革责任制。水管体制改革是国务院和省政府确定的一项重要改革,也是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省政府要求各市县政府切实将水管体制改革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管体制改革责任制,对于未能按时完成改革基本任务的,要实行责任追究。

3、做好进度计划安排。各市县政府应以xx年底基本完成改革任务为时间节点,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调整改革进度计划,明确各时间段要完成的工作任务,并逐步落实。尚未正式批复改革总体方案的市县,必于8月底之前批复改革总体方案、"两定"和"两费"测算,并抓紧分解落实,确保在xx年财政预算中安排"两项"。各市县于今年11月完成水管体制改革验收和总结工作。省水务局在12月完成全省水管体制改革验收和总结。

4、加强验收监督,保证改革质量。重点对"两费"落实、定岗定员、分流人员安置和水管单位内部制度建设等工作进行验收。着重检查水管单位职工是否已按编定人,职工(包括退休职工)工资、社会保障是否落实(要有工资卡、医保卡),分流人员社会保障和扶持政策是否落实,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等。

5、强化水管体制改革激励机制。省水务局将进一步强化水管体制改革与水利建设投资挂钩的措施。各市县在报送病险水库加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堤防工程建设计划时必须同时附送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的水库、灌区、堤防管理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对水管体制改革推进较好的,给以适当倾斜,实行"以奖代补";对水管体制改革遗留问题较多的,在资金安排上实行调控;对没有完成水管体制改革任务或验收不合格的,责令整改并暂停建设资金安排,并在冬修水利评比中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与评优。

6、进一步把改革推向深入。根据我省水管体制改革的具体情况,省政府定于8日1日再次召开全省水管体制改革现场会,总结推广文昌市水管体制改革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总结三年多来我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取得的成绩,交流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增强紧迫感,把改革推向深入,确保今年底基本完成水管体制改革任务。

体制改革工作总结

[2011]207号)要求,为落实改革通知和结合2011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我们编制深化水利工程体制改革管理方案,呈报县政府,现将有关改革情况总结如下。

一、落实好水管单位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情况。

(一)、县管水利工程。

(一)型水库6宗,每宗2万元;小。

(二)型水库22宗,每宗1万元。另外还有堤防管理所、各水管单位也安排了改革经费。

(二)、乡镇管水利工程。

1、人员经费,每宗小。

(二)型水库22宗,年工资31.68万元(目前执行公益性岗位工资)。

2、工程维修养护费,为确保小。

(二)型水库每年维修养护费1万元,22宗水库共22万元,县政府已落实。

二、农垦水利工程移交地方管理情况。

今年县水务局已组织人员到岭门农场和南平农场对水利工程情况进行摸底,了解水库、渠道、田洋等情况,其中岭门农场所辖干渠2条13.8公里,支渠6条21公里,支毛渠70公里,灌溉面积8240亩;南平农场所辖干渠1条5.7km,支毛渠8公里,灌溉面积3200亩。由于农场对水利管理没有走入专业化,同时缺乏资金维护,工程灌溉效益低,水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因此,农垦水利移交地方管理势在必行,农垦部门对工程移交也充分认识,目前移交工作在筹备中。

三、

明确责权和管理责任。

1、乡镇小。

(二)型水库的产权归属乡镇政府所有,由乡镇政府直接管理。受益单位为设计灌溉范围内的农业用水户。

2、大坝管理水库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做好大坝的养护维修工作,保证大坝和闸门启闭设备完好。

3、水库安全管理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是水库业主,按照隶属关系落实同级人民政府责任人,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的具体责任。水利部门对小型水库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和指导。

4、防洪管理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防洪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

四、2012年工作重点。

1、继续深化水利工程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水管人员工资,力争由县财政全额发放工资。

2、办理农垦水利设施移交手续,成立管理所站。

3、加强乡镇水利管理设备建设,完善管理住房,办公设施。

司法局社会体制改革工作总结

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增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需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15〕60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实质性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法发〔2016〕14号)和《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等要求,对标对表长三角先发地区,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建设,为在全省率先建成现代化中心城区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今年我区全面启动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大行政执法源头治理力度,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区人民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街镇要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健全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力度和范围,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坚决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行政争议。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工作职能,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依照行政诉讼法、《市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等规定,严格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并纳入每年度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围。

区司法局作为区人民政府具体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职能部门,应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纠正瑕疵、过滤纠纷的独特优势,加大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牵头协调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工作,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等方式,先期展开纠纷化解工作,尽力减少行政争议进入复议、诉讼程序,实现当事人主动息议罢诉。

要进一步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调解与信访工作衔接,开展指导行政调解工作,进一步组建优化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员、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团、法律顾问团等工作,积极发挥法治参谋助手监督作用。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合法性审核等,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二、发挥“两院”在行政争议源头治理上的作用。

对发现行政执法中的普遍性问题,可向行政机关提出争议化解方案、司法建议等,推动行政机关及时改进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对于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行政案件,依法进行调解。对于辖区重点敏感、被诉行政行为违法、被诉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法律规定不明确或与政策不统一、不履行法定职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伤行政确认等类型的案件,积极开展协调化解工作。对于被诉行政行为合理、合法的案件,通过法官释法说理,促使原告主动撤诉。努力从诉讼源头上减少行政纠纷。

区人民检察院要发挥法律监督作用,做好监督纠正、释法说理、息诉服判等工作,探索建立诉源治理工作机制。要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察力度,推动解决行政诉讼案件得不到实体审理、行政争议得不到实质性化解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诉讼“程序空转”问题。同时,要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和“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实现新发展。坚持监督与支持、监督与保护相统一,支持合法的行政裁判和行政决定,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同时,要防止以牺牲法律权威和公共利益为代价满足当事人的不合理诉求。

三、

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席会议制度和调解制度。

由区人民政府负责人或区人民政府委托区司法局负责人和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担任召集人,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我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裁决等工作中遇到的重点、热点、难点等问题,探索交流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方法途径,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区目标定位,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努力实现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落实在当地,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区人民政府本级应当成立行政争议调解委员会,建立行政争议调解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街镇、大社区等可设立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室。行政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办理当事人申请或者接受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的委派、委托开展行政争议调解,同时做好行政争议引导、诉讼与非诉讼衔接、调解协议制作等工作。区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统筹整合行政、司法、社会资源等,提供一站式行政争议化解服务。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对行政争议调解工作的指导,推进行政争议调解组织规范化、网络化建设,建立一站式行政争议化解服务平台,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截止目前,我局已经调解行政争议案件10件。

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汇报

(2011年11月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首先,代表洪洞县委、县政府及全县政法系统全体干警,向亲临督查指导工作的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广阔。旅游资源丰富,名胜古迹众多,现有250多处人文名胜及自然景观,闻名华夏的大槐树,全国四大名塔之一的广胜寺琉璃飞虹塔,全国唯一保存完整的明代监狱,都聚集在这里。人文底蕴深厚,文化遗产丰富,26位远古人物有一半之多在洪洞都能找到其活动遗迹,先后涌现出了法祖皋陶、乐圣师旷、名将徐晃、佛学大师贾题韬、党内海瑞王世英、国画大师董寿平、现代作家孟伟哉等诸多名人,“三月三”走亲习俗、大槐树祭祖习俗、洪洞道情、洪洞通背缠拳被批准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2010年,全县完成生产总值122亿元,粮食总产6.4亿斤,财政收入20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922元。

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实施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强力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取得了人民满意的成效,确保了全县大局的持续平稳,为加快全县的转型跨越、先行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8】19号)精神,根据中督函【2011】1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有关情况作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提高执法司法效果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是司法行为依法有序实施的前提条件,是检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尺度,是建设公正高效司法制度的关键环节。

推行统一立案,认真落实案件流程和审限管理、审限提示、案件督办、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坚持开庭、举证、质证、辩论、认证、宣判、执行各个环节依法及时公开,健全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机制,创新执行方式,破解执行难题。三是大力推行量刑规范化。坚持把量刑融入法庭审理程序,把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分为定罪与量刑两个阶段,合议庭也进行专门的量刑评议,填写量刑评议表,使量刑过程一目了然;同时,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参与量刑审理活动的权利。2009年6月以来,累计审结十五类罪名案件200余件,涉及被告人200多人,社会公信力和法院权威明显提升。四是突出抓好立案信访工作。加强立案信访大厅建设,完善涉案信息快速查询,在立案大厅设立了诉前调解室、信访接待室、院长接待室、当事人休息处、报刊阅览处、材料处、引导台、服务窗口及立案流程图示等,坚持院长信访和专职信访接待制度,定期召开信访案件分析会,研究解决信访案件,今年9月被评为全省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五是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扩大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明确审判案件范围,进一步扩大司法决策知情权,增强裁判过程透明度。目前县人大常委会已任命人民陪审员32名,并实行案件补助,每人每案件补助50元。

重点解决监管场所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今年以来共自行检查和联合检查130多次,提出安全防范检察建议11条,发现和解决隐患5起,防止各类事故2起。

县公安机关一是完善涉案信息快速查询和公共服务行业等相关部门协作执法机制。大力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依托警务综合运用平台,开展网上立案、审批、流转、监督,实现网上办案,提高办案效率。同时,不断深化户籍、出入境、公安行政审批等方面的管理,建立公安行政审批大厅,采取一次性告知,规范办事流程,大幅提高了公共管理服务水平。二是完善司法公正、公开听证、舆论监督制度。建立刑事案件立案社会监督机制,畅通党外民主监督渠道,切实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公开公平确定参与听证的人选,最大限度地公开执法过程,在群众知情的情况下开展执法检查及案件评查活动,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

县司法行政机关强化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健全县、乡、村、组四级网络,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今年以来共调解民间纠纷565件,保障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落实宽严相济政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选择,是体现立法宗旨和实现司法价值的客观要求,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

根据有关规定,严格审查报道内容,适时向社会和公众发布进展情况,避免泄露侦查措施,影响案件侦破。

三、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建设高素质的政法队伍,是做好新时期政法工作的组织保证,是提高执法公信力、保障公平正义的力量源泉。

对他们的从业活动作出限制性规定,并从生活上关心他们,政治上关怀他们,确保其规范行为、坚守纪律。五是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加强对3个律师事务所、25名律师的管理,强化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公益法律服务,今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358件,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维护了全县的和谐稳定。

四、完善经费保障体制,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对现行经费保障体制的新突破。在中央、省市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我们一是保障政法经费投入。政法专项编制人均2.7万元的经费已经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及时足额到位。二是完善政法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投资保障机制。县检察院1.29万平米的技术侦查大楼已经投入使用;县法院更新了部分办公设施,修缮改建了三个基层法庭,执行局和基层法庭全部配置了工作用车;看守所迁建工程和大槐树派出所、广胜寺派出所新建工程进展顺利;16个基层司法所全部办公用房配齐。

步,我们将以这次联合督查为新的起点,按照各位领导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大胆探索,务实进取,扎实工作,努力构建具有特色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政法事业全面科学发展,为建设人民满意的司法环境,做出我们更加积极的贡献!

衷心希望各位领导一如既往地支持洪洞的工作,关心洪洞的发展。

祝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生活愉快!谢谢大家!

小议司法鉴定体制改革

我国司法鉴定体制亟待改革,这是广大法律工作者和司法鉴定从业人员的共识。其原因是司法鉴定工作中存在诸多问题混乱无序的局面,影响了诉讼活动的正常秩序,妨碍了审判工作的效率,甚至对司法公正造成了损害。笔者就此谈谈个人的看法。

关于司法鉴定的概念与性质问题,学术文献中多有论及,可谓众说纷纭,要进行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就要解决对司法鉴定的统一认识问题。司法鉴定的概念严格地说,司法鉴定应定义为: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或代理人(辩护人)、公诉人的申请,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评定的活动。司法鉴定与其它鉴定不同,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发生在诉讼过程中;第二、由人民法院决定;第三,由人民法院委托进行。司法鉴定具有公权属性,其决定权、委托权和组织监督权均由审判机关行使。因此,我国的公安、安全、检察机关,虽也被通称为司法机关,但为了避免概念混乱,特意将其在刑事案件侦查、起诉阶段的鉴定,命名为刑侦技术鉴定、检察技术鉴定,以示区别。

司法鉴定是依靠科学的法律活动,鉴定人运用专门性知识、技能和经验,对诉讼过程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为惩罚刑事犯罪、追究侵权人责任和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提供证据。就审判工作而言,司法鉴定首先是审判工作的组成部分,司法鉴定权从属于司法审判权,人民法院在审查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中,司法鉴定是其重要的.手段之一。其次,司法鉴定是辅助性的,为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时提供科学依据,对审判人员起辅助认证的作用。再者,司法鉴定是被动性的,服务于司法审判公正与效率的宗旨,因审判工作的需要由人民法院决定而启动,在审判工作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所从属的学科范围内开展工作。由此,也决定了司法鉴定工作范围的广泛性和鉴定对象的复杂性。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司法鉴定的内涵不断丰富,涉及社会生活的范围日益广泛,因此司法鉴定是一门发展的科学。

司法鉴定结论是一种特殊的证据形式,这是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共同规定的。司法鉴定结论与其它诉讼证据相比,既有共同点,又有明显的特性。它与其它证据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借以查明案件事实、认定案件性质的重要依据,能否作为定案依据,应当经过法庭质证、认证。它与其它证据的区别,表现为以下特性:

第一,司法鉴定结论产生的时间是在诉讼过程中,是对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物进行鉴定后得出的结论。

第二,司法鉴定结论的产生须通过特定的程序,其中以人民法院的委托程序为其特别成立要件。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时,所提交的鉴定材料等证据,通常要求经过庭前展示、证据交换或庭审质证。

第三,司法鉴定结论源于程序公正、方法公开的科学鉴定活动,由中立的鉴定人独立完成,其表现形式是具有基本格式和内容要求的文书。

第四,司法鉴定结论与待证事实的关系是相对的。这是因为鉴定人对专门性问题作出判断时所依据的理论、标准和技术条件是相对的;鉴定人主观的学识、技能、经验和认识问题的角度是相对的;鉴定对象或送检材料在时间性、真实性、完整性等方面是相对的。

[1][2][3]。

小议司法鉴定体制改革

司法鉴定是指具有专门知识的司法鉴定技术人员依法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其对案件及时、公正的解决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司法鉴定制度作为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代诉讼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的司法鉴定机构林立,形成各成体系的鉴定机构,这些鉴定机构互不隶属,对同一现象有时作出不同甚至相互矛盾的司法鉴定结论,影响到社会公众对司法制度的公信力。究其缘由,主要是由于现行司法鉴定体制存在着较大的弊端。其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司法鉴定的标准不统一、鉴定人员的素质良莠不齐,先进设备投入少、科技含量不高。

其次,司法鉴定机构混乱,导致多次重复鉴定,久拖不决,增加了诉讼成本。

第三,现行立法滞后,有些规定不合理。

如:刑诉法第120条对于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实践中操作不统一。

鉴定结论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作用,对于揭露和打击犯罪、化解各类民事纠纷,对于法律的实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目前鉴定体制的无序化,直接影响着司法的.公正与效率,有必要加以改革和完善。依据我国鉴定体制的现状及经济发展水平,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革与完善。

一、确立刑事鉴定与诉讼民事鉴定分开制度。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面临与国际接轨,社会矛盾趋向多元化,而刑事犯罪也越来越趋向智能化,对刑事侦破而言,犯罪现场遗留物分析也将微量化和精细化,血样的采集、dna化验以及测谎仪分析等。国家为加大对刑事犯罪打击的办度及侦破案件的有效性,改变目前司法鉴定效能较低的局面,可将司法鉴定机构分为刑事鉴定与民事鉴定两个部分。当然,这种分离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

对于刑事鉴定部分,政府有必要加大科技的投入,更名为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中心。将现行的公检法司的司法鉴定机构重组,其人员择优选用到中心去,规定一定的淘汰比例。其主要受理涉及刑事及行政的鉴定,公安部门保留少量法医类科学技术人员,起辅助警官分析及处理相关技术服务。

对于民事鉴定部分,可更名为民事科学技术鉴定中心,其人员均来自医院,大专院校原来从事司法鉴定的人员,此类人员均为兼职,亦择优选聘,并建立相关的个人档案资料,以备查询。这有利于改变鉴定行政垄断带来的不利影响(如医疗事故鉴定,其成员及有关鉴定结论公信力不高,所引发一系列矛盾)。使司法鉴定脱离利益及行政干扰,形成公正的司法鉴定,也使各类技术术业有专攻,提高司法鉴定水平。

二、建立二次鉴定终结制度与鉴定人员有限出庭制。

1、为防止鉴定次数的无限性,影响诉讼的效率,有必要建立二次鉴定终结制度。将目前县(区)级的司法鉴定结构撤并,在地(市)级设立唯一的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中心,省级、国家级也择优选择,重组合并公检法司的法医,成立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中心,侧重于涉及刑事案件的司法鉴定。

对于民事鉴定机构,地(市)级以上,各地可以筹建两个左右的科学技术鉴定中心,人员来自医院、相关院校的原从事司法鉴定的人,择优选择一部分,并根据特长,限定其从事鉴定的范围。同时,对于鉴定结论作出的时间加以明文规定:一般在1个月内作出,特殊情况(如重大疑难的)可以延期。

[1][2]。

司法体制改革

司法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稳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果,积累了宝贵经验。但是,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相比,与民主法治的进步相比,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相比,我国司法体制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必须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立足现实,着眼长远,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一)确保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是宪法的明确规定,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关键。近年来,社会上反映比较多的是司法机关的人财物受制于地方,司法活动易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影响法制统一,损害司法权威。为此,《决定》特别指出,要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主要有两项内容:。

一是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司法职权是中央事权。考虑到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将司法机关的人财物完全由中央统一管理,尚有一定困难。应该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改革司法管理体制,先将省以下地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财物由省一级统一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经费由省级财政统筹,中央财政保障部分经费。

二是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司法管辖包括司法机关的地域管辖和案件管辖。司法机关按行政区划设立,管辖所属行政区划内的案件,容易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同时,我国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各地司法机关承担的业务量也有较大差距,一些地方司法资源闲置。应该从现行宪法框架内着手,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通过提级管辖、集中管辖,审理行政案件或者跨地区民商事、环境保护案件。

(二)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

我国在司法人员的招录、遴选、培养、任用等方面,实行与普通公务员相同的模式。我国80%的案件在基层,80%的司法人员也在基层,加之司法队伍人数较多,导致基层司法机关人多职数少,基层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级低、待遇差、发展空间有限,不利于提升专业素质,不利于保证办案质量。为此,《决定》要求,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主要有4项改革举措:。

一要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突出法官、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健全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法官、检察官专业职务(或技术职称)序列,完善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序列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健全书记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司法辅助人员的管理制度,制定司法辅助人员的职数比例等配套措施,进一步提升司法队伍职业化水平。

二要完善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选任招录制度。建立初任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统一招录、集中培训、基层任职、有序流动、逐级遴选的机制。

建立预备法官、检察官训练制度,将完成预备法官、检察官职业训练并考核合格作为法官、检察官的法定任职条件。建立选拔律师、法律学者等专业法律人才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制度机制。针对不同审级法院的法官、不同级别检察院的检察官,设置不同的任职条件,实行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进一步改革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加大警察院校毕业生入警的比例。

三要完善法官、检察官任免、惩戒制度。建立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业绩评价体系和考核晋升机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成立吸收社会有关人员参与的法官、检察官选任委员会、惩戒委员会,制定公开、公正的选任、惩戒程序,确保政治素质高、职业操守好、业务能力强的优秀法律人才进入法官、检察官队伍,确保法官、检察官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得到应有惩戒。

四要强化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的职业保障制度。从职业特点看,法官、检察官既要精通法律专业知识,又要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社会阅历,只有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和公务员考试,并从事一段时间的法律工作,才能被任命;从职业风险看,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矛盾的对抗性、敏感性增强,司法人员特别是人民警察的职业风险增大。现有的司法人员保障制度没有体现其职业特点和职业风险,不利于推动司法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在严格司法人员任职条件,强化司法人员办案责任的同时,要为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依法公正履职提供必要的职业保障。

(三)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权责明晰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是公正司法、高效司法、廉洁司法的必要保障。近年来,司法机关为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进行了许多积极探索,但一些地方仍不同程度存在司法行政化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判审分离,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审判工作内部层层审批,权责不明,错案责任追究难以落实;上下级法院之间的行政化报批,影响审级独立。必须遵循司法规律,着力健全司法责任制,理顺司法权与司法行政事务权、司法权与监督权的关系,健全权责统一、权责明晰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建立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探索建立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的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

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审判委员会主要研究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推进完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或审判委员会直接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制度。

明确四级法院职能定位,探索充分发挥一审法院明断是非定分止争、二审法院案结事了、再审法院有错必究、最高人民法院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职能。进一步规范和落实上下级法院的审级监督,确保审级独立。

(四)深化司法公开。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深化司法公开,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利于保障公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增强有效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能力,树立司法公信,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

要着力推进审判公开。除法律规定不宜公开的以外,都应公开审判。庭审是审判的中心环节,是诉讼双方通过举证、质证、辩论主张权利的平台。庭审全程应该同步录音录像,并入卷存档。庭审全程录音录像,有利于约束审判人员的审判活动,促进诉讼参与人员依法行使权利,有利于为上诉审、监督审评判案件是否公正审理提供原始资料和客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开设“中国裁判文书网”,逐步实现四级人民法院依法可以公开的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增强裁判文书说理性。

要大力推进检务公开。建立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不予提起抗诉决定书等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实现当事人通过网络实时查询举报、控告、申诉的受理、流转和办案流程信息。健全公开审查、公开答复制度,对于在案件事实、适用法律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在当地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拟作不起诉、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检察机关主动或依申请组织开展公开审查、公开答复。

要不断推进警务公开、狱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依托现代信息手段确保各项公开措施得到落实,实现以公开促公正。

(五)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健全人民监督员制度。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和监督司法的最重要、最直接的形式。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代表群众,具有通民情、知民意的优势,有助于与职业法官形成思维和知识上的优势互补,有效调处矛盾纠纷;有助于增强裁判透明度,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长期以来,人民陪审员制度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驻庭陪审”、“编外法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要扩大人民陪审员数量和来源,建立随机抽选的机制,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权利,提高陪审案件比例,切实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作用。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从群众最关注、监督较薄弱的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入手,为确保检察权特别是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正确行使而建立的社会监督机制,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一种重要形式。2003年正式启动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目前已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行。要进一步健全人民监督员制度,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规范化,科学设置人民监督员选任方式,拓展监督案件范围,规范和完善监督程序,增强监督实效,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六)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程序。

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是刑罚变更执行的重要制度,减刑是对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将原判刑罚适当减轻;假释是对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附条件提前释放;保外就医是对患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分子,经有关机关批准,由保证人取保在监外医治,对其刑罚暂予在监外执行的形式。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的具体体现,对于激励罪犯改造,促进罪犯回归和融入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在刑罚变更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一些罪犯实际服刑时间过短,职务犯罪罪犯减刑时间间隔短、幅度大,假释和保外就医比例高等,引起了社会舆论关注和对司法公正的质疑,必须进一步完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制度。

要从申请到裁定、决定各环节,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特别是强化对裁定、决定程序的监督制约,实行执行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网上协同办案,防止刑罚变更执行环节腐败现象的发生。健全对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管理制度,强化管理责任,防止漏管、脱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提高矫治效果。

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总结

按照上级医改工作要求,认真总结三年改革经验,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医改工作任务。一是积极推进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深入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对乙肝疫苗、卡介苗、麻疹、脊灰、百白破、流脑、乙脑等7种规划疫苗实施免费接种,各类疫苗接种率均达95%以上,其中,乙肝、卡介苗、脊灰、百白破和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达到100%;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建立电子居民健康档案54.8万份(其中,农村居民建档505563份,城市居民建档42437份),建档率达到89.3%;深入实施孕产妇和儿童系统化管理工程,全县孕产妇和0-6岁儿童系统化管理率分别达到98.5%、95.63%;加强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和精神病人的管理,相关病人管理率分别为68.8%、100%、60.7%。二是深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全面推行使用基本药物,保证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县级医疗机构基药配备占全部药物比例达到96.5%。自去年6月15日,我县在12个乡镇卫生院同步启动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对卫生院使用的所有药品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在此基础上,按照卫生院基药制度运作模式,今年3月份,我们在村卫生室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截至目前,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基药制度覆盖率100%,累计采购基本药物1135万元,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到48.56%。三是深化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工作成效。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全员聘用制度,全县乡镇卫生院岗位聘任率达到100%。落实绩效工资制度,实行“双考核、双挂钩”,职工工资全额财政保障,40%作为绩效工资发放,有效调动了职工工作积极性,促进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全面落实“先看病、后付费”政策。对于在县、乡两级医疗机构的住院患者(医保范围内),全部实行“先看病、后付费”,患者出院时,结算系统自动扣除医保报销金额,有效减轻了患者支付负担。

(二)积极开展深化医院管理年活动。

根据县委关于跨越发展的要求和新形势下卫生工作的需要,我们确定、、分别为全县卫生系统“环境建设和行风管建设年”、“行风建设和能力提升年”、“深化医院管理年”,今年重点围绕加强行业管理,着力提升卫生系统科学规范化发展水平。一是加强规范管理。结合全县开展治理慵懒散活动,进一步明确各级岗位职责目标,健全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加大督导检查工作力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保证和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强业务管理。建立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评价考核机制,定期对各医疗卫生单位依法执业、服务质量、医疗安全、服务态度、效率效益等工作进行评价考核,考核结果现场反馈,及时通报,并落实奖惩措施。上半年,累计组织开展医疗卫生质量专项检查活动15次,查处纠正问题21项。三是加强行风管理。深入组织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培训活动,加强行风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畅通24小时举报投诉热线,投诉事项办结率100%。四是加强环境建设。深入实施“绿化、亮化、净化、硬化”工程,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内外环境进行高标准整修改造,初步达到了“花园式”医院建设的目标要求。五是优化服务流程,积极开展导医导诊、预约诊疗服务,增设夜间门诊、无节假日门诊,促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三)稳步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坚持将公共卫生作为提高群众健康水平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一是扎实开展计划免疫工作。深入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对规划范围内疫苗实施免费接种,各类疫苗免疫接种率均达到98%以上,其中,麻疹、乙肝、卡介苗、脊灰、百白破等疫苗接种率达到100%;二是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传染病综合防控体系,完善传染病预测预警、疫情直报和应急处置机制,强化对重大传染病的实时防控,在近几年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中经受住了严峻考验,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今年截至6月25日,全县手足口病发病率较去年同期下降64.04%,处于全市最低发病水平;三是加强妇幼保健工作。认真落实妇女儿童“一法两纲”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孕产妇和儿童系统化管理,全县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孕产妇和儿童系统化管理率分别达到99.55%、93.92%。深入开展免费婚检工作,全县新婚人群体检率达到52%,位居全省首位;四是强化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在现有县人民医院、中医院2个急救分站基础上,新建怀仁、龙桑寺2处“120”急救分站,进一步缩短了院前急救半径。加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五是加强卫生综合监督执法。今年以来,围绕职业卫生和医政监督两大重点,先后组织开展了19次专项监督行动,累计出动卫生监督员1180人次,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及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监督医疗机构165处,规范38处,取缔5处,有效保障了群众就医安全。

(四)不断深化卫生强基工程。

一是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立足当前抓引进,以来,我县建立了卫生人才公开招聘的长效机制,招聘形式借鉴公务员招录方式,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5年来,累计招聘卫生技术人员318人(研究生学历6人,本科学历247人、专科65人),充实到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县级194人,乡镇124人),今年的卫生人才招聘初步方案已经完成待审,将于8—9月份实施。放眼长远抓培养,加强管理人员培训,5月份,我们委托康佳卫生管理人才培训公司,采取专家讲座和现场参观学习的方式,对全县基层医疗机构62名管理人员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培训,收到显著效果,有效提升了基层管理干部队伍的思想境界、政策理论及管理水平;加强技术人员培训,采取师徒带教、高起点集中培训、“三基”理论学习、乡医培训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上半年,举办各类培训活动12次,培训650人次。二是深入开展承办帮扶行动。20以来,在市卫生局支持帮助下,先后有市中心医院、中医医院等9家市级医疗机构和我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分别承办帮扶我县乡镇卫生院,实施以来,上级医院视对口卫生院为其“分院”,在基础设施、医疗设备、技术力量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支持,促使各乡镇卫生院短期内迅速恢复服务功能,步入发展的快车道。今年1—6月份,12所卫生院门诊量达到9.5万人次,业务收入2150万元,分别是承办帮扶前的.16.8倍、19.5倍,姜大明省长和王随莲副省长都曾对该项工作作出批示并给予充分肯定。

(四)深入实施卫生惠民工程。

一是深入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我县自实施新农合制度以来,始终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运作、高质量推进”,农民受益率及受益面逐年提高。今年,全县累计参合农民524481人,参合率达到100%,人均统筹标准提高到30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240元,个人缴纳60元)。进一步提高报销补偿比例,在科学测算基础上,确定参合农民在县、乡两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75%、85%,住院补偿封顶线15万元。1—6月份,累计补偿合作医疗费用7537.98万元,受益群众92847人次,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达到83%,位居全市首位。为进一步方便农民群众看病报销,我们先后与11家市级以上定点医院签订协议,使参合农民在我县和上级有关医疗机构就医实现即时结报。二是深入开展农村儿童重大疾病保障工作。进一步扩大农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对5种儿童重大疾病(先心病、白血病、单纯性唇裂、脑瘫、血友病)和8种成年人重大疾病(宫颈癌、乳腺癌、血友病、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药性肺结核、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患者实行医疗救助,其中,先心病全额免费,其他病种新农合报销75%以上,确保群众受益最大化。截至目前,救助重大疾病患者1108例(其中,先心病6例,其他病种1102例),累计减免各项医疗费用280.06万元。三是积极推出卫生短信服务平台。结合工作实际,与移动通讯公司联合,利用短信方式,每月为群众提供卫生资讯服务,提高群众健康防护意识,截至目前,累计发送短信9万余条。四是大力推进农村改厕项目。根据上级有关工作精神,结合生态县创建要求,今年全县总计安排农村改厕2万座,截至目前,已经完成1.2万座,年底将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总体较低。虽然近几年通过实施承办帮扶和人才引进、培养等有效措施,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发展取得了明显进步,但由于基础差、底子薄,受人才、技术、设备等条件所限,整体服务水平仍然不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是卫生管理水平不高。部分卫生管理人员思想观念落后,缺乏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责任和与时俱进、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意识,部分单位管理理念及方式落后,手段单一,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执行力度不够,没有一套系统的监督考核机制和质量控制办法,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水平较低。

三是卫生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卫生技术人员总量不足,目前全市每万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32.4人,我县为20.9人,存在较大差距;卫生人员结构性矛盾突出,从职称学历方面来看,当前,全县高、中、初级比例为1:9:12,研究生以上、本科、专科以下人员比例为1:11:29,高学历、高职称人员较少;高水平拔尖卫生人才匮乏,科研创新能力偏弱,重点、特色专业不突出。

四是由于财政管理体制的变化及我县财力有限等因素影响,落实医改市县两级财政配套资金的难度较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正常开展。

五是行风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医务人员为民服务的宗旨服务意识不强,敬业进取、求实奉献的观念意识欠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高,与新形势下卫生工作的需求有很大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组织开展深化医院管理年活动。按照活动部署安排,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强化工作落实,并积极发掘推广新经验、新亮点,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全面落实医改目标任务。按照上级有关部署要求,深入组织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改革等各项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按照改革目标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一是认真筹备做好年度卫生人才招聘工作。总结年以来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的经验做法,完善考试考核机制,严格按照全县统一招聘计划和程序规定,完成年度卫生人才招聘工作任务。二是加强卫生人才培养。认真组织举办基层管理干部培训班,做好对外出培训、师徒带教培训及乡医培训人员的跟踪督导,确保取得实效。

(四)大力实施卫生惠民工程。深入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认真做好相关政策宣传、报销补偿等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先看病、后付费”政策,确保农民群众受益程度最大化。

(五)统筹抓好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等基础性工作。强化落实医疗服务核心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安全;扎实做好计划免疫、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社区卫生等各项工作,不断提高群众健康保障水平;重视并加强卫生财务管理,确保行业健康良性发展。

当下司法体制改革心得体会

近年来,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一直在不断地深入推进,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热议。自己也在这个过程中有所了解,有了一些体会和思考,现在谨以此文,与大家分享我的心得感悟。

司法体制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机构,是保障公民权利和维护社会公正的重要保障。而司法体制改革,则是不断促进司法机构权威性、公正性的一个长期过程。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过去的几年里,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成就令人瞩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司法公正程度的提升。通过实行“阳光司法”等措施,加强了司法公正的实现。

2、司法机关的权威性不断提高。从“廉洁司法”、“法治司法”等方面,构建了包括自治、自我约束、互相监督、压力传导机制在内的制度保障体系。

3、加强对执法者的监督。增强了对法律的尊重、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延伸了对执法者的监管范围,提高了法律监督能力。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司法体制改革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如下:

1、司法资源和技术水平严重不足。地区差异较大,城乡差异较大。

2、司法体制机制还需不断完善。在人才管理方面,还需要完善长效机制。

4、法官评价机制还需完善,提高司法人员责任心。

四、解决问题的路径和方法。

如何破解困难和解决问题呢?其目标是构建一体化的、专业化的、权威的司法机构,其建设的路径和方法是:

1、加大司法资源的投入和完善司法人才培养机制。

2、推广应用信息技术,建设司法科技平台,提高司法办案效率。

3、改革司法评价制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增强司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5、开展司法国际合作,使中国的司法体制和国际接轨,增强中国在国际法治体系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五、结论。

司法体制的改革需要长期的坚持和持续的努力。我们应该深刻认识到,改革是一个动态的、复杂的和长期的过程。我们要坚定信心,把握机遇,勇挑重担,把握好历史赋予我们的机遇和责任,为完善我国的司法体制贡献自己的力量。

体制改革工作总结

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我镇积极开展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现就一年来此项工作总结如下:

我镇已完成和基本完成两个村的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分别是河防口(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庄(社区股份合作社)。河防口村已完成了产权制度改革的全部过程,已完成法人登记手续并召开了股东代表大会,发放了股权证。**庄村产权制度改革已进行到草拟股份合作社章程、准备进行法人登记阶段。

为全局把握、统筹指导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镇党委、政府专门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主管副镇长任副组长的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专人成立了**镇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办公室。

同时,为加强直接领导,经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会研究决定,成立了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会主任任副组长的**庄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三个工作组,负责本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方面的具体工作。

另外,由于此项工作涉及农户多、工作量大,镇、村领导小组成员采取分片入户的方式,深入到农民家中,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和解释答疑工作,从而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

在**庄村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初期,由于农民对改革意义、内容等不了解,部分村民曾持反对意见,针对这种情况,镇、村领导小组加大宣传力度,挨家挨户进行讲解说明,最后,村民完全赞同并支持改革。

另外,经过广泛的宣传动员和学习借鉴其它地区的成功经验,许多农民已经认识到积极参与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是当前转变农村生产经营模式,走集约化、产业化发展的必由之路,而且这种发展模式将给他们带来切实利益。

在进行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我镇多次和区农委、区经管站进行沟通联系,并多次请他们给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讲解培训,并且在改革工作的各个环节中,都有经管站相关工作人员的参与和指导,帮助我们进行科学规划和统筹安排,并深入农户家中进行协调沟通,切实把每项工作都做细做实,这为整个改革的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基础。

我镇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是对农村生产关系的一次历史性变革。它从根本上破除了不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传统经济体制,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大生产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将极大地解放农村生产力。

另外,农村中在市场风浪中长期闯荡、懂经营、会管理的经济精英被选进董事会、监事会,走上企业的经营管理岗位,对于我镇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必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我镇的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比较顺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经验:

一是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思路明确。为搞好我镇的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领导机构,抽调了专门的工作人员,确定了“全面动员、深入开展、注重落实”的总体思路,并不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是主导产业突出,带动其他产业发展。围绕我镇的主导产业“红肖梨”,做大做强红肖梨品牌,并且以此为依托,带动更多农民走集约经营和产业化发展之路,逐步形成以主导产业带动其他产业共同发展的局面。

三是制定奖励政策,促进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为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按照镇党委、政府专门会议决定,对在我镇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镇里将进行表彰和奖励,进一步调动了大家投身这项工作的积极性。

我镇的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总体上搞得不错,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面不是很大,还没有在全镇广泛推开。另外,村里历史遗留问题较多,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明年计划再进行两个村的产权制度改革,初步确定为椴树岭村和邓各庄村,改革工作预计于明年4月份正式启动。

司法体制改革

各位亲爱的到场的同学们:

大家晚上好,今晚,能够有幸站在这里,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倍感荣幸。首先,我想说的是自己并没有资格,没有足够的阅历和经验去评论有关司法体制相关问题以及司法与行政之间的联系。站在这里,我仅仅说一下自己对于司法,以及它与行政之间的关系的一些见解,和自己对于司法体制的展望。

我国在历史上一直是以行政权为主导的国家,行政权在我国历史由来已久,并在历史上一直是代替司法权、立法权统一行使其职能的,司法权作为一种“舶来”的权力直到近代孙中山先生领导的南京临时国民政府才开始受到中国政府的重视。由于历史发展的缺陷与后天发展的不良环境,司法与行政在中国其实不像西方现代各国那样成为与一对相互制约的权力,行政权的独大占用过多的资源,导致司法权的发展缺乏足够的资源来壮大自身的力量以对其制衡,而最终的结果是行政权越发强势,司法权愈发软弱,集中体现在行政司法化和司法权不够独立两个方面,下面就这两个问题具体分析我国现行体制下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

司法行政化是指:司法机关在内部结构、管理方式、运行机制等方面,套用行政机关的模式,并且在体制上没有完全实现司法审判和司法行政的分立,从而呈现出的一种行政化倾向。从新中国成立至今,中国的司法行为模式是一种典型的行政化的司法行为模式,这种式样,具有明显的民族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与中国悠久的历史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相结合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首先,司法机关的行政化管理,亦即法院内部的行政化管理,我国法院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其负责,现实中表现为法官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选举产生,并由其任免,法官由同级党委极其人事组织部门考察和管理。法院在接受党委、人大领导的同时又要上级人民法院的垂直领导,上下级法院关系行政化加上法院内部要接受审判委员会的领导,使法院基本上成为一个半行政化的机构,事事报批,时时待命,在重大案件的审判上不敢负责,推卸责任,缺乏创造性。

理中是否正确地适用了法律。法官素质的高低、法官制度是否合理,已经成为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要问题之一。我国的法官制度构建于建国初期,但是从一开始就是按照党政干部制度的模式来设置的。司法机关依然实行的是政府行政部门的人事管理制度,人员参照政府公务员来管理,法官也如同政府公务员一样,实行着“职位制和品位制相结合,以职位制为主”的职级制度和工资制度,使得法官也有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副厅级、正厅级之分,同为法官,可地位并不一定平等,甚至还有上下级隶属关系。在法官的补充和选任方面,也是行政意味浓厚,虽然近年来在学历和知识层次上法官的门槛逐渐增高,但是法官的选拔却依然和公务员以及其他行政领导干部一样,必须经过地方政府人事部门或党的组织部门研究、审批。可以说,一名法官从进入司法机关起,就已经完全的被“行政化”了,法官在这种体制环境下,“独立”显然是很难实现的。

(二)司法不够独立。

司法权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定职责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具体而言是法院适用法律处理案件的权力,其核心是审判权。司法权和行政权在本质上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国家权力。行政权的主动性、倾向性、应变性、传授性、先定性、主导性使得行政机关当然形成了层级化、高效化、核心化、强力化的体制结构和管理方式,而这种体制显然与司法权的被动性、中立性、终极性不相适应,再加上我国司法机关内部司法审判和司法行政的合一化设置,司法机关在承担着司法职能的同时还履行着部分行政职能,从而使司法机关的独立受到了影响。主要体现在:

首先,无独立的司法资源。司法机关的财政预算受制于行政机关,司法赖以运行的资源也由同级人民政府划拨,行政机关掌握司法机关的经济命脉是使行政权得以渗入司法审判的深层次因素,司法机关在这种状况下在审理行政案件时不得不有所顾忌,这种明显带有行政化倾向的司法权难以保证法院审判的公平、公正。

三、完善我国司法独立制度的具体措施。

针对前述我国司法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笔者建议采取以下具体改革措施:?

(一)理顺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体制?

(二)修改法官的任免程序?

(三)改革现有的法院人事管理机制和法官制度?

(四)改进法院财政管理体制?

(五)在人大设立专门的司法监督委员会完善人大监督制度?

(六)改革现行的执行制度?

(七)改革法院内部的管理机制?

建立严格的审判责任制是保证司法公正的重要条件。要一改过去审与判、权与责相分离的状况,真正做到谁审案,谁判案;谁判案,谁负责就必须彻底摒弃现行的院、庭长层层把关,签批案件的用行政手段管理审判的传统模式,还权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法官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第77页《莱茵省议会的辩论》),法官对案件的具体处理无须事先报院、庭长审核同意,除须报经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和法律规定由院长签发的法律文书外,所有案件的处理一律由承办案件的审判组织自行裁决,所有案件的裁判文书一律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签发。要逐步缩小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范围。同时还要严格错案责任追究制,从严惩处违法违纪审判的法官。

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总结

自教育局召开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动员布署会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把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当作启动内部活力,促进整体工作上水平、上台阶,进一步提高办学效益的原动力和重要措施,统筹安排,全员参与,把这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一、解放思想,提高认识,为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改革动员会结束后,学校积极响应,立即行动起来,进行动员部署。召开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会,深入细致地学习肥办发[20xx]33号文件和肥教发[20xx]1号文件精神,对学校内部管理改革进行了认真而又热烈的讨论,统一思想,提高了认识。大家达成共识:改革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早改早主动,早改早见效,借此改革,凝聚人心,凝聚力量,共谋学校跨越式发展新思路。会上,研究部署了学校的有关改革事宜,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部分中层干部和骨干教师为成员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接着,学校召开了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动员会,会上,解校长原原本本地传达学习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肥教发[20xx]1号文件,要求全体教职工把思想统一到改革上来,统一到教育局的统一布暑上来,要求^共******员、共青团员起模范带头作用,全体教职工要积极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做改革的促进派。全体教职工认识到:改革是激发工作积极性的最根本的动力,改革是教育事业大发展的需要,是学校跨跃式发展的需要,是我们自身不断完善、不断发展、不断提高的需要。通过宣传发动,广大教师表示一定要以主人翁的姿态,正确对待改革,坚决拥护改革,积极参与改革,以大局为重,投身于改革,在改革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二、统筹兼顾,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改革能否成功,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制定的方案。学校^领`导十分重视改革实施方案的制订,多次召开^领`导班子会,为制定方案理思路、定原则、提要求,并多次召开教职工代表座谈会,倾吐意见和建议。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xxxx学校中层干部实施》、《xxxx学校教师竞聘上岗实施细则》、《xxxx学校职工竞聘上岗实施方案》。8月17日,学校召开了第三次教代会,讨论改革实施方案,大会一致通过了学校制定的改革实施方案,全体教职工代表以热烈的掌声祝贺改革方案的顺利通过。改革方案的顺利通过,标志着各项改革方案具有校内“法律”效力,为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精心组织,严格程序,确保方案的实施。

学校本着规范操作、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每一个工作环节,每一步工作都精心研究,精心实施,精心把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认真细致地组织中层干部的竞聘及教职工的竞聘上岗。根据实施方案,首先进行了中层干部正职的竞聘,经过竞聘人员登台演讲,考评委量化打分,最后18名竞聘人员走上了中层正职的工作岗位,原中层正职中有1人落选;经二次竞聘,又有11位教师走上中层副职工作岗位,经各科室办、级部综合考评,126名教职工竞聘上各自的工作岗位。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了各类人员岗位目标,竞聘结果公布后,全体教职工一致拥护,人心思上,情绪稳定,接受聘任结果,达到了改革的预期目的。

通过改革,全体教职工解放了思想,更新了观念,接受了教育和考验,增强了干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和危机感,增强了忧患意识。全体教职工表示以这次聘任为新的起点,勤勉工作,无私奉献,为学校的跨越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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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体制改革调研报告

党的十七大作出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去年底,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经党中央批准下发执行。一年来,改革组织实施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改革成效逐步显现,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与拥护。

为全面了解今年司法改革工作的进展情况,12月17日,《》专访了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鲍绍坤。

鲍绍坤: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是党中央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需要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2004年党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部署的继续和深化,是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政法事业科学发展的一件大事。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从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出发,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以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为重点,紧紧抓住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关键环节,进一步解决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保障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顺利运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良好有序的司法保障和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承担改革任务的中央和国家机关高度重视,普遍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工作班子,抽调专门人员负责,及时研究制定方案,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改革组织实施工作。各省(区、市)也都高度重视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结合本地实际,贯彻落实中央改革方案,有些省还积极探索出台司法工作机制改革措施,中央和地方推进改革的两个积极性都得到充分发挥。

鲍绍坤:经过司法体制改革各牵头单位、协办单位一年来的共同努力,中央提出的4个方面60项改革任务已经全部启动,改革总体进展顺利,有的改革事项已经完成,有的改革事项取得实质性进展,为明后年深化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方面,主要是在改革和完善对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完善民事行政案件执行体制、加强人大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建立党外人士对司法工作行使民主监督职能的工作渠道和机制、推进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完善司法公开、公开听证、舆论监督制度等方面出台了改革措施,以进一步完善执法司法机关之间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切实保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在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方面,主要是在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完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和网络犯罪的法律规定、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等方面出台了改革措施,以进一步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上升为法律制度,转化为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使之既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增强群众安全感,又有利于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在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方面,按照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的要求,本着“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相结合的原则,主要是在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相适应的政法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对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改革和完善司法考试制度等方面出台了改革措施,以切实解决政法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

在加强政法经费保障方面,主要是在改革和完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和管理制度、建立政法经费分类保障政策和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等方面出台了改革措施,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基层政法经费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不断提高政法经费实际保障水平。

:今年是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第一年,请您谈谈改革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效?鲍绍坤:主要成效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加强了对司法权的监督制约,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通过落实警务、检务、审务、狱务等公开制度,完善公开听证、舆论监督制度,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推进网站建设,规范利民、便民服务活动,实行开放日等形式,进一步增加政法工作的透明度,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出台《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进一步接受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检察机关完善了对内监督制约机制,将抗诉工作与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分由不同业务部门承办,理顺了内设机构之间的权力配置。加大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渎职犯罪的力度,加强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责任倒查,注意透过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重罪轻判等现象特别是冤假错案,深挖严查涉案背后的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犯罪。平稳推进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全国有3137个检察院开展了试点,占总数的86.5%,共选任人民监督员2.1万多名,监督三类案件(不服逮捕决定、拟撤案、拟不起诉的案件)和不依法办案情形共计2.8万多件。人民法院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正在全国100多个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实施,使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进一步得到制约和规范,有利于减少“不当量刑”现象。改变传统执行模式,将执行审查权和执行实施权分由不同的内设机构行使。中央政法委会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纪检监察部门加大了对不当干预法院执行工作的纪检监察力度,使“执行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据统计,2007年12月31日前受理的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基本执结,全国法院累计执结有财产积案33万多件,执结标的额约3430亿元。进一步完善了人民陪审员制度,全国有1074个基层法院实行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占基层法院总数的35.75%。全国人大常委会运用听取和审议“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多种监督形式,改进完善监督工作,取得良好效果。统战部门建立健全了司法机关与党外人士的沟通、通报、联络和联席会议制度,聘请党外人士担任特约人员,进一步发挥了党外人士监督司法工作、促进司法公正的作用。

员35.8万人,解除矫正17.1万人,正在接受矫正人员18.7万人,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的重新犯罪率仅为0.2%左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此基础上,今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决定在全国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不断提高矫正工作水平。通过修改刑法,进一步完善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和网络犯罪的法律规定,加大了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腐败案件、网络犯罪的查处力度。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政法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高。为适应基层政法机关特别是中西部地区政法机关对警力和素质的需求,中央部署选择部分政法院校进行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在去年招录4000多人的基础上,今年扩招2万余人,立足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主要充实到中西部地区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政法机关,解决政法人才短缺问题。国家司法考试制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修改了考试大纲,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容列为专章,使考生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了进一步理解和认识。继续适当放宽西部地区考试报名条件并相应降低合格分数线的政策,使西部12省(区)所有的民族自治地方及享受扶贫开发政策的县、市得以覆盖,今年报名考生达1.4万余人,进一步扩大了西部地区法律人才储备。通过在新疆、西藏等地区单独组织在职法律职业人员国家司法统一考试试点,使今年参考人员达到4200人,将有效缓解这些少数民族地区法律职业人员相对短缺问题,对加强和巩固基层政权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中央编制部门决定为地方政法系统增加政法专项编制,将有效缓解部分地区基层警力不足问题。四是加大政法经费保障力度,政法机关履行职责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今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大幅增加,使我国东、中、西部基层政法机关的实际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有效保证了政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经费需要。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收支明脱暗挂等现象明显减少,政法机关执法形象得到进一步改善,促进了司法廉洁,维护了司法公正。

鲍绍坤: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必须坚决贯彻执行。明年是改革的攻坚之年,任务艰巨繁重。在今年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积极开展工作,及时在规范自由裁量权、完善民事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完善刑罚执行法律监督制度、完善上下级司法机关的关系、加强司法职业保障、修改部分严重犯罪的法律规定、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执纪有效衔接机制、规范司法警察管理机制、完善政法业务装备配备标准等方面出台新的措施,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重点工作上取得新的进展,在解决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上实现新的突破,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更丰硕的改革成果,感受到更优越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体会到更充分的社会和谐。中央政法委、中央司改办将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及时掌握各项改革事项的进展情况,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评估工作,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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